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八届四次会议宣布停征农业税,江西省的广大农民实现了合同内负担为零,这也意味着二千多年来附在土地上的税赋的终结。然而笔者在江西省M镇(1999年3月至今笔者在该镇工作,现任常务镇长。为避免今后工作的不利,以该地名拼音的第一个字母代替,下文出现的地名同样,对人名则以姓某代替)的工作调查显示,取消农业税,农民并没有多强的幸福感。一个现实情况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较农业税无论是在经济上的负担还是在政治控制方面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它不仅成为取取消农业税后基层政府弥补财政不足的主要途径,"寻租"的重要载体,而且也成为基层政府行政权力重新向乡村社会延伸,以达到控制社会的重要渠道。社会抚养费征收已经成为当前农村乡镇的"宠儿"。
一、缘起
2005年6月22日,笔者从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 25日到单位报到上班,27、28接连二天,在镇里参加了党政联席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如何抓好当前的各项工作,而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作为最主要的工作目标提交讨论。因为镇财政刚完成了财税"双过半" (指6月底前,乡镇必须完成全年上级下达的财政收入和税收任务的一半)后,已没有钱了。而镇村干部的第二季度工资马上要发。书记在会上说:另一个人口还没有我镇多的乡,今年已征收了80万元社会抚养费,目前全县各乡镇都在抓这项工作。会上决定全镇所有干部(只留下主要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分成为两个大片,6个小组(笔者负责了一片和一个村),从7月1日-20日到5个村1个居里征收该季度的社会抚养费。会议制定了工作目标和奖罚措施:
1、目标任务:“三入户”( 即优质服务入户、宣传教育入户、帮贫扶困入户)率达100%(所有育龄妇女),环孕检率达80%,'四术'(即人流、引产、结扎、上环)落实全年的70%;社会抚养费在7月20日前完成全年任务的75%(全年全镇共下达了60万元),且开票率(即交上来的钱要开出发票,能开具发票的钱占全部金额的比例。因为以往村干部利用别的资金垫付社会抚养费而开不出专用发票)70%,到年终开票达80%,依法执行每月2例,全年确保24例。对于依法执行的认定,7月20日的党政会议作了补充:依法行政对象须经执行组或法庭人员执行后,该胎次累计处罚达6000元以上的,本次达2000元的;或累计处罚4000-6000元的,本次达3000元;或累计处罚4000元以下,本次达4000元的;或原未处罚的,本次一次性达5000元的,视为1例。依法执行案件要到位。 2、奖罚:(1)、7月20日下午3时结账,各村(居)必须确保完成15万,且开票达80%,对完成任务的村居给予镇、村干部,从任务总数中提取15%给予奖励。扣除奖金后,再按镇、村7:3的比例分成,对开票未达80%的村居不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村居干部实行劝退,对驻村镇干部扣除本季度补贴。(2)、各村未及时提供可依法行政对象,村(居)支书、主任必须向党委、政府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对未完任务的村(居)每例罚款1500元,从支书、主任工资中扣除,必要时采取组织调整;驻村镇领导每人每例罚200元,从干部补贴中扣除。(3)、依法执行组(镇自己成立的武装部长任组长,由6个镇干部组成)未按月完成进度的每月扣发补贴1500元。(4)、对"四术"任务,环孕检未达目标任务要求的村(居),倒数第1名、第2名的给予村1000元、600元的罚款,其经费从干部工资中扣除,对包村的镇计生办、服务所人员扣除季度奖400元;对每村、居倒数第1名的组给予包组村干部扣发工资1个月。"于是,全镇的镇村干部顶着酷暑高温,在乡村中早出晚归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往这个时候正是征收农业税的时间,而现在却变为征收社会抚养费。为什么社会抚养费征收会成为当前农村取消农业税后各乡镇的"宠儿",其中原因何在,下面就让我们看看笔者的第一手的工作调查资料。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受宠"的原因
"社会抚养费"是指国家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的公民征收的行政性收费。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追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的法律责任是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必要手段。在2002年9月1日施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依法征收,程序合法,行政主体须是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只是被委托作出征收的书面决定,作出依法强制执行的必须是县级人民法院;征收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统一规定,江西省的规定(江西省在2003年12月审议通过了《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是:超生一个子女的,按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收入高出人均收入的,以实际收入为准)的3.5倍向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二胎以上子女的,每个子女在此基础上翻番征收;婚外生育子女的,每个子女7倍征收。