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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取消后可能 引发的农村土地问题及其对策
 
山东即墨市段泊岚镇岭后村党支部书记 闫响先


  稳定和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关键是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决不能动摇。当前,农村看各级党委政府是否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很大程度上看土地延包30年是否真正落实于实处,负担是否减轻了。只有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才能有效地保证和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生产才能发展,这是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和保障。

  我们即墨市段泊岚镇是由原瓦戈庄镇与段泊岚镇合并而成的,目前全镇共有42个行政村,4万人口,9万余亩耕地,人均2.5亩。我们岭后村共有300户,1010人,耕地总面积2800亩,人均分得土地2.2亩,其余500亩其中有合同承包果园360亩,机动地140亩,1999年我们村顺利完成了土地延包30年工作,2001年进行乡镇合并,至今还有13个村庄尚未结束土地延包30年工作。在99年推行土地延包过程中,我们从村情出发,借鉴大多数村庄的经验和做法:  一是地质好与差,水源好与坏,交通远与近,岳岭与平原地,实行先有村民参入评估地级,最低 3级地,最高12级地,然后抓阄分地,并按每级地4元钱收取农业税,村民同意这种做法。二是根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要求,每五年进行一次增减人口土地小调整,即增人口增地,减人口减地,并由村民签字同意。三是延包前《合同》承包的果园等地,仍按《合同》约定的土地承包收取用于公益事业。四是按照镇政府的要求和统一规则从机动地中划出60亩土地发展正大肉鸡养殖小区,建养鸡棚近30个。乡镇合并后,根据段泊岚镇党委、政府的文件要求和工作思路: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全镇9万亩土地实行"三三制",3万亩粮田,3万亩经济速生林和果园,3万亩畜牧养殖小区和牧草基地,广开林木、畜牧、工业招商门路,"三路招商并举推进",村村都要有项目。

  根据这一工作思路,我们村于2002年春至2004年春。采取机动地不够用就反租倒包村民的人均田进行招商,以每亩每年260元的价格将 260亩耕地租赁给青岛三个客商发展大枣、药材、速生杨。据统计象我们这样的村庄全镇有20多个,招商面积达2万余亩。2004年,我们青岛地区减免了50%的农业税,2005年全部取消了农业税,农业税取消后土地纷争浮出了水面,且日趋尖锐,许多村干部束手无策,一提起土地矛盾问题深感头痛,在我们地区土地纷争矛盾大致凸显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 以前的公平、公正,演变为现在的不平衡、不合理

  税费改革前,我们这里无沦在一开始收取"三提五统费"还是后来征收农业税过程中,都是把全村总费或税额均摊在每级土地里,好地多缴税,孬地少缴税。就我村而言,最孬的地评估为三级地,最好地评估为12级地,每人122.2亩口粮田,每亩每级地按4元收税,便出现了孬地每个人每年缴纳26.4元税款,12级的好地每人每年缴纳105.6元税款,全村人均农业税控制在93元以内。缴税因地级分开档次,村民共同认为公平、公正、合理。农业税一取消情况就变了,以地级和税收经济杠杆已调节不了土地收入的差额,首先是村民心理上的不平衡,再者好地与孬地户与户之间的土地收入越来越不相对称。村民共同认为:取消农业税后,距土地延包还有25年的时间,每年一亩孬地要比一亩好地少产300斤小麦,25年就是7500斤,每人2.2亩土地明摆着要少收入l6500斤小麦,按0.70元每市斤计算,就出现近万元的收入差距。于是大家觉得土地分配方案不合理、不公平,哪些分得差地多的农民纷纷要求重新调整土地,而分得好地多的则宁死不同意。土地纷争的导火索点燃后,越燃越烈,不加以解决地不是个办法,当村干部的左右为难。

  二、以前《合同》承包的果园,现在变成了群众瓜分的猎物

  我们镇在1995年以前,采取政府统一规划,统一供苗、统一技术指导等优惠政策,发展了8000亩以苹果为主的果园,果农与村委签订了 20-30年的《果园承包合同》。经果农几年来经营管理到90年开始进入盛果期,但由于技术不到位,品种单一老化,再加上周边县市发展新品种优质规模化果园已形成大气候,使我们当地的苹果在市场上根本没有竞争力。经营着品质差,产量低的果园,年终一算帐还不如种粮合算,于是开始砍伐果树,弃果种粮,后来8000亩的规模锐减到2000亩左右,现存的果园是"千姿百态",有的完好无缺,有的全部伐光,也有的伐一半留一半,还有的零星保留几棵树,腾出来的面积种植粮油作物,果园基本上是名存实亡。

