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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张广瑞 宋瑞
 

——2002国际生态旅游年的扫描与反思

  全球同唱一首歌:2002国际生态旅游年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旅游业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产业,因此旅游业的发展受到世界各国政府、业界、学术界以及普通公众的注意。几乎就在同一时期,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也被严肃地摆在各国政府和公众面前,于是产生了具有深远意义的《21世纪议程》。这个具有划时代意义文献的核心就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了响应《21世纪议程》,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和地球理事会等国际机构,发布了《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进一步申明了可持续旅游发展的理念和实现可持续旅游发展的具体行动方案,成为指导世界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献。十多年的实践表明,实现可持续旅游发展的途径很多,而生态旅游的诞生与发展,却能很好地体现了可持续旅游发展的原则,代表了可持续旅游发展的方向。正像世界旅游组织所确定的2002年主题所指出的那样:“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和其他旅游形式相比,生态旅游是个后来者。但是,它的发展,顺应了可持续发展的潮流,得到了广泛而积极的响应,因此,在过去20多年的时间里,它发展迅速,势头强劲。考虑到生态旅游在全球旅游发展中的重要性,2001年,联合国确定2002年为“国际生态旅游年”,联合国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要求国际机构、各国政府和私营部门,大力支持这一全球性的活动。毫无疑问,世界旅游组织(WTO)——作为联合国关于世界旅游发展的专门机构——和联合国环境署(UNEP)——作为联合国关于世界环境问题的专门机构——理所当然地成为这次国际生态旅游年活动的主力军和掌舵人。2002年,在这两个机构的倡议和组织下,在各国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世界各地开展了多种多样以生态旅游为主题的活动,把“国际生态旅游年”搞得红红火火,有声有色。

  对于“国际生态旅游年”活动的宗旨,组织者明确提出,就是“要提供一个机会来审视世界范围内生态旅游发展的成功经验,以便统一和强化相关工具和机构框架,保证其可持续发展在未来得以实现。这也就是说,使生态旅游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的收益最大化,同时避免以往出现的缺憾和负面影响”。实践表明,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世界各地从事生态旅游经营的企业、政府机构和学术研究人员都一直致力于更好地认识生态旅游,改善生态旅游的规划、管理以及促销技术。但是,这些活动的一个明显的缺陷是,没有认认真真地采取措施让生态旅游的各个利益相关者表述它们的意见,广泛地宣传这个领域所取得的成果,或者说把这些成果集中起来,使之升华,从而真正地使生态旅游产生人们所期待的那种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效益。据此,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环境署明确地指出,这次国际生态旅游活动的目的就是要使公共机构、私营部门、民众和消费者更好地认识,在保护区范围内生态旅游对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对民众生活水平改善的贡献;大力宣传生态旅游规划、管理、协调和监测以保证长期可持续的方法和技术;促进生态旅游领域成功经验的交流,和扩展在国际市场上对生态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旅游产品的有效促销。

  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的,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环境署建议,各国政府在其国家旅游和环境管理机构建立一个部际工作组负责本国和国际机构有关生态旅游活动的协调;各国政府确定、强化和宣传关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旅游管理的国家战略及行动方案;中央政府要对生态旅游领域的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财政和促销等方面的支持;针对生态旅游活动,特别是在保证环境和社会文化可持续发展方面,建立多元利益相关者调控和监测机制;中央或地方政府应建立庆祝国际生态旅游年的委员会,并吸引包括国家旅游和环境管理机构、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当地社区和媒体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参与。

