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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文选》第一、二、三卷在全国出版发行
 
卢先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提高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
 
卢先福
 

  2007年5月10日,中共广东省委中心组举行“广东学习论坛”第41期报告会,邀请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卢先福教授作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的专题报告。

  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这是我们党根据自身所处的历史方位,面对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在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获得的重大认识,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客观需要。从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大家对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已经有了很好的思考,并在实践中做了大量工作。这次省委中心组学习要我来就这个题目做一个介绍,实在是勉为其难。下面,我着重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谈谈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些认识,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一共汇报三个问题:一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提出及其意义;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和实践要求:三是不断提高党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

  一、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提出及其意

  (一)执政能力建设的相关概念

  上个世纪80年代,国外就提出了能力建设的概念。90年代,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率先制定和推行了能力建设概念框架。联合国在《21世纪议程》中,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讨论能力建设问题,指出能力建设就是人民和体制的能力,包括一个国家在人力、科学、技术、组织、机构和资源方面的能力培养和增强。在这个背景下,提高政党的执政能力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我们党在十六大鲜明地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

  研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首先要弄清一些相关的概念。

  一是关于党的执政能力的涵义。十六大以来,国内理论界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重大课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执政能力的概念和内涵作了有益探索,提出了一些有启发性的观点。在此基础上,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对执政能力的内涵作了更为全面、科学的表述,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

  需要指出的是,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党的执政能力涵义的表述,既反映了执政党的一般要求,又体现了我们党自身的特点。一般地说,党的执政能力就是执政党执掌国家政权、领导国家发展的能力或本领。但是,共产党执政不是一味只顾维护自己的权力,而是要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因此,我们讲的党的执政能力,不仅仅是执掌政权的本领,而是指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本领。这是一点。其二,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承担着比一般国家执政党更为繁重的任务。因此,我们党的执政能力要比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执政能力,包含的内容更加广泛。它不仅包括了党领导国家政权的能力,而且包括了党领导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并有效治党治国治军的能力。

  二是关于执政的基本要素和影响执政能力的因素。执政的基本要素包括:一是执政主体,即公共权力的执掌者,由执政党的最高领导及其各级组织和成员共同构成:二是执政客体,即公共权力作用的对象,涉及国内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以及国家对外关系的各个方面;三是执政工具,即执政党在执政过程中运用各种公共权力机构,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执法机关,等等。影响党的执政能力的因素,主要有执政主体素质、执政理念、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基础、执政环境等。这意味着提高执政能力是一种综合性的要求。

  三是关于执政能力的内容构成。党的执政能力可以按照执政活动的领域,分为领导国家政权的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协调社会利益和动员社会力量的能力、处理对外关系的能力、党自身建设的能力,等等;也可以按照执政需要处理的关系,分为掌握国家政权的能力、协调党际关系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的能力;还可以按照执政活动的职能,分为判断能力、决策能力、执行能力、控制能力、危机处理能力,等等:如果按执政主体的层次,又分为党的整体执政能力、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以及党员的素质和能力。执政主体不同,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容和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

  四是关于执政能力的评判标准。评价和判断党的执政能力,要考察执政活动全过程,综合分析党的执政理念是否正确,执政方略是否科学,执政方式是否完善,执政绩效是否明显。评估执政党执政能力的强弱,既要看党的领导集团是否坚强有力,各级组织和党员是否奋发有为,更要看执政党能不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升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

  五是关于执政能力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执政党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水平的能动活动过程。由于影响执政能力的因素很多,所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需要从多方面努力。最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要解决素质问题,提高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关键是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中高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素质和能力:二是要解决机制问题,重点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搞好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认真总结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经验,同时也要借鉴世界上其他政党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要深入开展执政理论研究,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理论指导。

  (二)提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重大战略思想的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及其理论创新成果。其中在党的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创新成果,就是提出了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

  根据现有的文献,1989年12月,江泽民同志在中央举办的党建理论研究班上指出:“我们必须强化执政意识,提高执政本领”。这里强调的“执政本领”实际上就是执政能力问题。1999年1月,江泽民同志在金融研讨班上的讲话,要求通过学习理论,“提高全党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执政能力”。这里首次使用了“执政能力”这个概念。在十六大报告中,他第一次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任务提了出来。

  十六大以后,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指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面对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和挑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如何,越来越成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关键因素。他强调,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各方面建设的成效最终都要体现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上来,体现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上宋:必须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专门作出《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作了全面部署。由此形成和提出了以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

  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是由我们党是执政党并长期处于执政的地位决定的,是由我们党承担的繁重任务和面临的严峻挑战决定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些年大家已经谈得很多。这里我仅就形成和提出这个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意义,谈几点认识。

  第一,这个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历史和现实表明,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因此,无产阶级政党执政以后,始终面临一个如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的重大课题。我们党从执掌全国政权开始,始终高度重视党的建设问题,在这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毛泽东曾经把执政比做“进京赶考”,提出“两个务必”,从作风和本领两方面向全党提出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但是,后来发生过严重曲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邓小平提出要研究回答“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的问题,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并从体制和机制方面向全党提出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十六大以来,我们明确提出了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形成了以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党的自身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体现了对党所处历史方位与肩负历史使命的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的一个重大创新成果。

