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六个并重” 推动检察机关作风根本转变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以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围绕“三创新、一优化”的主题,在全面分析当前检察工作现状以及面临的形势任务的基础上,将“六个并重”作为突破口,认真查摆和梳理在执法观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克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不适时宜的片面执法观念,强化严格、文明执法,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塑造检察干部新形象、新作风,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在全省检察人员仅占全国检察人员总数1/20情况下,办理的案件占全国1/10.通过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为广东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我们主要在“六个并重”上下功夫:
一、“办案与保护”并重,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重办案、轻“保护”是计划经济年代的执法理念。在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全院上下针对查摆出来的就案办案、“保护”意识不强等问题,广泛开展执法理念大讨论。大家看到,重办案并没有错,但为了办案而办案,或者为了办案而忽视“保护”的职责,这是对检察职能的错误曲解。转变检察机关作风,首先要转变执法观念,检察工作要为经济工作提供主动服务,就必须克服轻“保护”的思想,树立“保护”与办案同等重要的执法观。我们努力寻求检察工作与第一要务的最佳结合点,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各项检察职能,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为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采取积极措施为民营经济服务。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后,院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领会精神,积极研究贯彻措施:召开了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组织编写了《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案例汇编》。通过一系列举措,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法律保障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广东省民营经济大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在各项检察业务中都强化了注意依法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识和措施,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宽容和辩证地看待民营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要正确区分犯罪与错误、犯罪与违纪、犯罪与不正之风的界限,真正做到打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挽救失足者,保护无辜者,追究诬告者。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意保护合法企业、合法经营、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为十大民心工程保驾护航。省委、省政府作出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决定后,立即制定下发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为十项民心工程保驾护航的意见》,落实20条措施,旗帜鲜明地依法保护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干净干事的好干部,依法支持锐意创新、勇于开拓,与党和人民同心同德的改革者,共同营造一个鼓励人们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社会氛围。
三是为建设文化大省提供优质服务。广东建设文化大省工作会议结束后,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为建设文化大省服务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强化六个方面的工作,推进文化大省的进程和繁荣检察文化。一是强化执法为民教育,牢固树立为建设文化大省服务的指导思想;二是强化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建设文化大省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强化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建设文化大省创造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环境;四是强化打击和预防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工作,为建设文化大省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五是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建设文化大省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六是大力发展广东检察文化,创广东检察工作品牌和广东检察文化品牌。通过依法保护文化建设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为建设文化大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既要打击犯罪,又不能在打击犯罪时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既要重“惩治犯罪”,也要重“保障人权”,这是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在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转变的一个重要观念。
首先,确立尊重人权的办案新思路。为了做到既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又不放纵犯罪,张学军检察长提出了检察机关办案的新思路、新办法:在侦察工作中,坚持先调查取证,后抓人讯问。坚决纠正先抓人讯问,后调查取证的现象;把侦查的功夫下在传唤、拘传之前,保证拘传、传唤不超过12小时;慎用强制措施,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争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查清犯罪事实,获取犯罪证据。必须采取强制措施时,尽量采用取保候审这个轻微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而不轻易采用拘留、逮捕和监视居住等比较严厉的强制措施;要精心设计侦查谋略,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现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在掌握批捕条件时,注意与起诉条件的衔接;在掌握起诉条件时注意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充分运用法律对数罪并罚的规定,突出重点、分段起诉,既不超期羁押,也不放纵犯罪。牢牢掌握办案工作的主动权。
