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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
 
丁晋清
 

  充满活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要大力营造张扬个性的社会氛围,提倡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确保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使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

  充满活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丰富内涵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和谐社会最基础、最核心的内涵,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更多的人投身到创造中来,在充满创造活力的进取中实现社会和谐。激发社会活力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动力和根本保证。

  社会活力是由社会主体的活力、作为社会生产和生活直接构成要素和资源的活力、社会生产、生活的方式和机制所具有的活力三个层面构成的,具体体现为思想活力、创造活力、体制活力、个性活力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这些活力,让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活力无尽迸发。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激发思想活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引导社会前进的强大力量。社会活力来自不断的创新和创造。因此需要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弘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打破思想禁锢,推进思想解放,活跃思想创造,坚决破除一切束缚人的创造活力的思想观念,支持人们进行理论、制度、科技和其他方面的创新,从而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坚持以更大的决心推进改革,增强体制活力。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完善的体制具有内在的发展活力,直接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和活力。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和要求,坚持不懈地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坚决革除一切束缚人的创造活力的体制弊端,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创造体制机制优势,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为人民群众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开辟无限广阔的空间。

  坚持人的社会化与个性化的辩正统一,激发人的个性活力。社会是由一个个的人组成的。马克思主义在从“现实的人”来阐述人的本质问题的同时,强调自由发展的个人是共产主义自由联合体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每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都能得到充分发挥,每个社会成员的潜能都能得到有效释放,全社会各种积极性与创造力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激发,并通过每个人的自由创造达到社会的普遍繁荣与福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和而不同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需要弘扬和而不同的人文精神,营造张扬个性的社会氛围,促进人的个性活力竞相迸发,为增强社会的整体活力提供基础土壤和活力源泉。

  坚持全面贯彻“四个尊重”,激发创造活力。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到2020年,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是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的前提。提倡“四个尊重”,能够激发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活力,能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社会各阶层的力量,加快和谐社会建设。当前我国社会活力的释放还不够充分,应特别强调“四个尊重”,大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要赋予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机会,要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通过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通过尊重人们运用知识、技术、经验进行劳动、管理、创造的实践活动,激发人的创造性,努力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

  坚持把激发社会活力与实现社会公平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社会合力。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保持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充满创造活力是辩正统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曾经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在提出“四个尊重”、强调效率优先和充满活力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比以往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这“四个公平”。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又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积极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把促进“四个公平”,贯彻“四个尊重”统一于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这一关系的实践过程之中,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作者单位:广东省委宣传部理论处)

  (编辑:林湄)

 
稿件来源:广州日报网络版 本网发布时间:2007-05-16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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