据此,M镇从1996年4月1日起每非法生育一胎的最少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数目是:"1996年8500元,1997年11200元,1998年13200元,1999年13200元,2000年14600元,2001年15400元,2002年16100元,2003年17400元,2004年21900元,2005年25200元"。通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违法生育者进行处罚,相比而言,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对于合法生育者可看作一种"奖励",利用经济限制措施来对人口再生产进行调整。所以,社会抚养费从本质上讲隐含着的是计划生育控制功能。农业税取消之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越来越受到基层乡镇的"重视",究其原因不仅是因其具有生育的控制功能,而更重要的是其具有弥补财政不足功能、寻租功能和社会控制功能。这些功能的发挥是解决当前农业税取消后乡镇面临问题的主要手段。
1、弥补财政不足功能。
M镇是一个山区农业小镇,4868户,人口21000人,其中劳动力10337人, 1998年二轮承包面积9406亩,其中水田9028亩,旱地378亩,人均耕地不足5分,人均纯收入2004年上报数字是3200元。农民主要以外出务工为主,务工流向大都集中在杭州、上海等地,全镇范围内没有工业、企业,在镇区内有零星的一些农户加工从浙江萧山运来的锡铂纸加工。2002年税费改革后的农业税及其附加共有61.7万元,其中正税51.4万,附加10.3万,2004年实行减半政策,2005 年全部免除。
农业税减免取消后,镇村的经济受到了一定的影响。预算内的资金--转移支付已远远不能满足基层的发展需要,目前主要依靠预算外的资金--农民建房的收费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来运转。
农民的建房收费从2003年江西省的有关文件中明确规定拆建、荒山、宅基地建房不用交费,而耕地又严格保护,尽管M镇政府冒着违反政策的风险,擅自规定农民建房收荒山40元/㎡,宅基地60元/㎡,耕地170元/㎡等,(笔者老家的S镇的收费则是荒山50元/㎡,宅基地70元/㎡,耕地189.5元/㎡)但由于建房的收费相对于基层政府来说是被动的,只能等到农民有这样的需求和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方可收到钱,而有建房需求的农民不多,且大部分集中在年初岁尾,今年到现在为止仅收了5万来元。近两年收建房费的收入直线下降,去年由2002年的200多万降到不足50万。社会抚养费则不同,虽不像农业税那样家家户户涉及,但牵涉面也比较大。在农村,计划生育实行"连坐制"早已成了不争的事实,每一对非法生育夫妇算上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至少要牵连上5-6户。在M镇,全镇约有550-600对非法生育的夫妇(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变化中)。这样算来,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农户都和计划生育沾上边。更关键的是,它征收的主动权掌握在政府手中。因此,当农业税取消后,基层政权的运转出现困难时,社会抚养费就成为最重要的财政来源。在M镇,2004年农业税减免了一半,镇下达了纯收入4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2005年减免了51万余元的农业税,就下达了6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具体下达任务的参考依据据说是以每个人头30元核算,镇、村按7:3分成),每季度完成15万元。7月5日,笔者把在村里工作了几天看到的情况和镇里主要领导说:"现在农村确实比较苦,打工的还没寄多少钱回来,马上是农忙季节,要买农资,紧接着是开学,这都需要一笔很大的钱"。他回答我说:"现在还好一点,要是到了8月份那才是没钱,大家都要准备学费了,所以我们现在要抓紧在7月份把社会抚养费收上来。"对一些村干部对镇上把社会抚养费摊压在他们身上出现的不满情绪,要笔者督促、劝导他们,说镇里这样做是替村里抓收入,保开支。
2、"寻租"功能。
由于社会抚养费在经济上数目巨额,执行手段严厉,而政策的弹性大,因此就存在着寻租的空间,有随意性罚款和收费的可能。虽然在法律上规定了社会抚养费领收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是镇村干部去收。镇里也成立了依法行政组(严格说,有些方面是违法的,这极像当初乡村干部去收税),管理体制是"收支两条线",并对相关人员作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社会抚养费并没有及时全部缴入国库,坐收坐支现象突出,社会抚养费的最终使用权还是在乡镇。也正是由于社会抚养费可以在基层的随意性征收和使用,村干部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颇为积极,在农民建房、打证明盖章等有求于他时,都要向有违法生育情况农民收取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在今年的户口整顿中,Y村就要求每个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在村里打证明时要交500元钱的社会抚养费,笔者老家的村要求是1000元。笔者的妹妹的子女要上户口,我出面打招呼也没有用。从严格意义上说,这不是披着合法外衣在乱收费吗?!