  2002年,是全世界同唱“生态旅游”一首歌的一年。世界各地举办了大量的学术论坛、专项研讨会和交流会。仅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环境署在全球各地共召开了18次不同层次的会议,来自政府部门、私营部门、旅游行业协会、保护机构、非政府组织、当地社区的数千名代表围绕生态旅游的相关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编辑和出版了《国家公园和保护区可持续发展与管理指南》,创建了为全球提供关于全年生态旅游活动和交流生态旅游项目经验的专门网站,参与了各国和地区关于生态旅游的研讨活动。与此同时,国际生态旅游协会(TIES)、澳大利亚生态旅游协会(EAA)、联合国环境署(UNEP)、世界旅游组织(WTO)等机构组织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大量相关培训课程和学术交流,为推动生态旅游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2国际生态旅游年”的重头戏是世界生态旅游峰会。2002年5月19日到22日,来自132个国家的政府、旅游行业、非政府组织的1000多名代表聚集在加拿大魁北克,出席了由联合国环境署(UNEP)和世界旅游组织(WTO)发起,魁北克旅游局和加拿大旅游委员会共同主办的世界生态旅游峰会。此次峰会在对各地区会议所讨论的内容进行提炼、升华和深化的基础上,围绕全球生态旅游发展中的一些共同话题进行了最高层次的对话。会议所通过的《魁北克生态旅游宣言》,向各国政府、私有部门、非政府组织、以社区为基础的协会、学术和研究机构、政府间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发展援助机构以及土著人和当地社区提出了建议。该《宣言》以及此次会议的其他成果交送2008年8月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的世界可持续发展峰会(WSSD),作为会议交流和讨论的一个重要内容。

  作为国际生态旅游年活动的另外一个重要成果是,澳大利亚生态旅游学会(EAA)和澳大利亚可持续旅游合作研究中心(CRC)共同制定了《国际生态旅游标准》,这个《标准》的草案在2002年5月通过英特网在全球进行了两个多月的意见征询,《标准》的最终稿提交给在2002年10月21-25日于澳大利亚凯恩斯举行的、联合国环境署授权的国际生态旅游年大会。该《标准》确定了生态旅游的政策与框架,明确了生态旅游运行的区域,制定了生态旅游的行动规范。是迄今最为完善、最为实用的生态旅游活动规范指南。就在这次大会上,澳大利亚生态旅游学会,还发布了《关于生态旅游伙伴关系的凯恩斯宪章》,《宪章》提出为了成功的开展生态旅游,伙伴关系是至关重要的。该《宪章》强调,“生态旅游尊重作为一个整体的土著人民以及其他地方社区、政府、企业和社会的意愿,有利于实现可持续的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伙伴关系,世界人民的自然、人力和金融资本可以为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做出贡献。伙伴关系将是一种为相关各方及子孙后代取得积极前景的一种手段”。

  华夏协力谱新曲:生态旅游理论和实践的新进展

  对我国来说,生态旅游是一个“舶来品”。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经过了几年的理论辨析和实践探索以后,中国在生态旅游发展方面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在理论研究方面,已经从最初的概念介绍、定义辨析、分散研究逐步发展到应用分析和系统研究。各类学术性文章、著作越来越多,有些地方还专门建立了生态旅游研究中心,云南、北京等地的大专院校中也开设了相应的专业或课程。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云南大学等机构所承担和完成的一些相关课题(如UNESCO人与生物圈计划中国国家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大学学者李文军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指标评价体系研究》项目、云南大学杨桂华教授主持的《香格里拉生态旅游示范区开发规划》项目以及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合作的《中国生态旅游综述和研讨》项目等)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应当说,2002年在中国的生态旅游发展中也是不平常的一年,其重要标志在于,旅游学术界加强了有关生态旅游理论的研究和探讨,而一些地方政府和学术界、实业界联手,开始了生态旅游区示范区的建设。

  理论探讨深入而务实。为了积极响应联合国关于“2002年国际生态旅游年”的决定,我国也开展了一些相关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8月份,由中国生态学会和贵州省兴义市政府合办的首届西部生态旅游论坛,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数百名政府官员、研究者和业界人士。在这次论坛会上,不仅在会上研讨,而且会外还对实地进行了考察,为当地生态旅游的发展献计献策。11月在北京召开的“2002中国生态旅游论坛”更成为国内生态旅游研究成果交流和对话的一次盛会。这次论坛,规格高,参与的人多,代表的领域广,探讨的内容深入。这个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国家旅游局予以业务指导,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承办,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予以资助。论坛举办之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专门组织人员,对国内外生态旅游研究的成果和实践发展做了详细的分析,作为基础研究成果为大会提供。这次论坛是响应联合国关于国际生态旅游年的决定举办的,旨在促进相关机构和人员之间的交流,总结国内外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的成果,推动生态旅游在我国的健康发展。会议邀请了来自国家计委、国家旅游局、环保总局、林业局和水利部等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研究机构和旅游实业界的100多名代表,涵盖经济、旅游、生态、文化等多种学科的学者,围绕国内外生态旅游理论研究、国内外生态旅游实践的经验和教训、中国生态旅游发展现状分析、国内外生态旅游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同时还就香格里拉生态旅游示范区、张家界森林公园、吉林省边境生态旅游、云南兰坪民族文化旅游以等案例进行了分析。这次论坛通过的《关于中国生态旅游发展的倡议书》指出,尽管生态旅游是一种负责任的旅游方式,管理、经营得当,既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又有利于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它并不是可持续旅游发展方式的全部,其发展受到诸多相关因素的制约,因此,生态旅游的发展应当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遍地开花,一哄而上,严防任何打着生态旅游的幌子从事违背生态环境保护原则的旅游活动。《倡议书》呼吁大家行动起来,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唤起全社会以实际行动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呼吁旅游行业组织和有关的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一道,根据我国生态旅游发展的实际,抓紧制定针对旅游公众和旅游经营者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并开展有关认证工作,支持创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活动,探讨生态旅游发展的多种模式和途径。此次会议成为我国生态旅游理论研究中一个标志性事件,也为我国生态旅游实践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智力支持。

