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昨天(2月19日)获悉,广东省已接到财政部、农业部制定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强制免疫疫苗费用全部由国家负担,非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国家负担50%,养殖户负担50%。在国家负担的经费中,广东将获得中央财政补助20%,其余80%自行负担;扑杀补助经费将获得中央财政补贴20%,其余80%自行负担;垦区扑杀补助经费则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非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50%,养殖者负担50%。《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对疫点和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的禽类扑杀补助标准为:鸡、鸭、鹅等禽类每只补助1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禽类和幼禽、成禽的补助有所区别。
省农业厅和财政厅已参照《暂行办法》提出了广东省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的管理办法,确定省财政与各市(地)财政分担比例及对养殖者扑杀禽类的具体补偿细则。该项办法将于近日出台。
(编辑:李美仪)
进入相关专题:广东全力对抗禽流感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