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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安康,是文明社会的重要特征。
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强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必须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
从社会发展的实际看,建设和谐社会的最大难点在农村,最先取得突破的也可能在农村。
和谐广东的基石
——广东农村基层工作全面扎实推进
2004年9月,经济大省广东明确提出要建设和谐广东。
社会矛盾本质上往往表现为不同利益的矛盾,基于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注重社会公平,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占全省人口六成左右的广大农村能否顺利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将成为建设和谐广东的关键。
广东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针对当前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各种矛盾问题,近年来通过实施农村“三化”战略、固本强基工程、十项民心工程、构筑社会安全网等战略性措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积极构建包括激励发展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平衡利益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等在内的一整套机制。
城市支持农村,缩小城乡差距
农村落后、农民穷困是当前社会最大的不和谐。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夯实和谐农村物质基础的关键。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广东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是,全省城乡差别日益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已从1989年的1.5倍左右扩大到目前的3倍多,成为全国城乡差距最大的省份之一。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主要矛盾之一。
省委九届六次全会指出,社会公平是构筑和谐广东的内在要求。为了缩小城乡差距,近年来广东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积极推进农村税改,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几年来,全省逐步取消了乡镇统筹、村提留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先后取消了屠宰税、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附加。今年开始,又彻底免征农业税,结束了农民交“皇粮”的历史。“少取”的方针保证了农民鼓起来的荷包不再瘪下去。
但免税只能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还在于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经过多年探索,广东省委、省政府认识到,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需要长效的激励发展机制。
最近,省委、省政府贯彻今年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精神,要求全省各地转变思路,不失时机地转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三化”建设,以期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农民权利
可以预见,广东实施统筹城乡发展、城市支持农村有关政策,必将为全省农民带来巨大实际利益。但是对于建设和谐农村而言,如何建立一个维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则是一个同样重要的课题。
从目前广东乃至全国的实践看,推进以村民自治、村级直接选举等为主的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有助于尊重并保障农民的各项政治权利,帮助农民建立维护自身利益的机制。
在广东,村民自治工作的整体起步比全国晚了10年。1998年6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撤销农村管理区办事处,设立村民委员会,在全省农村统一实行村民自治,一举摘掉了“富裕的广东不搞农村民主”的帽子。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自2003年开始,针对基层工作的薄弱环节,广东省委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两年来,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等一系列举措,各地在有效提高了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同时,广泛推动了基层民主建设。
“我的事情我作主”,广东农民的民主意识日益高涨。如今,以公平、公正、公开和直接、差额、无记名、秘密写票为原则的村委会民主选举已全面实行;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普遍建立;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以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委会及其成员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逐步规范。
在实践中,农民有了上述政治权利,其他权利和利益就可以赖以争取和维护。随着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农民民主权利保障和实现程度与日俱增。
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是解决农村基层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过往农村一些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诸如宅基地、山林地、灌溉和饮用水源等纠纷,都有了依法科学解决的途径,有利于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农民上访和农村群体性事件在一些地区正逐步减少。粤北山区的始兴县罗坝镇,过去社会矛盾较为突出,去年发生的群众上访事件甚至降至1例,而且还是因为司法工作引起的。
实施民心工程,解决群众困难
即使是在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的广东,目前农村和农民问题依然相当严峻,农村是落后社区和农民是弱势群体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住房难、读书难、行路难、饮水难、看病难等成为制约农民脱贫奔康和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广东历届省委、省政府非常关心农民生活改善和农村环境建设,尤其是近两年来通过实施十项民心工程,从包括广大农村居民在内的全省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入手,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平衡发展与和谐稳定。
据不完全统计,农村饮水工程共解决全省近1000万人的饮水困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1%,高于全国56.6%的平均水平;安居工程使贫困山区308个村的2.4万户农民住上了新居;教育扶贫工程每年免收100多万名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全省实现了村村通公路,乡村公路硬底化达80%以上。
去年9月,省委九届五次全会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能力。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通过全省农村工作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郑重承诺:力争用3至5年时间,重点解决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住房难、读书难、行路难、饮水难和看病难等“一保五难”问题。
今年,广东省财政安排了1.59亿元资金扶持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拟从今年起每年新增扶持农村沼气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随着这一笔笔资金的投入,农民的日子将越过越好。
构筑社保体系,农民后顾无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大锅饭”体制被打破,老百姓生产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就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社会安全网。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系统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无疑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必要条件。
广东省从1995年开始实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1998年起,这一制度开始覆盖农村,至今农村低保率已达到59%,帮助不少农民、特别是农村特困人员解决了住房和子女入学扶助等难题。
相对于城镇职工日渐成熟的社会保险体系,广东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基本上处于刚刚启动的境地。目前全省农民养老仍以家庭赡养和土地保障为主,这与全国大多数地区的状况相同。但在经济发展步伐较快的东莞、佛山、中山等珠三角地区,由于集体经济实力雄厚,近年来已初步建立了现代化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东莞是全国较早进行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探索的地区,由市财政出资10亿元作为基础资金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于2000年正式建立。农民的保险费由市、镇、村和个人共同承担,参保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按月领取每月150元的基本养老金。
从今年起,中山全面启动农村养老保险。五桂山镇是中山推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试验镇,该镇石鼓村的张东莲说:“镇政府已经为我们购买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生活再也没有后顾之忧。”
最近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决定,广东将立足于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对接、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南方》杂志第16期
(编辑:莫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