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社会科学院举行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座谈会,来自院内外各学科的20余名专家学者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学习和研讨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重要精神。
与会学者提出,全会提出的“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一论断非常重要。全会提出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区分了“大社会”概念和“小社会”概念,强调和谐社会建设既要从“大社会”着眼,又要从“小社会”着手。大家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社会关系的协调,实现人与人的和谐,达到费孝通先生倡导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境界。
学者们指出,要把“社会”作为一种“主义”,切实地用“社会主义”来构建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是强调“公共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在实际上构成对以“个体主义”为特征的市场经济发展的制约。中国的经济体制转轨和其他转型国家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中国在引入市场经济制度的同时十分注意坚持“社会主义”的原则,即“公共性”的原则。当前,要在构建和谐社会时真正体现公共原则,切实以社会主义这个公共原则提供社会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来达到经济建设成果的社会共享,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问题上着重体现公共精神,尽量实现资源获得的公正性、社会结构的合理性、社会行为的规范性、利益协调的有效性等和谐社会所具有的一般规定性。
与会者认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要特别注意和谐文化建设是着眼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全局而提出来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和谐文化,就是要主动发挥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积极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夯实文化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一定要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根据与时俱进的要求,我们的核心价值观不会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在变化的语境中不断追问,不断阐发。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鲜明地体现了几千年中国文明一以贯之的主流思想。和谐文化不仅是一种传统文化,更是一种现代文化,因为我们今天要倡导的和谐不是“君仁臣忠”式的文化,也不完全是“父慈子孝”式的文化,而是基于现代公民身份和平等人格的文化;与古人笼而统之地谈论“和而不同”不同,我们有必要用现代思维方法对“和而不同”的含义和要求作确切的分析,并且用相应的制度、心态和能力来实现利益、价值和认同三个层面的和而不同。
与会学者认为,全会所提出的“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等一系列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鼓舞人心。这表明社会协同治理、善治等理念为我们国家所认可,我们所指向的是一个在党的领导下,能充分激发党、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等各类社会行为主体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有学者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一个阶段性的口号,而是全局性的战略构想,值得进一步深化、条理化和系统化,使之成为新时期社会主义发展的纲领性目标。
与会学者指出,当前更为重要的是以破解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继续探求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路径,持续不断地化解社会矛盾,真正把全会提出的各项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
有学者认为,历史地来看,不断化解不和谐因素贯穿整个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从目前社会矛盾处于高发期和尖锐期的现实来看,我们需要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探求切合时代需要的、更有效的处理深层次矛盾的方法,其中包括处理社会正常博弈各方之间的矛盾、本身都具有正当性的不同社会价值和目标之间的矛盾。具体来看,在追求个人利益已经成为发展经济最直接的动力的同时,要努力构建可以凝聚处于不同阶层的13亿人的共同理想和道德规范,在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实现社会和解和社会团结。以诚信为基础的经济伦理和以互助友爱为核心的社会伦理,都应是我们追求的目标。通过从制度上、体制上完善人民作为公民的有关安排,以有效克服政府在促进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不足。
有学者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要求我们考虑理想的、抽象的、理性的人的权利要求,而是要求我们考虑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们的各种具体的利益、要求和希望。虽然合理的制度安排很重要,但对制度的设计和运作必须着眼于人们的利益、要求和希望。
与会学者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须统筹兼顾各种人群的利益。在全球信息化、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选择多样化、社会多元化的大背景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依靠政党和政府,也要依靠公众,需要普遍、积极、主动、有序的公众参与。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日前,华东师范大学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和上海社科院青年学术交流中心还联合举办了“和谐社会的文化精神”青年论坛,邀请青年学者共同探讨和谐社会的文化精神。论坛上,青年学者围绕和谐、发展、竞争、创造等论题,从不同角度阐释了和谐社会的文化精神。
有关方面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童世骏、林在勇、刘世军、夏禹龙、袁恩桢、周建民、卢汉龙、许明、程伟礼、周山、高瑞泉、杨扬、文军、吴刚等分别参加了上述研讨。
(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