其次,采取切实措施解决超期羁押问题。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我们把超期羁押作为整改的重点,在“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引导下,开展专项行动。明确了相关部门的整改责任,制定了解决超期羁押的一系列整改措施。张学军检察长在“不枉不纵”的基础上概括出了“不死不超”的新要求、新思路,并总结出解决超期羁押的新办法:一是迅速审查有关材料,正确掌握立案标准;二是强化人权意识,收紧强制措施;三是集中兵力打歼灭战、速决战;四是巧用数罪并罚,分批起诉罪行。在具体工作中,专门成立了清理超期羁押的工作机构,收集、反馈相关信息,协调、督办各级检察院的清理工作。全面清查在押人员的羁押状况,采取“一周一报”的形式,及时掌握超期羁押情况;省院增加检委会讨论案件的次数,加快了讨论案件的进度,及时回复请示案件;积极推进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的微机联网;分级督办3年以上超期羁押案件,院领导分别亲自带队到各市、县院检查纠正超期羁押的情况。通过上述措施,实现了广东省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的目标,是这次作风建设活动中取得的最突出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三、“打击与预防”并重,打防并举预防职务犯罪
新形势发展要求我们在“打、防”结合上下工夫,特别是用创新思维构筑预防新机制,使“预防”与“打击”相并重落到实处。
第一,加快预防网络建设。积极转变预防思路,开拓性地建立社会化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全省建立市级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工作小组22个,县区级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构131个。全省社会化预防网络机构已达2500多个,参与人数22000多人,初步形成一个以社会化、网络化为基础的职务犯罪预防大格局。
第二,不断拓宽预防领域。今年又有了一些新举措:与工商、海关等八大行业开展了同步预防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先后与省水利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制定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下发全省;此外,把预防领域拓展至高校和科研院所,近期与暨南大学共同确定在招生、物质采购、基建工程等环节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张学军检察长带头到暨南大学讲法制课。以往群众对招生工作意见较大,今年我们派员参加了招生监督工作。尽管今年报考暨南大学的考生是历年来最多的,但通过开展预防工作,达到了社会满意、家长满意、学校满意的效果,社会反应很好。
第三,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对全省53个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同步预防。与省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进一步开展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在北江大堤、新白云机场、地铁二号、三号线、珠江口疏通等工程中都开展了同步预防。对建设工程的主要环节、主要部位实施监督,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有效地防止了工程中的腐败现象,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
四、“刑事与民事”并重,强化民行审判监督
由于检察机关刑事业务占比重大,部分干警存在“重刑事,轻民事”的陈旧观念,不善于运用民事监督的手段维护司法公正。有的干警还存在用刑事的方法去简单粗暴地处理民事行政问题的思维定势和习惯做法。我们借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东风,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教育广大干警充分认识民行工作的重大意义。张学军检察长亲自撰写《迎接检察业务建设的第三次辉煌》,站在检察事业发展的历史高度,通过分析检察业务建设的发展规律,充分论证民行检察工作将是继刑检、反贪之后检察业务建设的第三次辉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全文转发,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全院干警“重刑事,轻民事”的观念得到根本转变,牢固树立了“民事刑事并重”的观念,在此观念引导下,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强化民行审判监督,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一是加大清理积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今年,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加大清理积案力度,共受理案件3491件,立案129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6.92%和180%,抗诉427件,是去年同期的7.3倍,提请抗诉235件,息诉1597件。立案数、抗诉数都比去年同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在大力提高办案数量的同时,严把质量关。
二是运用检察建议探索有效监督模式。积极探索对法院审判监督的有效模式。与省法院签署了《关于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明确了用检察建议的方式把民事、行政诉讼全过程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由于检、法两家联签文件的协调发挥作用,今年全省提出检察建议23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高州市检察院今年首次向法院发出的再审检察建议被采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多万元。
三是重点解决“两个平等保护”问题。坚持平等保护民营企业。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把对民营经济的保护和服务提上议事日程,转变执法观念,给予民营经济同国有经济一样的平等保护、一体保护,维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持民事案件标的大小平等保护。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特别是工伤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等案件给予特别关注,以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操作与规范”并重,严格依法按章办事
各部门将作风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建章立制,用各项具体的制度规范办案办公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从制度上保证机关作风建设的有效性和长期性。
一方面,严格细化办案规则。院的各办案部门针对检察权在各项业务工作中的行使过程,制定严密、详细、操作性强的办案操作规程,明确规定各办案人员的办案时限、责任等,争取在办案工作中,更多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减少随意性,达到以规范促质量、促效率、促廉政的目的。如举报控告部门全面推行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为群众举报、控告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制定了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并严格执行。