  全镇包果园的农户约占总户数的四分之一,滥砍乱代毁果种粮,再加上果园承包费较低等因素,引起哪些没有果园承包地农户的纷纷不平,有的果农一看势头不妙,但又不想继续经营果树,灵机一动以较大的株行距栽上了速生杨树。大多数村民叫板不服,要求废除《合同》把果园地均分到户,村干部觉得《果园承包合同》不到期,并且许多问题很复杂,如何处理确实难以定舵。

  三、以前靠招商拉动经济发展,现在蜕变为招商无利还田于民

  税费改革前,由于种地收费税,再加上流通渠道不畅,粮油价格偏低,不旱不涝无灾的正常年景每亩耕地退去人工之外的一切费用,纯收入仅有300元,如年景不济亩纯收入也只有200元左右,根本应付下了孩子的学费,老人的医疗费,家庭生活费,房屋整修费等,更谈不上盖新房买家电了。许多村民觉得种地收入低改善不了生活质量,不如外出打工一年可争5000-6000元,于是有的全部把土地转让给他人进城打工,有的留下2-3亩地保口粮腾出劳动力搞其它经营。许多村庄初高中毕业学生无一在村种地,年轻力壮的大多数外出打工,种地的营生由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承担。

  农民保守了多年的"千买卖万买卖不如老汉刨土块,手里虽无钱,肚里吃得圆……"的思想观念开始转变,土地耕作方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面对这样的新形势,各村按照党委、政府"大力招商新举措",实施招商引贤,面积少的村招商面积在200-300亩,面积多的村在500-1000亩。当初村里反租倒包村民的土地是在依法、有偿、自愿的前提下运行的,可计划没有变化快,自2003年以来,我们青岛地区粮食和油料作物的市场价格有所上涨,玉米每市斤0.6元左右,花生果每市斤2元上下,大豆1.4元上下。我们当地正常年景小麦亩产量400-500公斤,花生 300-350公斤,大豆150-200公斤,小麦、玉米两茬纯纯收入800元以上,花生一亩纯收入700元以上,大豆在400元以上。种地有钱可赚了,且干种地不纳税了,虽说村民以每年每亩地260元包给村委转包给外商,可算起来还比自己耕种每亩地少收入500-600元。村民开始反悔,自觉吃亏,要要回自己包给村里的土地,可村委与外商签订了20-25年的《租赁合同》无法满足村民的要求。有些村民不管什么《合同》不《合同》,相互串联结伙开始抢种已发包给外商的土地,或给外商出难题设障碍,有的外商无奈把村委告上法院,村委陷入了吃官司的尴尬境地。也有的村委在做村民思想工作无效果的情况下,依照《合同》把村民告上法院,可由于"法不抵众",法院判决容易"执行难",问题久拖无果,村干部好似"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并直接影响到村委工作无法开展。

  四、以前村民签字认可的土地问题,现在变成了僵局

  1999年,我们这里按照市委、市政府(1999)第15号文件精神,开展了土地延包30年工作,当时大多数村民认为:在30年的时间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符合当地的实际和民情,于是许多村庄在经三分之二村委签字同意后,决定每五年进行一次土地小调整,缓解人地矛盾,并把"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公布于众。我们这里取消农业税的第一年,正巧延上"土地小调整期"可是出现了增加人口的户急需要地,减少人口的户一口否定五年前签字认可的事,拒不向外让地。增人割不到地的村民天天到村委闹;减人口向外拿地的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结伙集体上访到市,弄的村干部进退两难。有的村没有好办法,就把机动地分给增加人口的农户,把减人口不向外拿地的部分地按每亩 200-280元作价逐年收取承包费,可钱在村民手里一分也收不到,并又引发了新的矛盾;也有的村土地小调整工作进行到半途再无法进行下去了,弄的半生半熟,留下了后遗症,给今后的工作带来了麻烦;更有的村庄不管不问,敞开让村民闹腾。

