一、活动目的
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绿色文明,建设绿色广东,构建和谐社会。
二、活动主题
倡导绿色文明,构建和谐广东。
三、活动时间
2007年3-6月。
四、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环保局、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协办单位: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
五、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主任:李清(广东省环保局局长)
成员:胡中梅(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
陈光荣(广东省环保局副局长)
陈东(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
(二)办公室
主任:陈光荣
成员:李和平(广东省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周新民(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张硕(共青团广东省委青农部副部长)
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六、评选条件
凡在广东省内工作、学习或生活,为广东环境保护事业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公民,均可参选,不受年龄、性别、户籍、职业限制,共评选10名。
具体条件:
1、积极关心和参与环境保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事迹感人的人员;2、在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方面取得重大研究成果,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显著的人员;3、在我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长期从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事业并做出较大成绩的人员;4、在我省经济、科技、新闻、文化等领域长期热心环保事业,积极组织、参加环境保护活动,促进公众环境意识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改善有显著成就的人员;5、努力学习并掌握环境保护知识,积极组织和开展环保科技、宣传等活动,有较大影响的青少年学生;6、在日常生活中坚持环保理念,实践环保行为,以独特的环保魅力和高度的责任感树立环保生活榜样的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即可参加评选。
七、评选及奖励
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群众投票与专家代表评选相结合的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提名推荐(2007年3月20日-5月10日):主办单位联合成立活动组委会,下发评选通知,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启动消息,公布参评条件、评选方法及步骤。省直各单位,各市委宣传部、环保局、团委按要求联合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额不限;同时接受个人和社会公众自荐(推荐表见附件)。
公示投票(2007年5月15日-5月21日):组委会在组织推荐和公众个人自荐基础上,进行审查,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事迹及名单将在广东卫视、《南方日报》等相关媒体和省环保局公众网、广东共青团网进行宣传和公示,通过网络和短信接受群众投票。
复核揭晓(2007年5月22日-6月2日):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评审,按照群众投票占50%、专家评审占50%的权重,对候选人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前十名为当选者。结果在《南方日报》、南方网、省环保局公众网、广东共青团网同时公布,并于2007年“6·5”世界环境日前举办隆重的颁奖仪式。
当选的“环保之星”每人奖励1万元,颁发证书和牌匾。
为鼓励公众参与,设立公众参与奖,对参与网络、信息投票的公众分别随机抽出10名各奖励500元(或物品)。
组委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环保大厦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邮编:510630;联系人:罗佳;联系电话:020-87576595;传真:020-87536226;组委会办公室邮箱:nyhbzx@126.com。
(特别声明:评选时间与正式文件有出入,以此公布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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