  实践探索各显其能。在实践探索方面,近些年,我国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部分风景名胜区、森林禁伐区及生态工程恢复区、荒野地等也都积极开发生态旅游。尤其是九寨沟、王郎、卧龙等自然保护区在生态旅游发展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例如,被誉为“童话世界”的九寨沟,近年来在景区道路、接待设施(木栈道、环保厕所、绿色交通等)、游客数量限制以及游人管理、环境保护和监测(已经建立了气象、环境、泥石流、森林病虫害等监测站,2002年又开始着手建立世界遗产监测系统)、社区共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另外,随着199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各地林业部门和森林工业企业在实现旅游发展和资源保护的共生互惠方面也取得了实际性的进展,为探索我国生态旅游发展提供了借鉴。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环境基金等非政府组织也积极参与到我国的生态旅游发展中来。作为全球最大的环保非政府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长期关注环境保护和当地经济发展问题,致力于推广“合作伙伴关系”和“参与式保护模式”。2002年,除了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合作进行生态旅游的理论探讨以外,还启动了云南生态节能项目、秦岭保护和发展共进项目等与生态旅游密切相关的项目。由全球环境基金资助的,涉及福建、江西、湖北、云南、陕西等五个省份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社区共管”生态旅游发展项目,在组织建设、计划制定、技能开发、信息管理等方面大胆创新,将当地社区结合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通过实施社区共管,使得周边村民在其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提高了经济收益,成为我国生态旅游发展实践方面的一个成功典范。2002年下半年起动的新一轮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涉及云南、四川、海南等7个省的13个自然保护区。

  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的事实都说明,旅游业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妥善规划、严格规范、科学认证、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对于生态旅游,尤其如此。在规划方面,云南省“九五”科技攻关项目——“香格里拉生态旅游示范区”发展规划的逐步实施,成为探索富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旅游发展模式的一个有益尝试。2002年,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的《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也为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提供了范例。在规范方面,2002年,国家环保总局委托北京大学制定了《生态旅游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对生态旅游的规划和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相信随着该规范的逐步完善和实施,将有力地推动我国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在认证方面,国外通行的生态旅游认证过去在我国也是一个空白。2002年,由国家环保总局和绿色地球21组织(Green Globe 21)签署协议,在中国联合推行绿色地球21标准体系。目前,有关生态旅游产品认证的试点工作正在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的技术支持下,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优秀生态旅游企业和景点逐步展开。与此同时,私营部门也积极参与生态旅游的推广和评定。由CECO中宜环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创建的国际生态网也自2002年起每年举办一次网上生态旅游景点展播,评选出最佳生态旅游景点,将由该网站向海内外进行宣传,并颁发“中国最佳生态旅游景点”牌匾。2002年,川滇藏三省区正式达成协议,共同投资500到800亿元,通过整体规划、资源共享、联合促销、多方受益的模式,联合创建全球最大的高原生态旅游——“中国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该生态旅游区将成为我国投资最多、范围最大、历时最长的一个生态旅游建设项目。该项目涉及川西南的甘孜州、凉山州、攀枝花市,滇西北的迪庆州、大理州、丽江地区、怒江州,藏东南的昌都地区和林芝地区等9个地州、50个县域。目前已成立了川滇藏“中国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联合实施“中国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旅游合作2002-2003工作计划》,由三省区旅游局主办的“2003中国香格里拉旅游节”也在积极筹备之中。与此同时,全国各地还通过举办节庆(如广东肇庆的国际旅游节、三峡夷陵生态旅游节等),推出线路(如)等方式,加大对生态旅游产品的宣传,为生态旅游的发展创造条件和氛围。

