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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
 
记者 刘振英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30日召开的全国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事关现代化建设进程和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和根本利益,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起来,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深入持久地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主持。 

    温家宝说,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工业化不断推进,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城市化步伐加快,资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将越来越大。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是缓解资源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地方、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用大力气抓好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 

    温家宝指出,建设节约型社会,既要有长远的规划和部署,又要做好近期安排。今明两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大力节约能源。抓紧启动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温度最低标准。(二)大力节约用水。加大城市节水设备和器具的推广力度,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继续抓好农业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农业,严格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三)大力节约原材料。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推行木材节约代用,节约包装材料,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和用品过度包装问题。(四)大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促进农村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严格限制毁田烧砖。(五)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矿产资源和工业废物的综合开发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园区和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温家宝强调,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建立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体系。(一)加强宏观指导和规划,建立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要选择和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重要内容。(二)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构建资源节约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推广应用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大力支持资源节约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建设。(三)着力深化改革,建立节约资源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注重运用价格、财税、金融手段和产业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外贸政策,促选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四)强化监督管理,坚决制止一切浪费资源的行为。建立资源节约的统计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促进各行各业改进工作,堵塞浪费资源的漏洞。(五)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资源节约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等各项国家标准,建立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加大资源保护和节约的执法力度。 

    温家宝要求,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中央和国家机关要首先带头,各级政府和所有公务员都要率先垂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深入开展资源“国情”教育,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节约观念,倡导节约文化、节约文明,广泛开展内容丰富、 形式多样的资源节约活动,积极创建节约型城市、节约型政府、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务求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山东省、重庆市的负责同志在会上分别发言。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管理的在京有关重要企业及部分行业协会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中央军委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市(地)、县(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编辑:莫凡)

 
稿件来源:中国广播网 本网发布时间:2005-06-30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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