今年上半年,正值户口整顿,其中有明确的精神,就是以前的"黑户口"也可以登记,并且每上一户口,最多只能收50多元钱,然而在M镇的派出所对那些没及时上报的非法生育的子女要额外每人收取200元,而这200元钱是没有任何凭据的。这纯属是乱收费!正是由于巨额的社会抚养费和严厉的征收政策导致了农民违法生育的当初逃避今日被罚。同样,既然今天公安机关可以收200元,明天法院、医院等等部门也可以收。社会抚养费将成为取消农业税后农村衍生乱收费的母体。
此外,在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过程中,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可以收你1000元,也可以收你几万元,这样一来就存在了利益的空间,若缺乏必要监督,则出现严重的"权力寻租"现象。笔者和H村的支书都遇到过农民送钱,要求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中给予关照。同时由于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较大,强制手段严厉,超过了农民的经济和心理最大承受能力,从而心头必然产生怨恨情绪。社会抚养费也极有可能成为新时期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紧张和影响农村和谐安定的一个重要诱因。
3、社会控制功能。
农业税及其相关的税费曾经是国家强制(管理)的历史痕迹。在农业税费时代,基层干部和农民正是利用费用的收取,相互制约。最初,基层干部利用收费过程中的"牵牛、扒仓"等暴力手段进行农村社会的强力统治,但随着政策、法律的进一步完善,收费方式的规范,依法征税的效果又不太理想的情况下,农业税一度成为农民反制政府的一种手段,他们往往以不交或不及时交农业税来要挟基层干部,以达到一定的目的。取消农业税,意味着国家权力在农村的进一步退出。但由于现行的政治、经济体制没有根本性的转变,基层政府为了能继续在农村中抽取政治、经济资源,必然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的控制。于是,社会抚养费就成为眼下镇政府控制村(居)干部、村(居)干部控制农民的工具。
首先,社会抚养费成为镇政府控制、调整村干部的主要手段,也成为村干部变动的主要原因。在镇政府调整村(居)干部中,往往利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完成状况来体现组织意图进行调整,以培养同镇党委、政府高度一致的村级干部队伍。M镇自2003年8 月份至今短短的两年时间中,全镇共撤换村干部 24名,其中因未能及时完成社会抚养费任务或因社会抚养费压力而撤、辞的有19名,约占80%。
其次,基层干部利用它来加强对农民的管制。农业税取消后,农民头上的所有费用都已取消。突然间,基层政府和农民之间好像变得什么关系也没有了。"老子再也不受这些鸟气了",这是一个村支书在听说不要收税时发的一句感叹。于是,再也难得一见镇、村干部挨家串户去做工作,村干部对农民的诸如邻里纠纷、夫妻吵嘴等小事爱理不理,动不动就让他们上法庭、去派出所。对村庄公益事业也以没钱为由,不显得那么热心。和笔者所驻H村相邻的Y村的一位老干部徐某曾如此感叹村级干部作风日下:"现在的村干部真是的,吃饭一大桌(因为该村有6000多人口,配备有7个村干部),农民的一点小事也不能解决,人家夫妻吵架,都不去解劝,就一个劲地要别人上法庭,增加矛盾。"