  急需指挥的大合唱:生态旅游的多重辨析

  尽管生态旅游在我国呼声很高,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进展,但总体来说,还处在探索阶段,理论上还有很多误解需要澄清,实践中也存在许多偏差需要纠正。将可持续旅游发展的实现方式之一的生态旅游等同于可持续旅游发展原则本身的大有人在;很多研究者和管理者认为生态旅游会替代大众旅游从而成为旅游业发展的主流,认为生态旅游能够担当起当地经济发展龙头的重任;管理者和开发者用发展传统旅游的思路来对待生态旅游,认为生态旅游必须要铺摊子、上大项目、大搞基础设施建设,沿用接待人数、旅游收入、增长率等数量型指标来衡量生态旅游的发展;经营者将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时髦的品牌和一种宣传诉求、营销策划,把 ××游改为生态××游,打着生态旅游的幌子破坏生态。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实现形式,生态旅游的发展也难以全面突破整个社会的制度框架和经济发展程度,传统的旅游发展观念、落后的资源管理体制、制度和规范的缺乏和经验的欠缺使得生态旅游在我国出现了这些问题。当然,这是任何新生事物发展初期的必然,相信会随着观念认识的提高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而不断得以改进。正像一个庞大的合唱团,亟待有一个权威的指挥家,使大家的声音协调起来,奏出一曲动人心弦的凯歌。对生态旅游需要认真的反思,需要多角度的辨析,理出主旋律。

    有鉴于生态旅游的复杂性和目前我国在生态旅游认识和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在此,还需要从正反两方面对其进行辨识和分析,从而明确生态旅游是什么、不是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

  生态旅游的是与不是

    生态旅游是一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式

  生态旅游是可持续发展原则的一种实现方式——为旅游者提供积极的体验,同时做到经济上可靠、环境上适宜、社会文化上可以接受。没有积极的体验,旅游者就不会再来;经济上不可靠,旅游者所需要的设施和服务就没有人提供,生态旅游对提供者和当地人的潜在经济收益也就无法实现;如果环境没有得到保持,就破坏了生态旅游赖以存在的基础;如果不是文化上可以接受,就很难得到当地人的支持,他们甚至会对旅游产生敌意,加以抵制。

    生态旅游是一种特定形式的旅游活动

  作为一种新的旅游形式,生态旅游实际上是由特定主体在特定场合按照特定方式向特定对象提供的一种特定形式的旅游活动。在这里,特定主体是具有环境意识、社会责任感和经济经营能力的企业或社区家庭、个人;特定场合是指具有自然生态和/或文化生态吸引力的地方;特定的方式要求服务的提供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特定对象是指所针对的目标群体是那些对自然和文化环境比较敏感且愿意为其保护做出贡献的旅游者。因此,生态旅游实际上就是在此背景下所提供的一类产品、一次经历、一种活动。

    生态旅游是一个规模不大的细分市场

     目前,从理论概念上,人们对生态旅游的界定不同,从技术操作上,也缺乏统一的统计体系,因此,对生态旅游市场规模的估计说法不一(从全球旅游市场的3%到30%)。实际上,不管是从需求角度还是供给角度,生态旅游在整个旅游发展中所占的比重都不可能太大。从需求方面来说,尽管希望了解自然、保护环境的旅游者越来越多,但总体而言,真正具备从事生态旅游活动的毕竟是少数,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从供给方面来看,尽管不乏有能力、有动力开展生态旅游经营的企业,但对于处在由成本、效率等市场原则所主导的高度竞争环境下的大部分企业而言,要真正实现生态旅游的各种目标并不容易。

