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近日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理论工作者座谈会”。与会者畅谈了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体会,一致认为,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个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崭新课题提到全党全国人民面前,作出全面部署,显示了我们党非凡的执政能力,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与会者认为,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提出要“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将“和谐”列在“富强民主文明”之后,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的必然要求。
与会者认为,《决定》科学而系统地回答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系列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它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深化了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化了对党的执政理念、治国理念和治理社会理念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党的执政理论。
与会者指出,《决定》要求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长期的历史任务和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并对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全面、系统、具有可操作性的明确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当前,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应注意做到四个“紧密结合”: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促进科学发展紧密结合,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把实现社会和谐的理想与完成阶段性社会和谐的任务紧密结合,从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做起,坚持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推进;把党的领导与社会共建紧密结合,形成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强大合力;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不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中央党校作为我们党培训轮训执政骨干和理论骨干的最高学府,要带头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将全校教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来,将全会精神真正贯彻到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之中。(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