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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的重要内容,是保持社会稳定、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才能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积极主动、稳妥有效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是落实以民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大政治任务。只有正确处理和不断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才能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生产力的不断解放和发展;才能进一步弘扬先进思想文化,增强党和民族的凝聚力;才能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对此,我们必须始终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始终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始终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始终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做到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依法、主动、有效、及时地处理好各种人民内部矛盾。
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具有新特点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随着社会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社会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各种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涌现。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一是矛盾利益性突出。二是矛盾触及的层次加深,如经济上的矛盾触及到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层次,思想上的矛盾深入到价值观、人生观,乃至民主观、人权观的方方面面。三是矛盾复杂性加大,不同社会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往往交织在一起,相互渗透,牵一发而动全身,使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形成了十分庞杂的矛盾网络。四是矛盾对抗性增强,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越来越多地集中在一些与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相关联的最为敏感的问题上,如果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往往容易形成心理冲动和对立情绪,使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到对抗性的程度。
重视和落实人民群众最直接的利益
要妥善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是要提高推动发展的能力。发展是硬道理,只有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加快经济发展,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才能为不断顺利解决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提高洞察能力。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逐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综合作用,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三是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在制定政策和出台改革措施时,要注意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既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又要高度重视和落实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特别对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四是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充分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利益关系,依法保障不同利益主体的合法利益,规范其利益行为。五是提高统筹兼顾的能力。坚持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强调发展速度,又要注意利益均衡,既要注重竞争与效率,又要维护正义与公平,努力寻求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各种利益的结合点和平衡点。
(编辑:莫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