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要以改革总揽全局,以建立、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任务,以制度创新促进经济强省建设
南方网讯根据世界经济发展新趋势和我国经济发展的新阶段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本世纪头二十年经济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在提出改革的主要任务时,与党的十五大一样,都是把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放在首位,这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深入思考。
首先,这是因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层是基本经济制度的改革。一定的基本经济制度总是一定经济体制的基础和前提,计划经济体制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公有制经济比重越大、公有化程度就越高,计划经济覆盖的范围越广,计划的程度就越高,然而就越脱离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市场经济体制是以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为基础的。因此,没有所有制结构由公有制一元向所有制多元的转变,没有基本经济制度的改革,也就没有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其次,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完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任务的基础。目前我们已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新格局,但是仍不完善,因此在其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未完善。只有建立了完善的基本经济制度,才能推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最后,基本经济制度是基本政治制度、基本文化制度的基础,只有建立了完善的基本经济制度,才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从而才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广东已初步建立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2001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公有制经济占48%,非公有制经济占52%,其中个体私营经济约占18%。但是仍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广东大型国有企业的改革仍有待深化,不少中小企业仍未真正放开搞活,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仍在探索中;非公有制经济仍处在成长期,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水平和素质不高,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和良好的发展环境仍有待形成;各种混合所有制经济正在发展中,还不够规范;公有和非公有这两类经济的关系仍未理顺,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远未完成,民营经济进入的领域还受到种种限制,因而未能形成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与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法律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的改革仍有待深化和完善。因此,广东要以改革总揽全局,以建立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任务,以制度创新促进经济强省建设,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步伐。(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教授)(编辑:农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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