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附件分别于2003年6月29日和9月29日由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在香港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3年10月17日由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在澳门签署。《安排》标志着内地与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正式建立起自由贸易关系。
CEPA的签署,被西方国家看成中国“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一国两制”的信念所在。短短3年,在CEPA的推促下,内地和港澳的经济融合日趋深入、要素流动日趋顺畅、贸易往来日趋密切。被港澳人称作中央政府赠送的这份“大礼”,正在为三地经济注入新的强劲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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