  关于取消农业税后引发的土地纠纷问题何至上述所列,虽说我们青岛地区与全国其他省市有许多不相同之处,但这是我们亲身经历,耳闻目睹的现状。为寻求解决土地纠纷问题的妙法良策,笔者经常与临村的干部们一起探讨,与农民进行座谈,集思广益,在串乡走村的过程中,笔者深有感悟的认识到:民意不可违,只要农村干部保持清醒头脑,多学法律知识,坚持从村情民意出发,潜心研究新情况,正视现实,敢于负责,带着热情和亲情去为民排忧解难,办法总比困难多,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在此结合我们的实际做法,以及本人浅学的理念,试探解决以上所列四个方面土地问题的相应对策。

  一、大伙的难题众人解,适当找补促平衡

  取消农业税后,大多数村民觉着好地、孬地拉开了收入不均的差距,要解决这一普遍存在的矛盾,主要责任要有村民大伙来负,村委作好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这是因为各村"土地延包30年的实施方案"是由村民认可,干部在尊重民意的前提下开展延包的,为此必须用大伙的智慧破解难题,方法有三。
其一,以各村民小组为单位划零为整,将不同级数的土地组合为好、中、差三个等级的地质,进行好孬土地流转。使好地、孬地户户都有份,可使地级带来的收入差距拉小,矛盾得以化解,并采取土地流转的形式,由村委负责对各户《土地经营权证》的"流转"栏目里进行更注,这种办法很有效,在我们当地不少村庄试用。

  其二,以地换地,以补找亏。在我们当地各村留用的机动地都是中等偏上的土地,将集体留用的机动地拿出来换取农户耕种的孬地,消除好地、孬地不均的问题。机动地不够则从果园、四荒、鱼塘等地收取的承包费里拿出部分资金,对拥有孬地的户进行适当补缺。补缺的数额因地而定。参照当地好、中、差三个等级地对外发包的价格,如一等地260元,二等地160元,三等地80元,把三等找平到二等地价即可,一等好地、二等地不进行补缺,或者参照收农业税时确定的常产为依据进行适当拉平。这种做法虽不是全部平衡,但着实解决了拥有三等地农户收入差距大,两极分化的问题,大多数村民消除了攀比情绪,土地收入户与户相对扯平,村民心理不平衡问题得以解决。

  其三,改善条件变差为好,和解差距纷争。土地好主要表现在土壤、水浇、道路交通三大条件优越,土地差无非是土壤相对差、水源不足,排涝不畅,道路运输不便三个方面,好地、孬地由此引起纷争。改善条件变差为好,是一条途径,在我们当地不少村庄一是采取"一事一议"的民主形式,每年每人收取10元左右的水利和路域治理基金,再从村委收取的土地或房屋租赁费中拿出一部分钱来,用有限的资金,对水源远、水源少的地方开挖大口机井,疏通排水沟,整修生产路况,利用2-3年的时间,使孬地变成了旱有水浇,排涝畅通,道路雨天通车无阻的好地,好地、差地纷争也缓解了。

  二、区分不同情况,理顺承包关系,化解民间矛盾

  前文涉及的《合同》承包的果园,现在变成了众多村民瓜分的猎物。促成此种局面,引发民与民之间的矛盾,关键取决于三个方面因素。甲、乙双方没有很好履行《合同》;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思想素质不高;市场经济不为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破解这一突出问题,必须区别对待不同情况,采取三项对策。
其一,严格执行《果园承包合同》,对未取得林管部门《采伐证》私自砍伐果树弃果种粮者,不仅要进行罚款,而且由村委依照《承包合同》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果园地,另行发包,将新一轮承包费用于公益事业,(因收回土地太少不可能均分到户)使大家受益。

  其二,先礼后宾完善《承包合同》。对留有一部分果树,其余面积用来耕种其它作物的果农,先责其在限定时间内补植上自认为市场前景看好的果树,并对《承包合同》进行完善,让果农继续经营果业生产。若在限定时间内仍保现状的,则收回果园地另行发包。

  其三,改头换面变更《承包合同》。对将果树全部砍光或砍伐了一部分的,而又栽植上了速生杨或其它经济林树种的果园,将《果园承包合同》变更为《经济林承包合同》。责成承包户按一定的规格要求在无果树空段补齐经济林树苗,并由村委帮他们申请林管部门办理《林权证》,使问题得以解决,矛盾得以化解。

