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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是对中共十六大关于建设“更加和谐社会”认识的深化。而健全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是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立足点。
建立充满活力的责任机制,提升解决稳定问题的整合力
社会稳定是社会整体处于稳固、安定、和谐的状态,由政治稳定、经济稳定、心理稳定等综合因素构成。党55年的执政历史表明,在社会进步与改革发展中实现稳定,是我们党对“稳定压倒一切”执政经验的成功解读。着眼于此,在今后的发展中,要健全“四位一体”的责任机制:一是各级党委维护社会稳定的领导责任机制;二是各级政府或国家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行政、施政责任机制;三是社会各界维护社会稳定的协同责任机制;四是公民个人维护社会稳定的参与责任机制。在这个机制网络中,首先应从高处着手,重点通过决策、管理、监督、考核等实际操作层面,促使各级党政机关及主要领导者成为善于依宪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主体,成为化解新的社会矛盾的主心骨和行家里手。其次从基层落脚,善于运用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方式,激活公民及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动力和责任感,统筹各种社会资源,提升执政党解决社会稳定问题的整合能力。
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培育健康的民间社会
现代政治要求执政党成为有效沟通公共权力与民众之间联系的主要桥梁。
从更广的视角看,民主政治的进步、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信息传播技术的发达、社会转型中的摩擦与冲突,亦要求执政党和政府培育正常健康的民间社会,并创造多样化、畅通便捷的民意表达宣泄渠道,通过表达与沟通,而不是靠压制或强大的行政力量来促进社会稳定,这是对执政能力的考验。为此,应逐步建立起由政党、政府、社团、大众传媒主导的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更好地发挥人民信访、舆论监督、社情民意研究调查等组织的作用,减少政治沟通过程中的“噪声干扰”和信息失真,及时了解和反映社会各个方面的不同意见或要求,加强对社会舆论的调控与引导。
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降低防范危机成本
SARS引发的问题对国家危机管理体系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作为公共权力的拥有者,如何预见和处理社会危急事件,将直接影响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鉴于此,要在全党全民全社会培养危急意识,将应对危急和突发事件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降低防范危机成本,减少社会震荡。
(编辑:莫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