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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极端重要性,正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积极主动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一、注重科学民主决策,从源头上减少矛盾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当前集中表现为各种利益冲突。在这些利益冲突中,大都是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引发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其中有的是由于我们的决策失当造成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做到从源头上减少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产生。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决策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决策理念,就是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进行各项改革和决策时首先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善于从政策取向上找准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结合点,既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关系,特别是着重维护和发展困难群体的利益,同时也要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这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问题,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群众利益无小事”。就业、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环境污染等问题,都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决策起来必须慎之又慎;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必须坚决纠正;超过群众承受度的决策,必须暂缓出台。今年,湖南省委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出了为全省人民办八件实事的决策:扩大与促进就业、城乡居民安居工程、城镇扶贫帮困、农民减负增收、农村扶贫开发、维护民工合法权益、城乡居民就医、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等。解决这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顺民心、遂民意,得到了全省上下的一致拥护和各个方面的大力支持。二是要坚持依法决策,以政策法律作为决策的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执政的依据,也是我们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准绳。不依据政策法律决策,就是乱决策;不依据政策法律开展工作,就是瞎指挥。办事情,搞建设,一定要符合政策法律,合乎民心民意,决不可背离政策法律,违背群众意愿。为什么一些本意是为了加快发展的决策,反而得不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没有依据政策和法律办事,好事没有办好。好的决策,是贯彻执行政策和法律的具体体现,越是复杂的地方,越是复杂的问题,越是复杂的任务,越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政策法律办事。三是要坚持科学决策,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改革是根本动力,稳定是前提条件。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把维护稳定摆在重要位置。改革力度的大小,发展速度的快慢,都必须以社会可承受的程度为参照。超过社会可承受的程度,造成社会不稳定,就是失败的改革,就谈不上发展。湖南省在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的一条指导原则,就是改革要充分考虑广大职工的就业和生活,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充分保证社会稳定。实践证明,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真正做到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在社会和谐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
二、注重政策落实,依法化解矛盾
政策是路线方针的具体体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解决稳定问题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政策,并着重抓好以下环节。第一,要认真学习政策。各级党政干部要认认真真地把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学习好、领会好、把握好。只有学习掌握好党的政策,我们才有做好工作的“本钱”和依据,才能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第二,要积极宣传政策。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是宣传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也是做艰苦细致的群众工作的过程。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善于在政策法规教育中做好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使人民群众在学习和运用政策法规中,提高政策法制观念,规范行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只有广大群众掌握和理解了政策,统一了思想认识,才能真正运用好政策,发挥好政策的作用,解决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第三,要全面落实政策。落实政策必须严格认真,全面贯彻,要果断坚决,不能拖泥带水、打折扣。对执行政策出现偏差、打折扣的要及时纠正;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严肃处理。针对湖南省的实际,我们突出抓好当前群众密切关注的四个方面的政策落实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征地拆迁政策,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和拆迁户的补偿安置问题;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军转干部政策,保持军转干部情绪的稳定;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改制政策,认真抓好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确保农民增加收入。落实政策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主动全面抓落实,要防止出现“克扣政策”现象,防止出现不讲政策,“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被动局面,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维护政策法规的尊严。
三、注重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处理矛盾
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式十分复杂,尤其是群体性事件,往往是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表达的不合法手段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合法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交织在一起,处理起来难度很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十分讲究策略和方法,防止因为处置不当或者官僚主义作风,造成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首先,要坚持积极疏导的方针。民意如水,宜疏不宜堵。加强疏导,就是对于群众的意见、愿望和呼声要主动听取,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主动解决,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主动办理。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尊重和保护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热情。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监办、谁落实的原则,以畅通社情民意为主旨,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核心,以基层信访工作为重点,切实保护群众正当利益的诉求,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完善领导接访、定期约访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复,提高重要信访的按时办结率、当事人息诉率和群众满意率。要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正当的信访权利,对于群众的无序上访,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教育、疏导和劝阻。其次,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调解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方式。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就是既要改进和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本领,也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和引导,不断提高群众执行政策法规的自觉性;既要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自身利益,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又要引导群众按程序、依据政策法律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的方法,多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再次,要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主要是立足于防范,及时发现苗头,完善处置预案,并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必须做到“四要”:领导要到位,警力要慎用,群众要疏散,对个别违法犯罪分子和敌对分子要有效控制并依法处置。最后,要切实加强基层工作。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化解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第一关口。要以村、街道和社区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抓好村(居)委会、治保会、调解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两所一庭”(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构筑起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基础、基层政法组织为骨干的维护稳定工作网络,尽量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
四、注重建立健全有效机制解决矛盾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注重制度机制建设。一要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对机制。立足于“治早”、“治小”、“治好”,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情报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通过认真细致地排查梳理,采取措施,未雨绸缪,形成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处置有效的应急机制,切实掌握做好稳定工作的主动权。二要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有关责任人特别是第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对不负责任的要追究责任。今年以来湖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对影响稳定的几个突出问题,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责任落实办法,对重点问题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有督查结果,有效地落实了各级各部门工作的责任。三要创新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适应社会“四个多样化”日益发展的趋势,按照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要求,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四要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正确处理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当前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着重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事实证明,只要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搞好了,干部能深入基层,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形成良好的干群关系,就一定能够为处理和解决好人民内部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编辑:莫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