而对待当前农村中政府和民众出现的如土地纷争、上访、不合作等问题,总是先调查当事人或他的亲属有无违法生育情况,而后利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来作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基层干部往往利用社会抚养费依法强制执行(当非法生育当事人没有交齐足够的社会抚养费时,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把当事人关押在看守所,即农村人所谓的"坐牢")的法律威慑力来杀一儆百,达到震慑一方之目的;利用农村熟人社会的特征,通过计划生育来控制一户牵连一大片,从而达到管制的目的,实现政府自身的利益。如在H村的一村民徐某,因镇、村向他征用土地时不肯答应,镇主要领导在同他谈话时,他语气极坏,说出"就是毛主席爬起来,我也不征"的话。当时,镇书记就回答他,要对他的一家进行"耕不到就劈,劈不得就耖,耖不到就平"(这是农民种田的四个步骤,形容精耕细作)随后就叫村干部查找他一家的计划生育情况,发现在本镇B村他的女儿有违法生育,于是就利用执法机关对他女儿进行社会抚养费征收,迫使徐老汉乖乖就范。还有一例。W村的村支书在该村中具有绝对的权威,2004年12月,当他在一村民小组长中喝酒,席间该组有一青年吴某对他和村干部极为不敬,说现在的村干部没用了,不用理了(因为该青年前几年因违法生育被罚过3000元钱)。支书回村后,立即整理该青年的违法生育材料,上报给镇依法执行组,强烈要求对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当时镇里分管计生的一位副镇长因和吴某有亲戚关系,便向这位支书打招呼,最终也没有什么用,直到把吴某关进拘留所,向支书认错,并罚了3000元才放出来。据说,吴某从此看到他后毕恭毕敬,周围那些地方上的人再也不敢轻易挑战他的权威。
2004、2005年这两年中,在M镇共有4个村铺设乡村水泥路面,涉及人口50%多,不分年幼每人100元,多的地方每人200元。这些村的干部在征收这笔钱中,遇到不肯交钱的,就是采用这种类似的办法,据称效果相当不错。
总之,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成为当前基层乡镇采用合法的形式,化解农业税取消后引发的新矛盾、实现自我利益的重要手段。
附:
工作纪事(一)
6月29日,今天是计划生育集中运动的第一天,也是我重新分工后第一次来到H村,我们镇干部4人和村干部4人在村里开会,商量工作,会议的重点是如何利用这20天时间完成镇下达的19500元社会抚养费。在会上村干部一再强调,现在那些违法生育对象都在外面打工,家中仅有老人小孩,有几个对象户在家的又特别困难。尽管现状确是这样,但最后还是就完成这个任务达成一致意见,因为这毕竟有我们镇村干部的奖金和村里的分成部分。在谈到征收的工作方法时,我和村支书发生了严重的分歧。我主张以较温和的工作方法,而支书却认为要抓几个人,这样别的对象就会害怕,会交钱。