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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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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是新一届党中央集体提出的新的发展战略的核心。2004年9月,在省委九届五次全会上,“和谐广东”同“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一样共同成为广东发展的战略目标。从2005年3月开始,由30多位省级领导带队的“构建和谐广东”专题调研活动正在全省深入开展。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对改革开放20多年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下一步实现全面小康所需的社会稳定的基础。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多方面重要的支撑。

    一、构建和谐社会要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增强国家综合实力,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巨大成就的一条成功经验,我们必须坚持下去。只有不断地发展经济,才能有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然而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还必须注重社会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整个社会福祉,给人民群众以实实在在的利益。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文化娱乐、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协调发展。解决经济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从思想上解决经济发展是硬指标、社会发展是软指标的认识,树立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观念,将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经济发展为社会发展提供物质基础,社会发展又为经济发展提供内在动力和外在环境。

    二、构建和谐社会要加大社会领域的投入

    要建立与经济建设投资相平衡的社会投资指标体系,加大社会领域的投入。投资是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同样,社会投资也是社会发展的拉动力。社会投资虽然不如经济投资那样立竿见影,但其对各项事业发展更具有长期性、持久性和普遍性的推动作用。我们要加大在科技、文化、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投入,解决由于长期投入不足而造成的欠债较多的问题,使社会投资在近期有较大的增长,并逐步形成社会投资稳定增长的机制。

    三、构建和谐社会要注重社会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经济形态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则要求加速社会体制改革。传统的社会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构筑的,同市场经济已不相适应,有些还相互矛盾和冲突。社会体制改革的滞后,已制约了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甚至导致腐败。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发展,要求我们必须改革传统的社会体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规范和管理社会组织、协调社会矛盾、保证社会公正、提供社会保障、完善公共服务。

    当前应通过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社会体制。社会体制改革的重点,一是重构社会管理体制。彻底解决政事不分、管办不分、行政垄断、政府包办的旧体制,通过改革,达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开放竞争、社会参与的新目标。引入市场原则,以提高社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引入开放原则,以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减轻政府公共财政的负担;引入竞争原则,以提供数量更多、质量更好的社会服务。二是重塑社会组织。消除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依附关系,社会组织作为独立法人具有自主权和独立性,按照社会和市场的需求及其规律,自主运行。政府作为管理者,按照法律和法规,一视同仁进行管理,同时政府根据公共服务采购制度,对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给予公共财政的资助。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建立经济社会组织运行的良好的外部环境,健全失业、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济制度,缓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公正,提供有效的社会服务,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其实质就是要以人为本,只要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社会和谐定会早日实现。

  《南方》杂志第18期

(编辑:莫凡)

南方 2005-06-1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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