  第二,这个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进一步指明了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方向。长期以来,我们讲党的建设,一般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但是,对于执政党建设来说,重点应该抓什么?过去不是很明确。执政党不同于革命党,它的全部实践活动都是围绕执政为民展开的,党执政以后的基本奋斗目标都是通过执政活动实现的,因此对于执政党来说,最重要、最根本的建设就是执政能力建设。只有以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我们党才能永葆先进性和创造力,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形成和提出以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就是要更加鲜明地强调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重大课题,更加全面地认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科学内涵和目标要求,更加突出地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党的各方面建设的重点。在明确执政党建设“重点”的同时,还提出了党的建设的“主线”,这就是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正是在明确党的建设的“重点”和“主线”的过程中,形成了新时期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这就是: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坚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这个总体布局的特点是,不仅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而且强调在全面建设中把握好“重点”和“主线”。只有这样,才能使新形势下加强执政党建设的方向和检验标准更加明确,使我们能够更好、更全面、更有成效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第三,这个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找到了联结党的建设与党的事业的枢纽。党的建设历来是同党的政治路线密切相联系,为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服务的。今天加强党的建设,就是为了更好地领导人民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发展。而党的执政能力是直接地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发展相联系的。因此,明确提出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就把党的建设与党的事业更紧密地联系起来,既有力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同时推动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的全面发展。正因为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必须从这样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

  第四,这个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深刻总结了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大党老党相继失去执政地位,有的甚至彻底垮台。苏联共产党执政74年,拥有1800多万党员,却在一夜之间丧失政权,土崩瓦解。东欧国家执政的共产党,长期跟着苏共走,落后于时代,严重脱离群众,却先于苏共丧失了执政地位。墨西哥革命制度党历史上曾是墨民族民主运动的先锋,一直高举“革命民主主义大旗”,在长达70多年的执政中也曾经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但盲目推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2000年在大选中下台。印度人民党执政8年,GDP年均增长达6%,但社会差距过大,在2004年大选中遭到失败。从这些大党老党的衰败中可以得出这样几条教训:一是指导思想不能与时俱进,党的理论和纲领僵化,党必然失去生命力;二是经济发展缓慢,群众的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改善,或虽然经济发展了但忽视社会公平,引起群众不满,就会动摇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三是领导体制存在严重弊端,影响党的执政能力的发挥,就会使党丧失活力;四是党风不正,特别是腐败问题严重,执政党形象不佳,就会失去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四是不能正确应对国际局势、有效抵制外部势力的渗透和干涉,就会导致西方国家颠覆、破坏的攻势得手。这些教训归结起来,就是对执政规律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把握,执政能力不强。

  (三)坚持“三个执政”,从根本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在论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目标要求时,鲜明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思想。2006年6月,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2次集体学习时,又对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刻阐述,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了“三个执政”的思想。“三个执政”既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根本要求。只有坚持“三个执政”,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执政能力,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科学执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前提条件。所谓科学执政,就是要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科学执政的关键是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尊重科学。胡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是与科学执政相违背的。科学执政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努力使各项重大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符合人民群众愿望。科学执政还必须重视降低执政成本、提高执政效率。

  民主执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本质要求。所谓民主执政,就是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在我国,从国体上承认人民当家作主已不成问题,但怎样通过民主的制度、形式和手段来更好地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民主执政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坚持民主执政,一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二是完善民主制度,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所谓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提出依法执政,主要是针对长期存在的党在治国理政上不是靠国家法律,而是靠党开会、做决定,甚至靠党的领导人做指示,轻法治重人治的问题。坚持依法执政,必须从主要依靠政策执政向主要依靠法律执政转变。这种转变,就是指党要善于及时把自己的主张(政策)转变为国家意志(法律),主要运用法律而非政策来治理国家和社会,而绝不是说政策不重要。同时,要依法规范执政行为,包括依法规范党的执政权的行使范围、行使方式及与国家政权的关系。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和实践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我们党要为之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提出来,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要求全党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去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行动纲领。

  (一)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意义

  首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深化。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开始了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在致力于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对社会和谐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价值意义,首先是它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进一步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从社会目标上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其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又具有亲和力。十六届六中全会有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创新成果,其中最重要的理论贡献是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论断。这一论断的科学性,在于它反映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理想追求,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根本特点,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同时也反映了中国历史文化的优良传统。因此,这一科学论断不仅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的并决定其基本特征的规定性,而且具有为中国人民广泛认同的亲和力和感召力。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阶段性特点。尽管社会和谐是科学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但是,今天把这一问题突出地提了出来,不是一种主观愿望,而是社会实践发展到当前阶段的经济社会特点向我们党提出的要求。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战略转移,要到2020年各方面制度定型才算完成,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则标志着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社会转型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一系列阶段性的特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既标志着我国社会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到更加突出地位这一新的发展阶段,又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这一新的阶段性特点。

