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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节约型社会的运行和保障机制
 
陈文学
 

  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任务,也是实现经济发展又快又好目标的重要举措。“十一五”时期,广东要实现现国家提出的有关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目标要求,如何创新现行的运行机制及相关制度,为节约型社会建设及循环经济发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成为当前亟需研究解决的课题。笔者认为,当前广东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最近中央经济工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建立与完善有利于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六个运行和保障机制,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的节约型社会发展道路。
  
  一 以财税扶持为载体的政策支持机制

  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的财政政策。各级政府应对一些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必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支持。同时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和资源节约管理的支持力度。省级财政设立能源资源节约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基础管理、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宣传培训和能力建设等工作。同时对省属现有企业的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林业生态效益等专项资金,应按一定比例安排重点能源资源节约项目,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各市、县的财政预算中也应安排一定资金扶持当地能源资源节约和发展循环经济。

  采取优惠的税收政策。全面落实国家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鼓励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建立废旧资源回收处理收费或押金制,等等。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抓紧制定促进节能、节水产品推广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的经济政策。积极探索建立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如经国家税务部门许可,创造条件可将现行的排污、水污染、大气污染、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废弃物等的收费制度逐步改为开征环境保护税。

  实行积极的投融资政策,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一是充分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筹措资金。采用建立基金、合资联营等多种渠道融资,鼓励采取民营承建、企业化运营的形式,扩大社会投资份额。二是在投资政策和项目选择上,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方面倾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特别是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以及开发区的盲目发展,限制和淘汰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要加快低耗能、低排放产业的发展。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三是把能源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列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的重点领域,对重点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予以资金补助、贷款贴息支持。要根据资源条件和区域特点,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促进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调整。四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银行信贷、民间资本进入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领域。五是设立环保投资基金,扶持相关行业发展。包括鼓励环保类技术创新和相关成果的市场化、产业化;对开展清洁生产、从事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的各类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对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的行业给予适当支持,等等。
  
  二 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的市场调节机制

  主要是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理顺能源资源性产品价格,引导社会消费、投资,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

  建立能够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对重要资源价格定时进行政策性调整,推进对资源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收费方式,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试行建立用水、用地、用电和排污全价交易制度,促进能源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建立与市场供应相联系的价格传导和联动机制。对实行政府定价的电、油、气等能源,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鼓励低能耗、约束高能耗的原则,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实行差别能源价格;建立超能耗加价制度,利用价格机制约束能源消耗,对低耗能产品进行价格补贴,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

  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因地制宜实行分地区、分行业的阶梯式水价、两部制水价、季节性水价和分时水价机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区域水市场。

  运用价格机制调控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大力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探索多种有偿使用方式,扩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范围,逐步减少协议出让的供地方式。建立耕地储备制度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提高国土资源的集约利用度。开展工业用地进入市场的可行性研究,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下市场配置国土资源的新机制。
  
  三 以法规和标准体系为基础的监督管理机制

  世界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完备的法律制度、完善的标准体系和良好的监督管理机制,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基础。目前广东节约型社会建设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和配套,有的缺乏刚性,因此这方面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要抓紧制定和修订促进能源资源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在继续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和颁布《广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以及有关促进绿色采购、个别废弃物回收利用、石油节约、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饮用水安全等相关的专门法规。尽快制定、修改和完善与《土地管理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

  要尽快制定和完善能源资源节约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标准体系。从应对“绿色壁垒”出发,制定并完善更加严格的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强制性能效标准。加快制定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涉及循环经济的有关污染控制标准。建立和完善落后工艺、技术及设备的强制淘汰制度,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的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产品能效和再利用标识制度,以及新上建设项目的资源评价制度。

  要不断加大对能源资源节约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各级政府能源资源节约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全省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能篇”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保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加强和完善能源、水资源以及节能、节水统计工作。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要建立科学的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评价指标体系。以资源生产率、资源消耗降低率、资源回收率、资源循环利用率、废弃物最终处置降低率等指标,作为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及相关统计制度,并把主要指标逐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
  
  四 以“倡导节约、热爱环保”为主题的公共参与机制

  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广东应通过大力“倡导节约、热爱环保”为主题的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节约观念,倡导节约文化、节约文明,养成节约习惯和节约行为,建立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发展节约型文化等。

  健全常规性宣传与引导机制。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正确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浓厚的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大意义,广泛地进行资源环境“省情”教育;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能源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标识;宣传普及循环经济的基本知识、发展趋势和发展途径;宣传节约能源资源的好人好事,揭露曝光严重浪费能源资源的案例等等。

  建立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制度。要通过举办技术推广会、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会,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知识和技术普及交流。特别是各级机关要带头节约能源资源,成为全社会的表率。教育部门要将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

  坚持开展“能源资源节约行”的公益活动。要动员和组织企业、学校、社区等单位和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开展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全民节约共同行动。通过大张旗鼓、深入持久地开展能源资源节约活动,扎实推进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
  
  五 以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为主要内容的考核问责机制

  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节约型社会和循环经济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应对辖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总负责,按照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要求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机制,将能源资源节约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并把其主要指标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建立节约型社会和循环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及考核问责制。一是根据广东资源环境的特点,采用万元GDP耗水、能耗、耗地等指标来衡量宏观效益;用空气质量指数、城市河流水质达标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考核环境保护情况;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和处理量、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一次性用品使用比率等指标考核循环经济重点环节的成效等等,全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即由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以及当地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是本地区、本系统和本企业节约型社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是试行“一票否决制”。组织人事等部门要选定试行地区,制定具体的考核试行办法。同时建立奖惩制度,对抓节约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没有完成节能降耗任务的地方、单位和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六 以区域内外、上下联动的协调合作机制

  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从当前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应着力建立区域内外、上下协调合作的运行机制。

  进一步健全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广东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全省的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省经贸委作为主管该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应担负起日常管理和协调全省的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加强协调、互相配合、统筹推进。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履行职能,分工协作,加强协调配合,把资源节约目标分解到每个单位、社区、园区、学校和企业,各司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尤其应充分发挥各人民团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发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作用,共同搞好资源节约活动。

  创新泛珠三角区域的能源资源和环保协调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泛珠三角省区的能源资源合作,鼓励建立跨区域的能源资源利用协调机制,继续推进西电东送,开拓能源合作的新领域。建立健全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管理、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跨行政区污染事故应急协调处理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与泛珠三角区域的环保合作,构建区域性的环保产业市场,推进区域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鼓励环保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解决跨地区、跨流域重大环境问题,从根本上协调区域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加强能源资源技术开发的国际合作。广泛引进、吸收发达国家先进的资源利用和循环利用技术,积极开展循环经济技术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和环保领域的技术含量。加强和能源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合作,通过合作开矿、共同开发等形式,拓宽广东的能源资源供应渠道。要高度重视与东盟的合作,充分利用东南亚能源资源丰富的优势,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开发伙伴关系。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政研室信息处处长)

  (编辑:林湄)

 
稿件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本网发布时间:2007-01-0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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