  生态旅游是一种专门建立的社会建制

    生态旅游有多个利益相关者,其参与生态旅游的动机、方式和范围不尽相同。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既有和谐也有矛盾,如社区与旅游企业之间是互利还是利己,社区与保护区之间是共生还是排斥,社区和旅游者之间是尊重还是冲突,旅游业与其他产业是互补还是替代等都决定于具体的制度安排,而制度安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多个利益相关者之间合作博奕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每个利益相关者都希望通过参与生态旅游来实现自己的目标,但每个相关者目标最终实现与否、实现程度又取决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禀赋和行为方式,因此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需要进行交易、妥协、利益的让渡和责任的分担。可见,发展生态旅游实际上就是建立一种新的平衡机制和社会建制的过程。

    生态旅游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自然旅游,而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自然旅游。

    从包容关系来看,生态旅游是自然旅游的一个子集,但不是所有的自然旅游都是生态旅游。自然旅游强调对自然资源的利用,而生态旅游则侧重于对它的保护,强调可持续的价值观,同时涉及社会文化因素、当地人的需要等;自然旅游强调旅游动机和单个旅游者的行为,因此并不必然是可持续性的,而生态旅游则侧重于综合性,包含了社会目标的设定和实现。

     生态旅游不是可持续旅游发展原则,而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原则的一种形式

     生态旅游是实现可持续旅游发展原则的一种典型形式,但不是唯一形式,更不是可持续旅游发展原则本身。实际上,所有的旅游活动,尤其是占主流的大众旅游,都应该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将其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

    生态旅游不是一种营销策略,而是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

    在现实中,生态旅游往往被当成了一种营销手段、策略和技巧,一个方便而有效的市场标签。一些地方政府和旅游企业,经常将生态旅游看成是一种时尚、潮流而趋之若骛,更多地注重了生态旅游的“牌子”,而并没有认真地在管理制度上下功夫。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生态旅游很容易演变成批评者所说的“生态伪装”、“生态销售”、“生态恐怖主义”等。

    生态旅游不是理想的空中楼阁,而是现实的发展工具

     生态旅游不是一个极端精致的、乌托邦式的理想,也不应当是一个只能在报告厅和教室里讨论的话题。作为可持续发展原则的一种实现形式,生态旅游必须能够在目的地复杂的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中寻求解决贫困、环境退化、文化生存等现实问题的答案。

  生态旅游的能与不能

    在合理的管理框架下,生态旅游能够促进自然和文化资源的保护

  采取一定的旅游管理措施,如游客管理、功能分区、监控手段等,生态旅游能够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游客与当地人互动方式的设计、旅游教育,生态旅游能够确保对当地文化传统的尊重和保护;通过设定反哺机制,生态旅游能够为保护提供必要的资金。

    在合适的分配机制中,生态旅游能够促进当地社区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

  通过开展生态旅游,当地的学校、医院、饮用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将得到改善,人们的健康、生活、生产水平能有所提高,从而使得整体社会经济状况获得一定的发展。当然,这些都必须由恰当的分配机制来保证。

    在科学的引导规范下,生态旅游能够提高旅游者的意识和体验

    通过合理的引导,生态旅游活动能够提高旅游者的环境意识和价值观,不仅改变其旅游过程中的行为方式,而且会对日常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科学的展示,生态旅游活动能够促进旅游者对其他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或土著文化的了解与尊重;通过参与生态旅游活动,能够丰富旅游者的体验,获得难忘的感受。

    生态旅游不可能替代大众旅游

  尽管生态旅游是作为与大众旅游相对应的一种旅游形式出现的,但生态旅游永远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替代大众旅游而成为世界旅游业的主流。以大规模、标准化、低价格、高效率为特点的大众旅游是支撑整个旅游业的主体,而生态旅游只是在特定管理框架下由特定企业在特定区域内向特定人群提供的特定的旅游产品,其规模、份额、经济贡献等都不可能超越或替代大众旅游。

    生态旅游不可能成为所有地方旅游发展的选择

    发展生态旅游需要一定的条件,除了必要的自然资源和社会文化特色以外,更重要的是各相关主体和要素的条件,这些条件既包括旅游供给方(旅游目的地),也包括需求方(旅游者);既包括旅游开发商和经营商,也包括旅游管理部门;既包括旅游业的相关行业,也包括旅游目的地当地居民;既包括硬件设施和技术条件,也包括人员素质和管理制度。因此,并不是所有地方都具备开展生态旅游的基础。生态旅游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成为所有地方发展旅游的选择。

