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萍:
是非善恶、曲直美丑本是一个文明社会基本的价值标杆,十分清楚的道德界限。但不知何时起,这个界限似乎变得越来越模糊了,标杆已无法代表确定的意义,甚至颠倒了荣辱。毫无疑问,这种变化与我国正处在社会急剧变迁和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固然,多样化的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形式,必然产生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及其相互之间的矛盾与激荡,价值多元化成为了这个时期最鲜明的特征。但承认多元性决不意味着放弃原则、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一个社会如果放弃了是非的基本原则,没有了是非标杆,就是堕落的开始;一种社会生活如果只是无原则的“平衡”,将给社会带来崩溃性的危险。
“八荣八耻”明确了公民行为的道德底线,提示了传统文明的当代价值。
在中国丰厚的道德传统中,“知耻”与“荣辱”是人之要义。在古贤看来,恶皆生于无耻,无耻乃人之大患,知耻是人的基本德性和人格。人只有知耻才能自觉地趋荣避辱,为善去恶,有所不为。羞耻心乃是一道极为重要的道德堤防,一旦决口,人将无所不为,无恶不作。可以说“知耻”是荣辱观的心理底线,学界甚至认为与西方“罪感文化”相比,中国是一种“耻感文化”。前者出于原罪的压力,由外向内求解;后者出于内心羞耻的压力,由内向外求恕,因而具有更高的自觉性。同时,古贤认为,凡人皆“好荣恶辱”,而荣辱之分不在地位的高低、财富之多寡,而在是否合乎道义。“由义为荣,背义为辱”,人生应当明于荣辱之分,行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八荣八耻”的概述给中华民族的“耻感文化”赋予了时代的意义。
(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