举例说到该村后车组的一名对象户,去年被关了1个月还是不交钱,出来后就跑到外面打工了,他对该对象户的家里人放话说:"就是过年回来我也要再抓你。"结果,该对象在大年前夜来到他家说好话,并承诺正月一定借2000元钱来交。并且说:"现在老百姓是木鱼,不敲打不乖的。"我坚决认为这样做会产生负面效应,不利于今后农村的工作。因为该支书从一般村干部当到支书,我出了很大的力,私人关系甚笃,所以他对我一直挺尊重,倒也没有什么激烈的争吵。中午吃饭,他问我是不是书越读人越呆了?以前农村工作你是最好的,怎么现在读书回来变成这样子。我看着他唯有苦笑,喝酒无语。
工作纪事(二)
7月1日,连续的高温天气,晒得地上都冒烟。中午,正在村里休息,接到驻Y村周委员的电话,说是有事找我,我让他到H村来,不一会,他和Y村的干部来到我的房间,说是他们村有一个计划生育对象回来了,要求我们这个片三个村的干部一起晚上去抓。我详细地问了他的情况,原来该村的一姜姓青年,性格暴戾,自持武校毕业,经常和村里人打架,其父母也是难缠人物,前些日子镇、村干部因工作还曾被他们辱骂过。一直有人举报姜某已经结婚生育了2个小孩,但他从不承认,镇、村也一直未掌握确切的证据。这次又有人举报说姜某因同人打架被告上法庭,回来打官司,把老婆小孩都带回来了。所以,Y村的干部决定今晚搞突然袭击,把他抓个现行。考虑到姜某会武功,因此想集合三个村的干部,并请派出所的干警协助,把他抓到镇政府来。
我当时提出反对意见,因为第一:对姜某的违法生育情况仅仅是怀疑,没有取得真实材料;第二:我们镇村干部不能抓人。周委员一再说抓人有派出所的,一定要我支持他的工作,鉴于我是该片的片长,万一发生了什么事我也脱不了干系,于是我要他请示镇主要领导后,答应和他一起去看看情况。
夜里十点多钟,我们镇、村、派出所干警共20余人乘车出发,来到离姜某某家几百米远的村口下车步行。深一脚浅一脚摸到姜某家门,把前后门都看住后,上前敲门,问是干什么的,我们回答说是派出所查户口(因为正值户口整顿)。开门后,大家随即楼上楼下,每个房间都搜查,都未发现姜某某。这时有村干部提醒,姜某某可能住在隔壁的老屋内,随即大家就去老屋敲门。姜某某的父母终于意识到了是怎么回事,关上门开始大声地嚷嚷,并辱骂镇、村干部,以给隔壁儿子提醒。姜某拒绝开门,并声称如果谁敢破门,就要用刀、棍当成强盗打。派出所干警上前喊门时,他回答说:"有什么事我明天一早自己到所里来,晚上坚决不开门。"并要他父母到二楼上泼尿,他的母亲和妹妹就在那里不停地说,原来某某地方派出所的人就是晚上把人给打死了。寂静的村庄上空响着姜某某母亲的尖叫和狗吠声。
双方僵持了约40分钟,快接近午夜了,我问前来的派出所指导员,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破门抓人,他回答说不能够,除非你们干部破门和他发生冲突,我们才可以以治安案件抓他。闻听此言,我开始要大家撤走。在回去的路上,面对有些丧气的干部,我说:"我们应该为我们有这样觉悟的百姓感到高兴,因为本身我们就是违法的。"
工作纪事(三)
