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十届84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06年秋季开始在全省农村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免费对象的范围、免费项目、免费标准等与试点阶段的政策基本相同。《广东省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是在总结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农村开展免费义务教育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省教育厅将尽快公布实施。
这次在全省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性极强,涉及面广,涉及到全省农村中小学校的近1000万学生,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二,既要把杂费免到位,又要把各级的利地落实到位,使广大农村孩子和学校都能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雨露阳光。我们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能享受免杂费的政策;二是确保补助经费及时到位,要求要在秋季开学前补助经费要到学校;三是确保广大农民群众满意;这是我们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继续实施“一免一补”政策。在全省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后。我们将继续实施全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书费政策并给予生活费补助。 (编辑:栾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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