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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展望 保障流浪儿义务教育权
昨日(27日),省人大召开2006年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会议透露,明年我省将新制定《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12项地方法律,并将对《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8部条例进行修订。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主持,副主任佀志广、李兰芳、李近维、黄伟鸿,副省长谢强华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启权对2006年的立法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明年的立法工作。
明年12项新法紧扣民生
根据提交会议的《广东省2006年立法计划(草案)》,明年我省共安排37个项目。其中,新制定项目12项,主要与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等方面有关,包括食品安全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劳动争议和仲裁条例等。预备项目17项,包括土地利用规划条例、政府采购管理条例等。修订项目8项,包括物业管理条例、青少年保护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
另外,今年我省还建立了《广东省2007年—2010年立法规划项目库》,城市交通管理条例、文化产业促进条例、高等教育管理条例等被纳入其中。
据悉,此举主要目的是为了配合我省“十一五”规划的贯彻实施,使立法远期规划与近期目标相结合,储备今后几年的立法预备项目。今后,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将主要从立法规划库中筛选。
黄丽满: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黄丽满在会议上作了总结讲话,她指出,第一,要充分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性。第二,要正确处理立法数量和质量的辩证关系,既要抓立法数量,也要抓立法质量。第三,要正确处理立法中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坚持立法为民,合理规范和制约行政机关的权力,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第四,要形成合力,狠抓落实。 (编辑:栾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