7月3日,闷热的天气让人心烦气躁,计划生育工作已有八天了,但是一点成效也没有。上午在村里和村干部商量办法,忙到中午时,突然有一个妇女气冲冲地闯到村里,质问村干部为什么不把她的孙子、孙女的户口上报给派出所,我让她坐下慢慢说。原来她上午去派出所核对户口,大热天排了一上午的队,轮到她时,竟然她的孙子和孙女在派出所的电脑里没有。工作人员要她拿准生证来,如果没有要登记的话就要每人罚200元,本来正常上户只需4元,超过时间的每人54元(这是上级公安机关明确规定的),但是派出所自行规定不能拿出有效证件的每人要交206元,而且200元是没有任何收据的。村干部告诉我,现在派出所都是这样收钱的,老百姓的意见很大。我让计生专干查看了他儿子的计生档案,发现是合法生育,遂让计生专干开具了证明,要她下午凭证明去登记。
傍晚,碰到她说,户口已登上了,派出所看到证明每人少罚了100元,很感谢我。然而,第二天,村支书就对我说,昨天晚上派出所的人打电话来骂他了,问他为什么要出这种证明,让他们少了收入。我不禁愕然:当农民面对强权部门的侵害时,还有谁能替他们说话?发展农民自我权益保护的村民自治组织已迫在眉睫。
工作纪事(四)
7月7日,盛夏的太阳毒得让人都不敢迈出屋外。支书对我说有一户对象,今年非法生育了一孩,要他交3000元,到现在都没交一分钱,要我去协助工作。下午4时许,待到太阳稍稍温和了些,我和村支书、计生专干三人来到该村东宅组蒋某家。
蒋某今年69岁,妻徐某60岁,有4个儿子2个女儿,均已成家,大儿子分开另往,其他二个儿子还没有分家,全家有9口人。其中二儿子蒋昌祖于1996年3月生1男孩,2005年1月违法生育1女孩,根据规定应缴纳社会抚养费25000多元,蒋昌祖夫妇在外打工。我们到他家时,蒋日东已下田去了。家里徐瑞莲拖着3个小孩,刚好她娘家的哥哥隔壁杨坞村的徐某来走亲戚,我们向他讲清了有关计划生育政策,顺便我问起了她家的一些基本情况,正说着,他的大儿子来了,原来是我早就熟识的一位乡村医生。
当我问到他们家有多少亩田、收入如何时,蒋某的大儿子回答说:"他们全家包括他的共有3.8亩田,每年约可收稻谷4000余斤,在这些田中有好的也有差的,平均下来就是这个数,年景好时可以多收一点,年景不好时就收不到这个数字。"我问,现在种田不用交税了,还有粮种补贴,是不是有得攒了?
他们包括村干部都异口同声说没有,称就是现在种田一般只保持收支平衡。蒋昌兴的舅舅用最原始的货物交换算了一笔账:如果请别人来帮忙的话,1亩田插种需要1担稻谷,耕田要将近1担,收割要将近1.5担,还有种子、肥料要将近1.5担,此外平时自己在田家地头护理的功夫。如果1亩地收上5担左右的稻谷仅仅是保本,能多收的就是自己的一些粗工钱了,所以要说种田有攒,仅仅是一点粮食。问到这里,我想起前不久回老家把父母的1亩上好田出租给别人种时,那人只肯每年出1担稻谷,当时我极为不解,那块田每年收割的稻子两季都有1500斤左右的。现在听他这么一说,我才明白过来。
我问:今年取消农业税,相比往年每亩田增加了近100元的收入,你们感到高兴吗?
他们回答:不交钱了,群众当然是欢迎的,但是增收了有没有那么多,我们没有感觉到,只是一个平衡(指种田收支),要交农业税时,是亏本的。他的舅舅还说,下面有偏激的农民说这是共产党以前吃多了,现在吐一点还我们。
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取消农业税,政府和学界欢欣鼓舞,而农民则显得平静、淡漠。原来我们和农民计算的方式不一样,把不向农民收钱看成是农民增收,而农民却要实实在在的在土地上能增收到一些什么。这好似我们和一个泼皮在赌钱,以前都是他通过各种耍赖手段赢了不少钱,现在他宣布说,不赢我们的钱了,还说没让我们输就算是攒了他了,要我们对他感激涕零,我们会心服口服吗?
