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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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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温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的谈话
2004-02-2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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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年4月,邓小平和廖承志共商统一祖国大计。同年6月,邓小平提出中国大陆和台湾统一的设想,台湾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允许台湾保留自己的军队。(资料照片)


  编者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邓小平同志在20年前发表的一篇重要谈话。今天重温这篇谈话,尤其是关于“一国两制”的论述,关于“港人治港”的内涵及爱国者标准的论述,仍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一国”是“两制”前提。认同“一国两制”首先必须认同“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同国家的主体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港人治港”必须“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这个标准清楚地表明,爱国和爱港是统一的整体,是不可分割的。任何已经站在治港者行列的人或者有志于加入这个行列的人都必须符合这个标准。

    今天重新发表邓小平同志的这篇重要谈话,再次向世人宣示了中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坚强决心,更是为了让大家全面准确地理解“一国两制”方针,把“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进入全文>>>

 

(编辑:莫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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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闻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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