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献。透过这个决定,我们可以看到,一系列与“社会”相关的关键词构成了《决定》的主要议题:和谐社会、社会建设、社会公正、社会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事业、社会秩序、社会矛盾、社会管理……“社会”被浓墨重彩地加以突出,社会问题和社会事务如此频密地进入执政党的政治视野和话语体系,是一个令人感到耳目一新的变化———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如此高度地重视和集中精力研究社会问题、注重社会建设的情况并不多见。由此可见,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视野和执政方略中,“社会”的地位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解决社会问题、抓好社会建设将是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和谐
现代政治学理论认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现代政治中的一个重大基本问题。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不仅具有相互依存、有机统一的一面,而且具有相互分离、彼此抗衡的一面。因此,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西方哲学家黑格尔曾经认为,政治国家高于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必须绝对服从政治国家。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这一观点时说他是在“倒立着看世界”。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分离、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为了不至于在相互的对立与冲突中将彼此都毁灭掉,国家不仅要行使自己的政治统治职能,而且必须缓和社会冲突,履行社会职能。这一原理告诉我们,一个国家政权也好,一个执政党也好,要想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政治统治,就必须重视社会问题,解决好社会问题,切实履行好社会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拓展执政能力实现执政为民
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自己的执政生涯中,出于巩固政权的考虑,实际上把相当多的精力和重点放在政治职能方面。更何况,由于受到革命党思维惯性的影响,社会问题被政治泛化,对社会问题的处理也是以政治干预、政治控制为主要手段。尽管从党的“八大”开始,我们认识到全党工作的重点应当转变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但是由于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影响和革命党思维惯性的影响,我们始终没能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集中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方面。
重视社会建设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确立了经济建设是全党工作的重点,我们逐步通过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强化政治职能的同时,日益重视社会职能。特别是党的十四大决定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但在社会领域,逐渐出现了与经济发展不协调、不适应甚至相互脱节、彼此冲突的现象。社会与经济如何协调发展,这是摆在执政党面前的一个新的考验,也是对共产党执政能力的一个挑战。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条件与执政环境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经济利益多元化、文化观念多元化和社会结构分层化的格局已经形成。因此,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角色也相应地进行了自我调整:共产党从过去经典教义上的某个阶级的先锋变成了中国生产力发展要求、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三个代表”以及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三个先锋队”。这就意味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在不断扩大,执政所面临的社会政治结构日益复杂化。在这样一个复杂的执政环境之下,仅仅只有治理国家的经验而缺乏驾驭社会的能力,难以成为一个有作为的现代执政党。从这样一个意义上来说,关注社会问题,重视社会建设,提高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正是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提高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
中共十五大以后,共产党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中共十六大以后,共产党进一步提出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主张,进一步表明了共产党执政为了谁的政治立场。那么,如何体现执政为民?如何赢得人民的信任与支持?共产党进一步提出了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政治理念。随着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这一政治理念的逐渐清晰,共产党开始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重新思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十六届六中全会以解决社会问题为重点,以建设和谐社会为主题,将“社会”摆在执政党工作的重要位置。“社会”地位的凸显是协调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拓展执政能力和实现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新的伟大长征
那么,如何切实解决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各种社会问题?如何抓好和谐社会建设?从《决定》所涉及的内容来看,可以概括为: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实现社会公平为核心、以加快经济发展为基础、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为支撑、以处理社会矛盾为保障。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切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全党必须要有新的工作思路、新的实践举措和新的事业局面。为此,不久以前,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构建和谐社会是新的伟大长征。这就意味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党面临的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和复杂的新的历史任务,和谐社会建设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因此,胡锦涛总书记号召全党在新长征的征途上,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不断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不断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这一讲话是对贯彻落实《决定》要求最好的诠释。
《决定》指出,“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回顾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主题,我们发现,十四大的重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十五大的重点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十六大的重点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蓝图中,各种社会问题被提升到重大问题的高度,预示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已经成为全党工作新的重点,标志着长期以来中国重国家建设轻社会建设、“国家强-社会弱”的局面将开始发生改观,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同时,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历史将开启一个新的篇章。(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
(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