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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郑爱民
2005年4月4日中午,连平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郑爱民在下班回家的途中,遭到两名歹徒猖狂抢劫。面对歹徒的嚣张气焰,她临危不惧,独自一人奋勇追捕。在与歹徒进行殊死捕斗,她连人带车被撞倒在车轮底下,身受重伤,于4月7日壮烈牺牲,年仅50岁。
郑爱民去世的消息很快在连平县传来了,亲人、朋友、同事、同学、群众,只要是认识她、了解她的人都来了,人们沉浸在莫大悲痛中,他们怎么也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这么好的人,怎么就这样走了呢?”他们纷纷讲述着这位已逝者生前的种种好人好事,那串串感人至深、刻骨铭心、平凡中见伟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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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行队队伍浩浩汤汤 |
心系群众 贴近民心
“理想追求,一生都在每个党员的胸腔共鸣,信念目标,一生都在每个党员的脉搏中共鸣……我走入任长霞博大的内心世界里,蓦然发现,那全是‘一心为人民’。”
这是郑爱民在撰写的心得体会《学习任长霞心系群众执法为民》中的实真感言。作为一名基层女检查官司,郑爱民心里总是装着群众,只要是对群众有益的事她就做,只要是对群众有利的事,她就管,做什么事她都以为群众为前提。
2003年连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新办公楼还没有建成,旧办公楼的面积小,房间少,当时民行和刑申安排在值班室旁边的平房办公,不少控告、申诉、上访的群众都先到民行办公室,郑爱民热情接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后来不少找其他科室的群众也干脆找民行科了。郑爱民不仅没有意见,相反还建议院里把接访室的牌子挂到了她的办公室。2003年,经郑爱民接访的就有60多人次,同时她还为19人次提供了法律咨询,她的办公室成了真正的“便民室”。
法院的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就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如裁判不公,受到最大伤害的就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郑爱民总是从全县执法情况和社会效果考虑,在认真审理案件时,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2002年4月8日,控申科把县城南街一位88岁老人不服法院判决,要求维护生存权的申诉案转给民事行政检察科审查。第二天,郑爱民就展开调查。她认为法院的判决没有错,房产应归其儿媳陈某,但陈某不应该驱赶老人,而且得知老人的亲戚获悉是儿媳引发的“官司”,感到陈某极不近人情,非常气愤,要联合起来痛揍陈某一顿。郑爱民和控申科的人一起,迅速行动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疏导工作,一方面分析法院判决认定事实的根据,解释运用法律的标准,一方面指出不尽赡养义务,驱赶老人行为的不道德。经过多方调查和多次疏导,矛盾化解了。老人的亲戚深有感触地说:要不是你们检察院的同志细心做工作,还不知会酿成什么样的结局。
郑爱民的工作手册为此案做了认真的调查,记下了8页内容,其中写了个人意见,最后一句,是这样写的:“我认为,在判决执行之前,法院应考虑周某某(即申诉的老人)的居住问题和赡养问题,不能强制执行了事。”
立检为公 为民执法
“为民办事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公正执法是检察官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
郑爱民热爱检察事业,从检20多年,在县检察院,历任会计、司法警察、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办公室副主任、预防股负责人、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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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爱民生前工作过办公桌普通而简朴。 |
1998年春,忠信镇径口村100多村民控告村干部贪污开发区征地补偿款,上级下了督办令,限期三个月答复。院领导指派郑爱民带一名干部驻点侦查。此案影响大,涉及面广,人员较多,帐目十分乱,临危受命的郑爱民二话不说接下艰巨任务,发挥干过会计熟悉财务的优势,走村串户,询问群众,找信用社、开发区,从10年前的帐本看起,一笔笔查,加班加点,一住就是两个星期。没有专车,她俩就坐班车;作为家庭主妇,她丢下了家务。经过细致、耐心、廉洁的工作,提前一个月拿出结果,4名村干部共退不正当得利8万多元,就连放在民工宿舍里、没有上锁的原开发区帐本都找到了,并移交给开发区新的班子,村民服气。跟随郑爱民一起查办此案的年轻检察官朱玉晃说:“那段日子盒仔饭吃多了。”而且住的是廉价的招待所,两个月两人所花费用仅为3000元。村干部看她俩干得这么辛苦,提出给予2000元办案补助。郑爱民不要。她说:“我们从不收钱,办案是我们的职责。”“爱民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她那天追赶歹徒,是她作为一位检察官的责任驱使她那样去做。她的遇难,我非常悲痛,但我觉得她这样是死得其所,值!”
郑爱民认为,有的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性质和职能还不是很了解、很熟悉,不知道怎样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加大宣传力度。今年3月县“两会”期间,她向院领导提出,要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反映,为人大代表发放宣传资料。后得到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发放资料200份,让代表们知晓“要申诉,找检察”,懂得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做法成为今年县检察院工作的一个亮点。
从1986年起,郑爱民几乎年年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然而当院党组要推荐她参加县、市先进评比时,她坚决不同意。郑爱民总说:“我只是做了份内事、批捕、起诉、侦查等部门的同志更辛苦,先进评选应该给他们。”就这样,她一次次把荣誉让给了同事,而自己却只是默默地工作。
一身正气 气震邪恶
遇到工作需要、社会需要、人民需要的事情,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把别人认为的“闲事”当成自己的份内事。
2003年10月,郑爱民参加县税收执法稽查大队,对建筑、安装行业的偷、漏税行为进行调查、追缴。这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直接打交道的都是财大气粗的包工头,而且郑爱民是8名队员中惟一的女性。郑爱民大胆跟纳税户做工作,敢于仗义执言,并主动到企业、个体户中间查账,让偷、漏税者补交税收。有一次,一位包工头找到她丈夫说情,要求减轻税额。郑爱民对丈夫说:“你不要理会这种事情,有税法哩。”在郑爱民和7名队员的交涉下,纳税户纷纷补交税款,至今年3月底,全县被查出偷、漏税收行为后追收税款达400万元。
郑爱民常把别人认为的“闲事”当成自己的份内事,别人不想管的她管,别人不敢管的她敢管。2003年冬的一天,两群无心向学的少年半夜在连平县城的大街上发生口角,越吵越厉害,眼看就要变为群体斗殴,周围不少居民都被吵醒,就是没有一个人出来制止。住在附近的郑爱民被吵醒后,起床要去制止,其小姑劝她不要亲自出去,那太危险,拨打“110”报警就行了。郑爱民没有被危险吓倒,硬是穿上大衣冲了出去,表明自己的身份,规劝吵架双方不要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要做违法的事情。两群人都被她的正气震住了,随后各自散去,一场可能酿成严重后果的斗殴被制止了。
领居唐国建说,郑爱民在街上遇到斗殴事件,总会奋不顾身上前制止,这仅仅是郑爱民千百次管“闲事”的一次。郑爱民的妈妈说:“爱民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她那天追赶歹徒,是她作为一位检察官的责任驱使她那样去做。她的遇难,我非常悲痛,但我觉得她这样是死得其所,值!”
郑爱民虽然已经走了,但她的正义之心、爱民之情及共产党人的崇高精神却久久留在了人们的心间。
巍巍九连山、清清连平河,永远铭记着郑爱民——优秀共产党员这不朽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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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