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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广东新农村建设十大目标
1、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发展,农业现代化提高到新的水平。 2、农村富余劳动力得到有效转移,到2010年全省转移2000万人以上到二、三产业和城镇就业。 3、农村社会事业繁荣发展。农村全面实行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到2010年,新型合作医疗覆盖农村人口达90%以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珠三角地区力争在2010年基本建立起农民养老保险体系。 4、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村道、巷道基本实现硬化,农村全面通路、通电、通邮、通客运、通电视电话、通信息网络。 5、农民民居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6、农村社会和谐,乡风文明,社会秩序良好。 7、农民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形成一代“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8、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全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达6200元以上,部分农民生活达到富裕安康。 9、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10、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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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施“十大行动”推进新农村建设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 2、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行动 3、农业科技创新与种养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 4、扶贫开发综合推进行动 5、重大动物疫病与植物有害生物防控行动 6、效益农业和特色农产品产业带促进行动 7、农业机械化提升行动 8、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 9、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 10、农村沼气推广与生态家园富民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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