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一词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以前所未有的频率出现了六次。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党的执政能力的角度进一步把“和谐”思想系统化、理论化。“和谐社会”这一概念的提出,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这是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
强化执政党的社会整合功能
任何一个政党,要实现长期有效执政,就要不断强化执政党的社会整合功能,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竭力获取社会大多数民众的支持和认同,善于以协调、沟通、服务的方式来增强对整个社会的凝聚力,以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基础,实现执政党的执政使命。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执政党,从其宗旨和使命来看,更应以和谐社会作为其执政理念追求的目标。
全球关注的焦点
在全球范围内,从“社会和谐”的视角来看,在人类发展史上,值得深刻反思的有两点:一是信奉“斗争哲学”的危害;二是单纯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理论对人类实践活动的误导。后者造成了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的“五大冲突”和“五大危机”,即人与自然的冲突、人与社会的冲突、人与人的冲突、人的心灵的冲突、各文明之间的冲突,并由此而引起了生态危机、社会危机、道德危机、精神危机、价值危机。面对全球化进程中所凸现的“五大冲突”和“五大危机”,和谐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力求构建一种解决人类和谐与冲突的张力失衡的基本原则,从而实现人类社会的全面和谐。
更深层次的“拨乱反正”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应该说比较重视甚至在理论上明确了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还需要重视社会和谐的问题。但此后不久,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偏差。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宗旨下,片面地强调社会的矛盾和斗争,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尤其是“文化大革命”。这不但使社会发展出现经济与政治关系严重失调,背离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且使整个社会长期处于敌对和动乱状态,社会和谐受到了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无疑是一次更深层次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上的“拨乱反正”。
目标体系及内在机理
和谐社会的目标体系包括经济和谐、阶层和谐、政治和谐、区域和谐、民族和谐、文化和谐、代际和谐、生态和谐等内容。和谐社会的内在机理为“利益整合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执政党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核心主体;制度创新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方式。”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实践中应把握好如下几点:一是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二是增强社会的创造活力,即要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坚决破除各种障碍,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三是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四是运用社会组织实现和谐社会;五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的首要标志当然是稳定,它应该是活而不乱、活而有序的社会。
(编辑:莫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