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人格二字,我们并不陌生。作为普通人的见识,人格,指一个人的品德、格调、风骨、气度。换言之,就是一个人在处理所处生活环境中所遇到的一切人与事的态度和表现的总和。做人不容易,具有高尚人格,应是一个人一辈子奋斗的目标。
笔者从事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多年,分析所查处的一件件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纵观现实中一个个因为人生价值特别是荣辱廉耻观错位缺失而从领导干部沦为违法犯罪的贪官,由衷感到:高尚人格是执政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执政者,特别是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置身党内政坛,日理公权事权,出入公众场合,更应重视高尚人格的培育,抑制灵魂的浮躁,保持理性的人生。先做好人,再当好官。否则,人格不好,为人尚难,又何以为官执政?!
领导干部执政靠人格的力量。在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今天,这越来越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命题。然而,人格力量不是说出来的,它是靠领导干部的自身修养,在工作与生活的具体实践中逐渐集聚的。阅鉴近五年来广东省百十名厅级干部违法乱纪的人生惨痛教训,笔者觉得,领导干部培育高尚人格、夯实执政之基,当前尤应注意从以下三方面作出努力:
其一、重视人格的“不可收买”性。试看近些年来媒体披露的一些贪官,不就是人格被“收买”而后发生质变的么?马克思曾经说过:“不可收买是最高的政治品德。”为官从政,品德尤先,行所当行,止所当止,既不要为权力贪欲所害,也不要为金钱美色所毁。懂得“不可收买”,知道尊重自己的人格,有些地方就不会去,有些事就不会做,有些话就不会听,一些丧失人格、党性的事情就会大大减少。领导干部的廉洁本身就是一种人格的力量!
其二、要有鲜明而强烈的“是非感”。现在有评价说:领导干部队伍中有的人“是非感麻木了”。笔者以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对召唤一些人的“是非感”回归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荣与耻的对立,就是是与非的对照,有荣就有耻,有是必有非,任何事物往往都包含着两个方面。培育“是非感”,贵在“思无邪”。“思无邪”者,即坦然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而思想深处不生或少生邪恶也,“思无邪”,是人生的一种境界,一种品格,一种修养,更是为官者必需的一种风骨。只有首先奠定“思无邪”,才能尔后深刻识邪,主动防邪,从而做到行无邪。
其三、保持政治形象与道德形象的统一。现实中,辉煌掩盖不了缺失。有些事业有成甚至功勋显赫的人物,因其人格品行具有严重的缺陷或污点,往往使他的事业及其社会效果大打折扣,往往使他自身价值受到贬损,世人也往往在赞颂他的事业功绩的同时予以理所当然的谴责。因此,只讲功利不问道义,只讲业绩不问品节,只讲文治武功不问道德修养,这不是高尚的健全的为官之道。人格、道德、精神如影随形地表现在人的行为和事业之中,人的社会实践及其事业效果离不开它的支配和影响。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潮流,正在把我们的民族和国家推到一个崭新的起跑线上。中国现代化的进程,迫切需要把人的现代化提上日程,其中当然包括国人人格的提升。在这方面,我们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领导干部应该走在国人的前面,做高尚人格的表率。(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