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誉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
美国作家费拉尔·凯普在《荣誉感——团队的灵魂》中写到,“一个没有荣誉感的团队是没有希望的团队,一个没有荣誉感的员工不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员工。”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文明礼仪之邦,荣辱观念,古已有之。“德行昭著而守以恭者荣”,“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等,都说明了荣辱观在一个人的道德修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公民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一环。荣誉感并不是虚荣心,而是指一个人在追求荣誉的同时要明确自身的责任,要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正确的行为目的。成绩可以创造荣誉,而荣誉可以让人获得更大的成就。我们从中国奥运健儿的身上感受到强烈的民族荣誉感,从神舟飞船的科研工作者和宇航员身上感受到强烈的国家荣誉感,从勇攀珠峰的队员身上感受到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自古以来,历史上杰出的文人许多是以其强烈的民族和社会责任感而享誉文坛的。从“长叹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屈原,到“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杜甫,从“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的蔺相如,到“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无不是用文字将心中的爱国之情和民族责任感抒写出来的,所以他们的文字才能流传千古。做当荣之事,拒可耻之行,这是做人的立身之本。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在今天,党的好干部牛玉儒以勤政为民、忘我工作诠释“生命一分钟,敬业六十秒”,公安卫士任长霞书写执法为民的人生壮歌……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人生价值的升华,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一种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社会风气的好转,有赖于公民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和道德素质的提升,这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