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面临土地、水资源紧缺等一系列问题,发展循环经济已成深圳迫切需要推进的工作。深圳市党校常务副校长汪开国认为,发展循环经济是“绿色经济”必由之路。
循环经济是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以“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为原则来组织经济活动的发展模式。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循环经济正在成为一股潮流和趋势。在一些发达国家,循环经济已通过立法成为社会生活准则,并取得成效。
汪开国说,近几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循环经济。从2004年起,深圳市委市政府就充分发挥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领域的科研优势,召开了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学术研讨会,对深圳市发展循环经济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已经开始了进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工作,同时还启动了深圳市5个重点行业15家企业的清洁生产示范研究项目。
在开展循环经济有关研究项目的同时,深圳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循环经济相关法规的制定十分关注。今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就提出把《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列为年度重点立法项目之一。据介绍,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将着重推动政府在产业引导、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出台新的政策,形成利益机制,激励、引导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着力培养市民的节能节水意识,形成从政府到社会、从企业到市民的环保合力。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荣俊在本次党代会小组讨论会上说,市人大已经成立了循环经济立法小组,启动了促进循环经济相关立法的立法程序,循环经济系列立法已纳入未来5年立法规划和今年的立法计划,将陆续出台一系列相关法规。
据有关研究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美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对电池生产过程中汞含量加以限制。目前,美国出售的普通家用电池均可在用完后与其他垃圾一同处理而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
德国分别于1991年和1996年颁布《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和《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据悉,自1995年7月1日起,德国玻璃、马口铁、铝、纸板和塑料等包装材料的回收率全部达到80%。在德国的影响下,欧盟和北美国家相继制定旨在鼓励二手副产品回收、绿色包装等法律,同时规定了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复用或再生的具体目标。
日本是发达国家中循环经济立法最全面的国家,立法的目标是建立一个资源“循环型社会”。目前,日本已经颁布了《推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有效利用资源促进法》、《家用电器再利用法》、《食品再利用法》、《环保食品购买法》、《建设再利用法》、《容器再利用法》等七项法律。
(编辑:莫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