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首次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面对这一战略任务,专家、学者们在解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时均认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提出,审时度势,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的心愿,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资源环境保障能力,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是一个新课题
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和教育的中心,是区域经济增长的“火车头”。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是新时期我国环境保护面临的巨大挑战。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刘鸿亮院士指出,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使发达国家近百年出现的城市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年内集中爆发,产生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称之为“城市病”。“十一五”期间,要在快速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解决“城市病”问题,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亟需开展一系列课题研究。
他认为,一要分析“城市病”产生的原因和亟需解决的问题;二要开展典型城市生态工业复合体系结构和功能研究;三要研究生态工业复合体系生命周期评价指标和技术方法;四要研究构建资源节约和废旧物资再利用的理论基础和技术方法;五要建立生态工业复合体系的全过程的管理模式和优化策略;六要开展建立循环经济和工业生态园的关键支撑科学技术研究,建立生态工业复合体系示范工程。
来源:人民网
(编辑:莫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