和他们聊着不觉已近黄昏,我不忘此行的工作目的,对蒋昌兴说,我们是朋友,有我驻这个村,就不可能到你家强制执行,但是工作你也要配合一下,要你二弟先交2000元社会抚养费,其实,我转达给他的意思是:不交社会抚养费就会抓人的,我和你是朋友,也给了你面子,从3000元降到2000元了。蒋昌兴一再对我表示感谢,并说晚上一定打电话给他弟弟,要不会先把钱垫上。一个星期后,他家主动打电话要支书去拿钱。
工作纪事(五)
7月10日,计划生育工作运动月的时间已过了一半了,全村还没有收到一分钱的社会抚养费。我接受了支书的建议,把任务分摊在每个村干部头上,好让每个村干部有压力,能积极行动起来。19500元的社会抚养费,支书6000元,其他3个村干部每人4500元,大家到各自所驻组去收,必要时相互帮助。一位新任不久的村干部要我协助他,说他所驻的1组有一违法生育当事人,生育4女1男5个小孩,并且夫妻两人都在家做煤球卖,不交的话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我同他来到对象户家,男的已经出去拉煤了,女的在晒谷坪上用手工做煤球,看到我们到来,由于村干部已到她家来过几次,她马上明白来意,要我们等她把最后一点煤做好。我在旁边看她麻利地把一堆煤变成一个个煤球,想起以前在农村老家做这样的煤球,一天下来总是腰酸背痛,双手起泡,非常辛苦。到她屋里坐定,这是一间男方父母分家给他们的老房子,里面好多家具、物什都残缺不全,留下了以前计划生育工作的痕迹,告诉人们这是一户计划生育"老队员"。由于吃饭的桌子没有脚,上面沾着些油斑,我就找了一条凳子坐在门口,放在膝盖上写字。
我向她了解了一些基本情况,她告诉我:她叫徐某香,今年34岁,是隔壁Y村人,丈夫叫徐某忠,35岁,两人于1993年12月结婚,分别于94年11月、96年4月、97年3月、98年2月、98年12月生育了4女1男。夫妇俩一直外逃计划生育,直到2003年政策不那么紧时回家,先是承包田种,但由于收益不大,再说减免农业税后人家把田要回去了,在2004年下半年就利用手工做煤球卖,主要销往农村,花了3000多元钱买了一辆旧农用车用于拉煤,这样投资不大,做的是力气活。每个煤球可以赞5分钱,全年天气好的话可以做10万来个。全家7口人只有0.9亩田,每年都要买粮吃。夫妇俩均患骨质增生,今年去上海治疗已花了5000元(她从屋里拿出今年5月11日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的诊断书和X光片),她又说到,现在5个小孩都上学了,光学费1年就要1600元,此外还有小孩医药费每年要花掉约2000元,小孩的穿衣什么的就没怎么计算了,多是一些亲戚送的旧衣服。我仔细打量围在身边的几个小女孩,果然她们身上穿着款式不一,大小不甚得体的衣服、裙子。
当我问到她为什么要生这么多孩子,以致现在生活这般艰难,她开始对计划生育政策表示出强烈的不满,因为在1993年当时第一胎怀孕的是男孩,但由于证件未及时办理,被引产掉了,要不她也不会生这么多,并一再表示在农村是一定要生一个男孩的,否则,将来老了怎么办?
我向她宣传了有关的计划生育政策,根据规定,她要缴纳社会抚养费5万多元,她马上表示已经罚了很多了,交不起了。她说他们都被罚了1万多元了,我要她找出票据,她只能出示2003、2004年共2500元的发票,称以前不知放哪儿了。我建议她交3000元钱,再根据她家的实际情况,利用村民代表民主听证的方式,把她做个了断,她当时表示这样做很感谢我,但是她家目前欠了36000元钱。交1000元她可以答应,交3000元等她丈夫回来再回答我。
晚上,村干部打电话我说:"她丈夫回来说坚决不钱,要坐牢就去。"我陷入困惑中,要不要对他们依法强制执行呢?
工作纪事(六)
7月17日,我刚从南昌开会回来。马上就要计划生育结账了,村支书告诉我社会抚养费完成没有多大的问题,但是要完成1例依法执行才算。为这事,我和镇一主要领导两人说得有点不高兴,我认为能够把钱收来就可以了,没有必要一定要法庭来抓人,而他认为一定要依法强制执行几例,以带动今后的计划生育工作。
怎么去找这种对象呢?村干部对我说,大部分的违法生育当事人都在外打工,留在家的一些当事人都是生活很苦,交不出钱的,如果一定要这样做,那就是要抓人坐牢了。邻近的M村报了一个患胃癌的当事人,B村报了1个已经交了8000多元的当事人,已经在村干部和群众中引起了很不好的反响。
村支书问我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只是要他先别焦急,把钱的任务完成了,依法执行的事到时再说。什么是以人为本?什么是执政为民?看来该是我好好结合现实想想了。
(注:以上是我7月份在村里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工作记录片断)
(本文获得征文一等奖。)
(编辑:莫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