  生态旅游不可能解决旅游业的所有问题

    对以大众旅游为主体,同时各种新的旅游形式层出不穷的旅游业来说,重要的是如何在所有领域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尽可能地避免对环境和社会文化所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把生态旅游当成是万能的灵丹妙药,企图借此解决旅游业所面临的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正如生态旅游专家Cater所指出的,“认为生态旅游能够消除旅游业的一切顽疾的观点是非常有害的” 。

    生态旅游不可能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龙头

    生态旅游在经营方式和经营规模上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希望借其赚大钱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如果我们还是仅仅采用衡量传统旅游的指标(如旅游收入、旅游人数等)来评判生态旅游,如果将地区经济发展的希望主要甚至全部寄托在生态旅游上,那么就会扭曲它本来的性质,最终适得其反。因此,必须将生态旅游和其他形式的旅游、旅游业和其他产业结合在一起,来制定当地整体经济发展战略。

    生态旅游不可能没有任何代价。任何发展都是需要成本的,认为生态旅游只有积极作用而没有负面影响的想法同样是不现实的。无论旅游者多么具有环境意识和文化敏感性,无论企业多么具有环境伦理和社会责任感,生态旅游都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重要的是如何保证净正效应最大,如何在扩大收益的同时将成本(尤其是环境成本和社会成本)降低到最小,但不是完全没有。

  生态旅游的需要与不需要

    生态旅游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条件,除了必要的自然资源和社会文化特色以外,更重要的是对各相关主体和要素的要求。

    从需求方来看,生态旅游发展需要素质高、有责任感的旅游者群。国外的调查显示,生态旅游者在一地停留时间长,花费高,倾向于使用简朴的住宿设施(如茅舍树屋)、无污染的交通工具,同时遵守严格的行为准则,这些人不仅具有强烈的回归自然的愿望,更具有极高的环境保护意识,真正愿意从行动上、经济上为生态保护做出自己的贡献。

    从供给方来看,生态旅游需要既有责任感又有专业能力、既懂旅游经营又真心保护环境的开发商和经营商。生态旅游经营商与一般旅游经营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不仅需要具备获得经济收益的经营能力,更需要有环境保护意识和专业技能;他们既是生态资源的使用者,更是其保护神;既是游客的服务者,更是其教育者;既是当地人的雇用者,更是其合作者;既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又积极参与当地社会的发展。

    从运行体制来看,生态旅游需要有健全的管理机制,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来监控每个环节;需要严格的法规条例来规范企业和个人的行为;需要相应的制度来协调包括当地人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和责任分担。

    同时,生态旅游也要和其他旅游形式所不同的地方。在设施方面,真正的生态旅游者希望在旅游过程中体会到与自然和原生文化的互动,为此愿意承受一定程度的艰辛,所以生态旅游不需要大规模的设施建设,不需要建造豪华的宾馆,不需要一应俱全的娱乐设施,甚至不一定需要斥巨资建造高级公路,但是生态旅游需要配备科学的环境监测设备。在服务方面,生态旅游不需要严格标准化、程序化的服务。如果说传统旅游是通过服务的标准化、程序化来保证服务质量的稳定性的话,那么生态旅游者则要求个性化、特色化,追求建立在当地文化特质上的原汁原味,追求与自然和文化生态的和谐。

  结束语

    历史将证明,在生态旅游的发展和可持续旅游发展的进程中,2002年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这一年,使世界更加多得认识了生态旅游,让更加多的人开始关心生态旅游,有更多的人深入地思考生态旅游,实践生态旅游。正如前面所提到的,生态旅游不是解决旅游发展中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但是,它确是可持续旅游发展的关键。希望能够通过更多生态旅游的实践,总结出成功的经验,为实现可持续旅游发展做出示范。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也应当和发展其他产业一样,必须在遵循生态旅游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既要积极借鉴国际经验,更需要大胆探索,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开辟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旅游发展道路,而不是“原样照搬”,“人云亦云”。也许这样的结论会被人们讥为“套话”,“老生常谈”,但这却是促进任何发展唯一科学有效的方法。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开思九州旅游规划网

(编辑:莫凡)

 
稿件来源: 本网发布时间:2007-04-3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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