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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剑英主政华南的华侨政策对建设和谐社会的启迪
 
刘嘉榕 赖昌南
 

  今年是叶剑英诞辰110周年。叶剑英是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忠诚战士,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德高望重的开国元勋之一,长期担任党、国家和军队重要领导职务的卓越领导人。

  华南解放以后,叶剑英先后担任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兼广州市市长,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代主席,华南军区司令员,中南军区代司令员,中共中央中南局代第一书记等职。此间,他领导了华南地区的剿匪斗争、经济建设、民主改革以及广州市政建设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叶剑英也是我党统一战线方面的杰出领导人,他于1949—1953年期间担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广东省政府主席期间,推行了一系列的统战政策,为稳定解放初期的华南局势起到了关键作用。其主政华南时实行的华侨政策,更是高瞻远瞩。1986年10月叶剑英逝世时,党中央在对他的悼词中指出:“他在领导广东省的土地改革运动中,根据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同广东省的实际相结合所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政策,注意保护华侨和民族工商业者的利益,历史证明是完全正确的。”今天,回顾分析叶剑英主政华南实行的华侨政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不同群体和阶层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深入调查研究的决策思维,是我们党长期以来的重要思想武器。叶剑英将理论运用到实践,出台了处理华侨问题的独特政策,具体可以归纳为几个方面:区别对待,稳定民心;求真务实,发展为本;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政治民主,尊重诉求。这启发我们,在决策时应根据不同群体和阶层的经济与社会背景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这是维护每个阶层和群体利益的保障,也是实现群体和谐的基础。一个社会有诸多阶层和群体,一部有针对性的政策就促成一个局部阶层的和谐,若干部针对性的政策将构成整个社会的和谐。毋庸置疑,实现政通人和是和谐社会建设的终极目标。稳定的社会形态能最大限度地整合各方力量,凝聚民众的向心力。因此,要维护改革和建设过程的和谐与稳定,必须通盘考虑以制定渐进式的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避免暴风骤雨式的激进做法。
  
  利用各种有利因素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建国之初,当全国上下还在轰轰烈烈清算各类敌我矛盾时,叶剑英已经深谋远虑地开始了引进外资发展经济的步伐。那时新中国刚刚成立,百废待兴,发展是巩固新中国政权的根本出路。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保障,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归宿。邓小平同志说过“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理,贫穷也不是理想中的和谐社会。但是,和谐并不意味着一成不变,而是一种充满活力的动态平衡,社会内部矛盾表现为良性互动,以此推动社会前进发展。如果社会只在低水平下徘徊,纵然状态和谐,也决不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我们所倡导的“和谐”应该是高度发达的和谐,这就离不开经济和社会各项指标的提升和进步。叶剑英在制定和实施华侨政策的过程中,巧妙地利用各种有利因素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这正是我们今天所应思考和学习的地方。
  
  切实关注民生问题

  叶剑英主政华南推行的华侨政策,关注人民的基本社会需求,充实民众基本生活资料,确保华侨的受教育权,关怀困难群体的日常生活。实践证明,华侨对相关配套政策非常满意,使叶剑英在华侨界获得崇高声誉。党中央在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中,强调“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资料不受侵犯,满足民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
  
  促进政治民主和完善利益诉求机制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人民群众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主人翁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和主动精神。要高度重视不同社会群体的现实利益需求,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叶剑英在政治生活中广开言路,充分听取各阶层的意见,华侨作为特殊的群体受到重视并被纳入决策视野,不但维护了华侨和侨属的利益,也彰显了广泛的民主化精神。这与我们今天建设和谐社会中有关“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政治取向是一致的。叶剑英关注华侨的政治视觉也是从多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的体现。重视和支持华侨界创办新闻媒体,体现了他在完善群体利益表达机制方面的努力。

  (刘嘉榕系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外宣办副处长、广东省叶剑英基金会副会长、广东叶剑英研究会常务理事;赖昌南系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编辑:林湄)

 
稿件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本网发布时间:2007-05-15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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