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
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需要。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党委一定要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出发,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德,努力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各级教育部门和大中小学校要研究制订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实施方案,细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步骤,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兴起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热潮。
要发挥课堂教学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入教材、引入课堂。
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通过中小学生参加爱国主义基地教育、课外实验实践基地教育和主题夏令营活动,以及大学生“三下乡”、志愿服务、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等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熏陶、认识得到升华、觉悟得到提高。
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使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风尚的感染,在良好的校园人文、自然环境中陶冶情操,促进自我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