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广州市建设中心镇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我认为当前应抓好以下工作:
明确发展定位,将中心镇建设成为各具特色的卫星城。各中心镇根据自己的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选择发展具有自己特色的产业。根据国内外的经验,各中心镇的发展要以“一业特强,多业发展”为原则。“一业特强”,可以最大限度发挥产业的专业集聚效应。“多业发展”则可以避免因为市场条件的变化,产生强烈的经济波动。
推进并镇合村,利用行政区划的力量推动中心镇发展。将中心镇周边的镇适当加以合并,可以扩大经济发展空间,中心镇的功能将进一步突出,也可以减少公共设施的重复建设。同时,也可以减少社会运行成本,促进经济发展,减轻农民负担。同时,引导零散自然村庄、居住点向中心村集中,也是中心镇建设的重要内容。
坚持规划先行,用科学和超前的规划引导和规范中心镇的建设。根据当地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经济结构、人口分布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对中心镇进行合理定位,正确选择自己的经济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坚持合理布局,明确划分出城市功能区,以形成中心镇的简明风格;按照城镇城市化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好基础设施配套,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保留好历史文化;按照城镇城市化的要求,中心镇的建设要体现现代化的气息,对过去形成的“城中村”,要加以控制,并进行统一规划,待条件成熟时逐步改造;将城镇的整体形象设计放到重要的位置,在市一级规划领导部门的统一指导下,根据各个中心镇的功能定位、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特色等具体情况,进行形象设计。要坚决避免千城一面、毫无个性的现象。
抓好产业园区建设,以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中心镇建设上新台阶。在产业园区建设上,要贯彻“土地集约”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建设方针,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实施,切忌贪大求洋,成为新的“圈地运动”。在不再审批新的零星工业用地的前提下,产业园主要依靠优良园区环境和高效的服务来吸引企业进园。各中心镇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形成不同类型的产业园,如工业产业、物流产业等。
建设快速交通体系,为中心镇创造适宜居住和就业的前提条件。尽量利用现已规划的轨道交通网线作一些修改和顺延,以覆盖主要的中心镇,争取用城市轨道快速交通系统将中心镇与中心镇、中心镇与中心城区连接成为一个整体。
灵活运用土地政策,使土地成为推进中心镇建设的重要资源。要在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护指标、耕地占补平衡的安排、用地指标的审批等方面,优先保证中心镇的建设用地。
调整与农民进城有关政策,鼓励农民进入中心镇居住与就业。农民在变为中心镇居民身份后,应允许其继续在一定的时期内保留作为农民身份时的计划生育权利,允许在一定的时期内保留其在农村的原有土地的使用权,允许其进行土地使用权入股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允许农民进行住宅基地的买卖,允许农民带退宅还耕指标进入小城镇,置换一定的住宅面积或住宅建筑用地等。各中心镇要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在本镇的各类企业吸收本镇农民就业,并加强对本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对于在中心镇镇中心区居住和就业,但还没有将农村户口转为居民户口的农民,要在子女上学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以此吸引农民进入中心镇镇中心区居住与就业。
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从建设资金上保证中心镇的快速发展。逐步建立独立的镇级财政体制和镇级金库,通过分税制明确镇级财政收入,并使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上级财政要加强对中心镇建设的支持力度。采取基本建设项目经营权抵押、镇级财政担保等措施,取得中心镇建设的银行信贷资金。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吸引民间资本,包括境外资本进入中心镇的建设领域。
充实中心镇的管理权限,激发中心镇内在的发展活力。赋予中心镇一定的建设项目审批权,便于中心镇及时抓住商机;赋予中心镇政府旧城区改造审批权,发挥其旧城区改造的积极主动性;在有条件的中心镇设置公安分局,使中心镇自主进行户籍审批与管理;赋予中心镇城市综合管理执法权、交通管理权。
理顺利益关系,贯彻落实现有中心镇政策。正确处理好中心镇与市(区)、中心镇与非中心镇、中心镇与中心村等各方面利益关系。政府有关督办部门,要认真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促进中心镇建设的政策,并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此外,要进行有关中心镇建设的制度与政策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部门与领导的理论和政策水平。
(编辑:莫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