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周薇:
荣辱观是一种与道德义务紧密联系的由道德内化而形成的道德情感,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具体反映。恩格斯说“每个社会集团都有他自己的荣辱观”。任何民族都要通过明确的荣辱观来维系基本的文化价值。有了鲜明的耻感意识、统一的价值标准和共同的道德规范,才能形成民族凝聚力和起码的社会秩序。当前我国社会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不同群体的经济状况和利益诉求呈现明显差别;随着开放的日益扩大和互联网的广泛运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观念意识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人们思想活动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日趋增强,价值多元化成为这个时期最鲜明的特征。多元价值一方面使人们的独立性和选择性的空间得到扩展,但另一方面也在价值裂变和分化中出现紊乱、无序的倾向,许多优秀的传统价值被模糊或消解,社会主义价值观和道德观受到严重冲击。
一个民族如果没有主流价值和道德共识作导向、作支撑,就会涣散民族意志,陷入一盘散沙,难以凝聚起亿万民众的力量,更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因此,重申和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整合和凝聚多元时代的道德共识,打造和夯实民族精神支柱,是非常必要而重大的现实课题。
(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