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省财政厅在分析评议中,坚持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从基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充分发挥财政服务职能,以“保稳定,促发展,建设和谐广东”为目标,为解决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做好财政服务。
全力解决农村“一保五难”
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向“三农”倾斜,重点解决农村“一保五难”,使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支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在原来每年2亿元的基础上,从今年起再增加投入5430万元,确保全省132万农村特困群众全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从今年起连续六年每年投入2.2亿元补助革命老区行政村公路硬底化建设,解决“行路难”问题;落实农村合作医疗省补助资金近2亿元,解决“看病难”问题;安排农村安居工程资金3000万元和边远分散革命老区村庄搬迁补助资金1960万元,解决“住房难”问题;加大对农村饮水工程的投入,确保年底前解决我省农村180万人“饮水难”问题;落实5亿元补助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杂费,解决“上学难”问题。
积极解决困难人员就业
为了有效控制失业率,帮助困难人员就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为切入点,着力推进“扩大就业工程”。今年,在继续安排2亿元用于加强技工学校建设的基础上,增加7500万元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同时,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后补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扶持政策;积极研究补助医疗保险措施,更好地解决困难职工的后顾之忧,体现社会公平,保障社会稳定。
安排4亿元帮扶困难县镇(乡)
针对分析评议阶段征求意见中,基层反映最为强烈的县乡财政困难问题,为确保县镇(乡)财政运转的基本需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基层意见,拟出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措施:安排4亿元资金帮助解决100个财政困难县(区)和1000个财力薄弱的镇(乡)的财政困难;对市本级对县镇(乡)实行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给予奖励;顺延中央专项贷款归还期限;确保贫困村“两委”干部月补贴不少于300元;建立基层政权、组织运作经费的最低保障线,确保基层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转。
解决政府采购中的存在问题
针对政府采购中部分采购项目还存在“质次、价高、时间长”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出台《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认真执行《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增强采购计划性,实施规模采购;建立电子采购平台,实行网上招标和网上竞价,提高采购效率;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不规范的采购行为。(编辑:徐敬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