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人类文明最具典型性的物理形态。至少在5000年前,人类地平线上就出现了城市。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尼尼微古城、尼姆路德古城、古巴比伦城曾繁盛一时。尼罗河流域和两河流域、黄河流域、印度河流域等,都是人类最早诞生城市文明的地方。
毫无疑问,城市是人类物质化的生息空间。作为一种文明延承形式和文化符号,城市是物理的,也是人文的;城市是实体的,也是精神的;城市是人们遮风避雨的场院,也是人们的精神家园。一座城市便是一个生命。如果没有人文内质,没有文化血脉,没有精神云雾,城市便成了没有灵魂的砖瓦石木的物质堆积。
现代化发展使无数高楼拔地而起。但是摩天楼的高度,并不代表城市人文品质的高度;城市的真正色彩,也并不是时尚模特们的口红、红红绿绿的广告或五光十色的霓虹灯,而在于城市文化内质所折射出来的奇异亮彩。
深圳不仅仅是一座城市的名字,更是中国一段风云历史的文化凝结。深圳与北京、南京、洛阳、西安那种历史厚重不一样;与上海、天津、广州、重庆那种社会遗存也不一样。深圳的出现,本身就是一段传奇,一种精神,一曲明快嘹亮的歌。
今天,全国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城市正在被雷同化、被齐一化所淹没。同许多城市一样,深圳必须在日益庞大且庞杂的城市群落中,表明自己的文化身份。那么,深圳如何表达自身的人文特征呢?我认为,在城市人文涵养和构造上,深圳至少有这样三种内质和文化身份需要重视——需进一步养成和凸显:
一是“青春城市”。深圳在文化年龄上应该是年轻青春的,在文化性格上应该青春洋溢的。这不仅是因为这座城市历史不长,城市血脉是年轻的;不仅是因为深圳人多有“敢闯敢为”的青春品性,更因为深圳深层的社会结构是年轻的,深圳的社会心理是年轻的,深圳的城市文化色谱是年轻的。
青春不仅仅代表亮丽、美丽、时尚,更表现为蓬勃、活力、明快、鲜活,演泽一种没有传统羁绊的云淡风轻。在城市美学上,六朝古都式的沧桑和历练是一种美,斑剥的历史厚重和雄浑是一种美;明快、轻盈和洗练何尝不是一种美。文化并不一定非得以古老的城墙、残垣来诠释,青春和朝气同样是文化。对于深圳来说,青春不仅是一种社会结构,更是一种精神资源、一种宝贵的文化财富。
无疑,“青春城市”是深圳的第一品性,是它基本的精神逻辑。深圳的人文开发,应该在“青春”两字上做出漂亮文章。第一,在城市软件上,要秉承深圳富于活力、动感、创造的文化因子,注重点亮和保护城市的朝气、锐气和活力;二是在城市硬件开发上,无论是城市整体设计还是城市细节布局,不必追求膨大、沉稳、厚重,应以明快、淡雅、轻质、温暖为风格取向。
二是“创新城市”。深圳是改革开放的产儿。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深圳。这一点是与其他城市绝然不同而需把握的要津。改革、创新是伟大的,人类各形态文明由改革、创新的激荡而获得一次次生命亮泽。但是,已有的文明构造,对创新既是一种条件与凭藉,同时也是一种限制与遏制。由于社会有一种沉淀的本性,当物质、精神、制度、器物形成巨大堆积时,创新的价值很容易被漠视,“守成容易创新难”。深圳不是这样。“创新”是深圳文化之母,是深圳的城市之根。“改革”、“开放”、“创新”、“特区”、“先行先试”、“敢为天下先”是深圳最深刻、最显性的文化记忆。
由此,在深圳人文品性的选择和形塑上,“创新”无疑是它最可取的文化品格之一,也是它最本质的城市精神。在城市的文化定型上,“创新城市”是深圳人文类型的必然选择。
在“创新城市”的强化和养成上,最重要的是使“创新”精神成为城市跳动、行进的主旋律,成为城市的公共精神和公共品格。通过弘扬“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的深圳精神,弘扬深圳一系列新观念、新理念,使“创新”、“敢为天下先”蔚然成风,内化为城市的发展动力。
具体来说,一是要在公共价值上引导创新;二是要法律法规上保护创新;三是要在城市秩序上激活创新;四是要在文学作品中讴歌创新;五是要在城市设计(包括城市规模、城市功能、城市布局)上体现创新。如全国其他城市有历史博物馆之类,深圳则应该有自己的“创新博物馆”,甚至可以有“创新大道”、“创新广场”、“创新文学”等城市符号。其他城市对先进有这种奖、那种奖,深圳则应设立最重要的“创新奖”。在深圳的城市空间中,创新精神应如春风,时时拂面而来。“创新”应该是城市话语的核心概念;“创新”应如一根红线,串起深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三是“公民城市”。公民文化是人类城市精神文化的主体,是公共生活和公共精神的渊源所在。在古希腊城邦中,公民文化是与城邦公共生活一起成长的。公民文化的核心是国家责任意识和公民主体意识。深圳20多年的发展经历,表明了它具有公民城市的文化底色。在市民构成上,大量异质性外来移民的社会交往和社会生活,营造了宽松的人文环境。人们与公民文化契合度高,对改革精神认同度高。在社会领域,社会组织、第三部门构成的宽阔公共领域,更使它获得了公民城市的诸多条件。深圳发展到了今天,更有条件也更有必要向公民城市迈进。
在向公民城市的迈进中,第一,要营造和保持深圳开放包容、兼收并蓄的城市风格和宽松、平和的社会气息,营造一种有利公民文化成长的社会空间。第二,注重实现人的自由发展和人的现代化。培育“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品质;塑造以“理想、责任、能力、形象”为要素的领导者公共形象;引导更多的青年群体“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使每一个市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而不仅仅是法律意义上公民。第三,要强化国家责任意识和公民主体意识。践习“法治”、“正义”、“平等”、“民主”的政治文化,将其根植于生产、生活的土壤中,内化为城市的群体意识和城市的人文基因,为全国城市的发展做出示范和榜样。(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教授)
(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