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中兴(前左一)被判死刑。(台“中央社”图)
南方网讯 “中央社”报道,发生于二〇〇三年八月份的大陆女子惨遭人蛇集团推入海中溺毙案,其中船长王中兴被判处死刑,十二日深夜已在台中监狱被执行枪决伏法。
据报道,人蛇集团于二〇〇三年八月初在苗栗通霄外海私渡大陆女子去台,遇到台湾海巡队查缉,四名台湾船员将大陆女子推入海中,造成六人溺毙。
据悉,这起轰动一时的“人蛇丢包案”,经过调查后,苗栗地方法院一审将涉案的两名船长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及死刑,其中船长王中兴因为从头到尾否认犯案,毫无悔意,被判处死刑。王中兴于十二日晚十时在台中监狱被执行枪决伏法。(编辑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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