  三、感商忧民,活商富民,稳定发展

  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觉着把土地发包给外商不如自己耕种收入大,再者眼下没得到外商的什么实惠,急着要回土地,有的村庄村民做出了结伙抢种的举动。村委会干部费九牛二虎之力招进外商,依靠外商拉动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新的经济增长点刚刚燃起,就遭到了冷水泼顶。但要解决这一特殊性矛盾,主要靠村干部和外商来和解,其次才是村民。

  其一,保全外商的利益,感商忧民,转换经营理念。

  城市客商到农村承包土地发展经济,大都是有钱的主儿,他们投资搞养殖、花卉苗木、药材、果品、经济林等项目,谁都想经营好,经济效益好,实现宏伟的发展计划;如果半途而废,本利无归,是不肯罢休的。根据这一特点,村干部要主动与外商沟通,不能使局面僵持下去,要换位思考问题,从维护他们的利益,发展他们的事业出发,真诚地同他们一起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转变经营方式的良策。

  其二,外商减少劳务费支出,失地村民增加收入。由于缺乏交流,开始外商对当地村民不信任,觉得用当地农民工干活不好管理,麻烦事多,致使商民相隔两重天,而外商用工干活全从外地或城市劳务市场雇用。经过村干部与客商磋商,变从村外用工为从本村用工,由村干部帮助客商对失地村民进行技术培训,思想道德教育;无偿参与劳动人事管理,培养商民之间的感情,从素不相识往来,到关系融洽结交朋友。以前客商从劳务市场或外地用工要安排车接车送,安排食宿,每年每亩地在劳务费方面要支出500-600元;而用本村出租土地村民干活每年每亩地劳务费仅有300多元。这样一来出租土地的农民除每亩地得到260元的租赁费外,还增加300多元的劳务收入,算起来比自己投资种地合算,自然打消了要回土地的念头;客商每亩地减少了仅200元的用工费,也很满意。

  其三,外商搭戏台,农民唱大戏,构建中心辐射经济模式。借助外商生产园区或基地,由外商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先与失地农户,再与其它农户达成连锁发展的协议,把部分生产经营项目扩展到农户的田地里发展。有外商提供种、苗、技术并回收产品;农民出地、出工包揽从下种到收获全程田间管理。采用这种形式,既扩大了外商的生产经营规模,又调整了农民传统的种植结构,增加了收入,村干部也不再左右为难"吃官司"了,可谓"一举三得"。

  其四,推行新模式,让农民参与招商,实现商农共兴,村委研究制定"鼓励和奖励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动员和激励村民加入招商行列。外商投项目、投启动资金,抓经营管理;农民以出让土地作为股东,并投工生产经营,使商民共谋发展,共担风险,共同受益  这样不仅激活了土地招商引资机制,又使商民之间消除了土地问题的许多不利因素,对外商创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对加快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有促进作用。

  四、走群众路线,实行民主决策,解决人地矛盾

  1999年土地延包时,我们这里大多数村庄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每3-5年进行一次增减人口土地小调整,可现在难办了,但不办又无法开展工作,笔者认为采取分四步走的形式,村靠组,组依民,民找民,自选解题方为有效。

  第一步,村委会成立由村民代表参加的土地小调整领导小组,各村民小组成立由组长为主的调地工作小组,对个组增减人口的户逐一核实张榜公布,让广大村民都明白,那户增几口人应增几亩地,哪户减几口人减几亩地。

  第二步,将"土地小组调整方案"打印成文后,由各组深入各户征求民意,同意的签字,不同意的写明理由,汇总后看支持调整率是否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达到了实施调整方案,达不到则不易调整。
第三步,放权予村民,让增加人口向家里割地的户自己选择向外割地的户做工作,村民自选的户愿意向外拿地,双方到村委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这种方法很有成效,特别是自家兄弟爹们之间,邻里亲朋之间,做一次工作不成第二次准成,较村委干部逐户做工作可谓事半功倍。

  第四步,针对增人口的多减人口的少,里外流转不够用,极个别农户人缘不好找不到土地出让对象,或少数户拒不向外出让土地的情况。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事决策,从集体机动地中给增人口缺地户割让地,对个别不愿向外拿地的,按地级做价并与村委签订协议每年缴纳土地使用费协议。虽说不尽合理,但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心里服,能行的通,达到了解决问题的目的。

  以上是笔者粗浅的见解,不成条文的深入调查结果和实践体会,也不是什么新理念好对策,受文化水平限制没有理论上的高度,谨供参考。

  (本文获得征文一等奖)

(编辑:莫凡)

南方网 2005-09-21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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