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科学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表明了中央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深刻反映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和时代特征,集中代表了亿万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从十堰市的情况看,十堰是山水大市,是旅游胜地,是东风汽车的摇篮,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区。“十一五”时期,我们将在推进“五化”上下功夫,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一,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一是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大基地。要抓住国家和省扶持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板块基地建设的大好时机,进一步抓好农业区域布局调整,高标准建设和管理好以八大产业为基础的特色产业基地,逐步形成分工明确、优势明显、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格局。二是培育龙头企业,形成大龙头。采取税收减免、贴息贷款、优惠利率、建立市场风险基金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种资本投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和引进力度,提高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对农民增收的反哺能力。三是推进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大市场。要树立和运用大市场理念,充分利用农村市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扩大流通范围,消除流通障碍,提高流通效率。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实现流通增值和加工增值。
第二,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化”。一是加快农村科教事业发展。巩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强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和基础知识教育,推进农科教结合,积极开展农民转移培训工作,使80%以上农户都有1个懂技术、会经营、有一技之长的明白人,为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二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气象、水文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防灾减灾、生态环境监测和各种农业灾害预警预报体系。鼓励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专业性经济合作组织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构建新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三是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高标准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园区,加快农业品种更新和优质品种的引进、示范,加快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孵化农业高科技企业,促进农业一体化经营。
第三,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条件和设施的“现代化”。一是机械化。大力推广生产、加工、中低产田改造等机械化技术,大幅度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发展农业机械化服务企业和实体,建立农机推广示范园。二是水利化。深化水利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加强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三是电气化。坚持有序开发小水电,加快电站和电力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电气化县建设,实现农业生产、加工及农民生活电气化。四是信息化。积极创建电脑、电话、电视“三电合一”的咨询、数据播报、文字传媒、信息交流、市场服务等系统,切实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推进微机进村入户工程,逐步建成覆盖全市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
第四,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
农业生产标准化是坚持以工业化理念指导农业,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检测检验部门建设,组织开展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藏和运输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研发进程,力争将特色产品标准创立为国家级、省级标准。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到2010年,全市农业适用技术推广普及率将达到90%以上,农业科技在生产经营中的增产增收贡献率将达到55%以上。
第五,大力推进农业的“生态化”。要树立和运用大生态理念,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着力实现生态和经济的有机结合。一是发展生态农业。二是创建绿色品牌。到2010年,全市绿色有机品牌要达到150个。三是加强生态经济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引导生态消费。四是创办生态示范样板,在全社会形成生态经济合力,加快生态家园建设步伐。
(作者为全国人大代表、十堰市市长陈天会)
(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