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天灾还是人祸?
台风“珍珠”已经远去,留给丰顺县大胜村的,是被破坏的家园和这一争论。
5月17日上午8时开始,丰顺县潭江镇大胜村及周边地区下了一天的雨,洪水向其上游的甲溪水库涌来。下午5时50分,水库职工接到老板曾某的电话,便按其要求将水闸全部打开,洪水奔涌而下,两个小时后,洪水到达其下游7公里的大胜村,河水在半小时内狂涨2米,毫不知情的村民损失惨重。
(见本报5月19日A05版和20日04版)。如今事件已经过去几天了,对于事故的成因各方仍说法不一。
大胜村村民认为灾情是由于上游甲溪水库突然泄洪,致使大胜溪水位骤涨造成的,更恶劣的是水库泄洪竟然不通知下游,村民毫无防备,正因如此损失才会这么大,差一点就出了人命。
甲溪水库及大胜溪梯级电站的投资者之一曾老板则坚持认为事件是由于洪水太大造成的天灾,与水库泄洪无关。
而丰顺县三防指挥部在初步的调查报告中则对灾情成因态度暧昧。
记者经过几天的调查发现,事件中有一个事实无比清晰:这不仅仅是一次天灾,还集中反映了丰顺县在小水电管理上存在的漏洞。
“钢铁厂老板”拍板泄洪
丰顺县三防指挥部在5月18日的报告中是这样描述此次事件的:因17日突降暴雨,甲溪水库蓄水超过警戒水位,不进行排洪有出现漫顶的危险,该水库进行了应急排洪。
按照这个说法,在明知有台风的情况下,该水库仍然在进行蓄水,直到超过警戒水位才不得不应急排洪,以致下游水位猛涨,这本身就是措施失当。
对于洪水来时曾经蓄水,曾老板坚决不承认,但水库一名职工的话却“泄露天机”:“这次洪水来之前都没怎么下雨,我们还指望这次洪水发电呢!”
更离谱的是,在台风来袭的非常时期,甲溪水库排洪居然可以不向三防指挥部报告,也不向下游的镇村通报情况,水库老板自己就可以决定!曾老板对记者说:“我当时考虑这是自然来的洪水,也不是水库的责任,所以就没有报告。没想到洪水会那么大,给大胜村造成损害,以后我们会吸取教训。”
记者问有没有想到水库有防洪的责任,曾老板倒是很坦白:“我们投资主要想的是能不能发电。”
曾老板承认,他们是这两年才投资水库和电站,所以经验不足。据了解,这位曾老板以前是开钢铁厂的,因为国家关闭小钢厂才转而投资电站。
于是便出现了一件咄咄怪事:由一个“钢铁厂老板”来决定水库是否泄洪,而这个人本身还并不在场,是通过水库职工的报告作出决定的!
可怕的“抓大放小”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有关部门在干什么呢?曾老板作为投资者不懂水利,水利局也不懂吗?
事实上,虽然在事件发生的前一天,也就是5月16日的晚上,县里就召开了防台风会议,并发出紧急通知,但据曾老板讲,水库只在17日上午接到过大胜村的一个电话,叫他们注意防台风,其他部门都没打过电话,更别说通报雨情汛情、指导抗洪了,他完全是通过天气预报了解情况的。
对此县水利局的解释是:“水利局只管大水库,小水库由镇里负责。”
而潭江镇的一位领导则说:“甲溪水库是县里的招商引资项目,我们可管不了。”县里推到镇里,镇里推到县里,有关部门职责不清,互相推诿也是造成灾情的深层原因。
对于谁才有权决定水库何时排洪的问题,水利局三防办的一位负责人认为:“大水库泄洪要向三防指挥部报告,小水库泄洪老板自己就可以决定。”
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洪工作中也可以“抓大放小”?大胜村的悲剧,正是如此被“放”出来的。
“以钱为本”还是以人为本
不能否认水电业对丰顺县的贡献。
该县境内山脉河流众多,水力资源丰富,近几年电力供不应求,该县着力引进资金发展水电业,目前该县60多座水库和200多座电站的绝大多数都由私人老板建设和经营,用行内人的话说:能开发的基本都开发了。
甲溪水库及其下游的大胜溪梯级电站就是由黄、曾两位老板合资兴建的,目前已经投入了几千万元。两座电站开始发电以来,每年向县财政上缴150万元,水利局可收取水资源费,镇村也都有收益。仅此一项就有如此利益,可以想象,水电业已经成为丰顺这个穷县的支柱产业。
应该说,开发自身资源摆脱贫困的路子是没有错的。但是在获取收益的同时,有一条决策者及有关部门应该清楚:水库的功能不仅是发电,还有防洪。而防洪,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如果眼睛只盯着发电带来的那几个钱,因而放松了对水库的管理,纵容唯利是图的投资者们胡作非为,总有一天会酿成大祸。
这次大胜村的被淹就是一记警钟,需要从这件事中汲取教训的显然不仅仅是曾老板。好在这次事件虽然性质恶劣,但后果还不是很严重,起码没有人员的伤亡,丰顺县以及还有类似情况的其他地区正可以此为清醒剂,对照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整改,在经济效益和完善秩序方面寻找到平衡点。
但若是因为没有死人就漫不经心,总想着掩盖错误,推卸责任,甚至责怪媒体小题大做,那就真的是祸不远矣。真要有想改正都来不及的那一天,记者的悲哀先在此预付了。 (编辑:栾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