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构建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说应该着眼于人,着眼于提高人的素质,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言:“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的素质,培育社会成员谅解宽容等道德理念,营造一个思想上有共识,感情上有共鸣,心理上能相容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广东服务。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一种文化的精神理念来支撑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也不是一团和气,而是能够及时发现矛盾冲突,并有能力正确、妥善地解决和化解冲突,实现利益的大体均衡。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的因素很多,但离不开一种精神、一种理念。这种精神理念,就是在守法前提下的“谅解和宽容”。
培根在《论人生》中说过:如果不是怨恨别人,而是包涵、宽容,不仅可以使生活中多一些相互关心和舒畅,而且也是对人的品格的提升。笔者认为,减少和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只能建立在一个求同存异的相互谅解、宽容的社会文化环境之中。生活中“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言)。你让人一分,人可能敬你一尺,你谅解宽容对方,对方则会尊重信任你。如果社会成员都具有谅解和宽容的精神理念,便能在社会工作、生活中友善待人,遇到问题和矛盾时,便能把握分寸、冷静处理;便能形成团结互助、扶危济困的风尚和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从而促进社会和睦,实现社会稳定,增强社会活力。
应当承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的公平、公正、平等、效率等道德观念在确立,但也大量存在着道德失范的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在滋长;社会整合程度(社会协调和团结性)在下降,人们互不信任,相互怨恨,相互报复等情况司空见惯,人际关系冷漠。这对于建设和谐广东是一个“软”障碍,是必须加以克服的。
在“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中培养谅解宽容的精神理念
谅解即体察对方的情况而加以原谅;宽容即原谅饶恕、不予计较追究。谅解与宽容属于道德的范畴,属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这一精神理念是与人的素质紧密相联系的,也就是说它需要提高人的政治科学文化素质(至少包括基本的生存、发展技能,起码的道德良知及法律意识)。
培育谅解与宽容的精神理念需要一个载体,这就是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的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和润滑剂。通过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从而提高人的素质,弘扬和培育民族的精神,培育谅解和宽容的精神理念,形成全体社会成员思想与时俱进、心理善良真诚、行为适应时代、精神乐观向上的人格。
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在全省群众中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公民教育活动,是培育谅解与宽容精神理念的一种有效途径。目前社会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社会管理难度加大;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人们的思想活动空前活跃,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加,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的难度加大;消极腐败现象的蔓延和各种犯罪活动的猖獗,给社会稳定和谐造成负面影响。在这种特殊的历史环境中,通过“八字”教育,营造一个守法有礼、安定有序、诚信友爱、谅解宽容的和谐社会,既是理论的呼唤,更是实践的需要;既是党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集中体现,更是党执政为民及执政能力的体现。
(作者单位:中共恩平市委党校)
(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