另一方面,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为保证作风建设的成果能够形成长效机制,大力抓规章制度建设。根据作风建设查摆出来的个别时候存在的公车私用现象,专门完善并出台了操作性较强的《关于车辆使用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节假日车辆入库。此外,还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信息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检察信息网络,通过及时报送传达检察信息,提高办事效率。各综合部门都将各项办事流程、办事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管理制度等加以规范。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干部培训制度,学习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建立学习型机关提供了制度保证;完善了机关联系基层、领导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等。
六、“管理与服务”并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我们敞开大门,在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开展“十查十看”,其中重点查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态度,有无“冷、硬、横、推”的现象,针对有的干警存在的“重管理,轻服务”的陈旧观念,充分利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契机,大力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省院机关,必须主动自觉为基层服务,积极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有错必纠,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使机关的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一是不断规范和改善窗口服务。作风建设活动已使热情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一系列的创新服务的便民利民措施也相继出台:坚持了检察长接访日制度,并要求各业务部门领导参与,加快办案进程;延长了检察长直通电话的时间,把原来每月开通半天延长为一天;实行首办责任制,把矛盾解决在首次办理的环节;公开《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实名举报承诺制》,向举报人承诺七日内告知举报线索分流情况,三个月内告知线索查办情况;着手开始“网上密码举报”,为网上举报人保密;及时整理语音自动受理系统的举报线索;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群众了解检察业务范围;在候访室安装电视、设立便民药箱,缓解候访群众的焦虑情绪等等。最近我们成功处理了几件集体上访,及时化解了矛盾,树立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是加大对基层的服务力度。在查摆阶段,深入基层院征求对省院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其中一条反映省院的服务力度欠佳。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充分利用已经开通的二级专线网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将上级的精神和省院的工作部署及时传达贯彻,不仅很好地发挥了指导作用,而且精简了会议和文件,减轻了基层的负担;由院领导亲自带队,组成八个工作组,多次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及时了解基层的情况,面对面地听取基层院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面对面的指导,帮助基层解决了许多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明确各职能部门对下级院请示案件的工作职责和期限规定,及时答复请示案件,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的力度。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然帮助解决了扶贫资金、困难补助经费以及车辆、电脑等装备问题,真正体现了“服务基层”的指导思想。
回顾今年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情况,我们得到了一些有益的启迪。一是院党组尤其是一把手高度重视是搞好作风建设的关键。院党组多次开会专题研究作风建设工作,张学军检察长亲自草拟作风建设的“八个结合”和“十查十看三改”并进行具体部署,使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深入开展。二是着重解决深层次的思想问题是推进作风建设的根本。由于我们始终将观念创新放在作风建设的首位,树立了新型执法观念,使得作风建设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第一要务服务打下了较好的思想基础。三是紧密结合检察工作的具体实际是确保作风建设生机和活力的切入点。立足检察实际,突出检察特色,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来抓作风建设,有效地避免了作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各部门都抓住了创新这个关键,把作风建设与推动工作创新和工作落实紧密结合,为加快发展服务,确保了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四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是确保作风建设成效的有效渠道。由于采取多种措施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有效避免了“上头热、下面冷;领导热、干警冷;作风办热、其他部门冷”的“三热三冷”现象,使“三创新、一优化”深入人心。五是坚持抓制度建设是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保障。只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才能使作风建设的成果得以巩固,从而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是长期的任务,也是我们各项工作的落脚点。今后要认真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制定的规章制度,狠抓落实,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使机关作风建设不断上新台阶;二是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研究推进检察改革的措施,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入手,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方面的改革,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我们将把这次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坚定信心,努力奋斗,开拓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
(编辑:李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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