  第四,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不同认识。大家都赞成“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但是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有哪些本质属性?有不同的认识和观点。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事物的本质是事物所固有的相对稳定的内部联系,是唯一的;而事物的本质属性体现一事物与他事物相区别并对该事物有决定意义的特有属性。反映事物本质的属性,即本质属性可以是唯一的,也可以是多样的。社会主义本质,即邓小平讲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唯一的。反映这一本质的属性可以是唯一的,也可以是多样的。调研中,有的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只有一个,即社会和谐;有的认为应是2个,即对内和谐、对外和平,或者发展与和平;有的认为有4个,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有的认为应是5个,即再加上和平。

  (二)关于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关系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都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工作指导性和理论概括性。其中,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统揽全局的两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它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发展、为何发展、发展什么、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指导思想。多数人的观点认为,科学发展观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因而也是统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目标理论,容量大,应该居于统领地位;还有的认为,这两者应该结合起来,把“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共同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关于这二者的关系,我们认为:
首先,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既有共同要求又有不同侧重点。这两大战略思想的共同要求,一是都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二是都强调要统筹兼顾,实现“五个统筹”;三是都强调要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克服“经济一腿长、社会一腿短”等问题;四是都强调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科学发展观是从发展理念、发展思路等方面促进社会发展、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是从发展的角度求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是从社会关系、社会状态方面反映和检验科学发展观的成效,是从和谐的角度促发展。因此,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但是,这两大战略思想又各有侧重点。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指导社会进步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科学发展观侧重于方法、途径问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侧重于社会目标,更具有意识形态性。

  其次,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指南和主题。科学发展观的特点,在于这一战略思想抓住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坚持发展这一硬道理和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抓住了我国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了又好又快地发展的正确方针。而且,科学发展观已经深入人心,在社会中已经有积极的影响和良好效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优势在于: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追求和不懈奋斗目标;又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点提出的要求,具有民族特色,一提出就在全社会产生了强烈反响和广泛认同。同时,和谐社会理论有“大社会”与“小社会”之分,只有在“大社会”意义上的和谐社会建设(涵盖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才有宏观的指导意义。而且在我国现阶段,虽然经济总量有了可观的规模,但人均水平还很低:落后的农村和先进的城市,落后的农业和先进的工业,落后的不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发展不平衡。因此,我们许多社会问题的解决,都有待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待于国家财力的增强,有待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无论从现阶段我们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来看,还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远发展来看,坚持科学发展与促进社会和谐都不能偏废,应该把它们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共同作为我们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主题和行动指南。

  再次,确立“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意义。确立这一主题和行动指南的意义,第一,将使我们党完成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革命党”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的执政党的战略转变;第二,将使我们党完成从单纯追求GDP的发展观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战略转变:第三,将使我们党把最高纲领与现阶段的基本纲领更好地统一起来,从而在社会和谐中引领更多的人团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下,增强我们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关于构建和谐社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关系

  “总体布局”这一概念,是党中央在十二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提出的。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六大,尽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有过不同表述,但基本上都采用经济、政治、文化“三分法”。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采用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分法”,这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关系。在“大社会”的意义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含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内容,并通过这五大建设来实现,相互之间是五位一体的关系。在“小社会”的意义上,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社会建设,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是平列的关系,同时和谐的社会建设又要求得到这四大建设的保障,相互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不仅要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基础作用、保障作用、引导作用、调节作用和关键作用,同时也要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四)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质和认识上需要澄清的误区

  党中央关于和谐社会有两个提法,一个是要“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另一个是“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两个提法有各自的侧重点,各从一个侧面揭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质。考虑到我们要构建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不是共产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考虑到我们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必要把“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统一起来。这里的关键,是要把握“共同享有”的主要是公共产品,“各得其所”的是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共同建设”和“各尽其能”是一致的,但公共产品的分配与个人收入的分配是有区别的。只有把这两方面要求结合起来,才算完整地表达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正视差距和矛盾而又积极主动地缩小差距、化解矛盾的社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宣传上,应注意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矛盾不仅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而且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包括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始终。无视矛盾、回避矛盾,甚至把和谐社会想象成没有矛盾、没有问题的理想状态,是不切实际和违反规律的。重要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能够提供一种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

  二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没有差距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不是要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要正视差距,并客观地历史地分析社会成员之间、区域之间差距的由来,把差距控制在社会各阶层能够接受和可以容许的限度内,并创造条件逐步消除差距。

  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来衡量和谐社会,这是不切实际的。不同的发展阶段和谐社会建设有不同的具体目标,不同地区对和谐社会的要求和标准也不尽相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自然历史条件差别很大的情况下,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从各地的具体情况出发,从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做起,不强求一致、追求统一。

  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更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进程。在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和谐社会建设有不同的具体目标和要求。要把握长远性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统一,既要增强信心,又要看到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不能急于求成,需要持久不懈的努力。

  (五)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着力点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其总体要求就是总书记提出的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28个字,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坚持走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关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已有深刻阐述,这里再重申一下。
一是促进科学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要坚持协调发展,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

  二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一个永恒主题,是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也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制度建设是关键。要在民主、法律、司法、财政、分配和社会保障六个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以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

  三是建设和谐文化。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文化。要着力建设和谐文化,特别是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为实现社会和谐提供重要保证和精神支撑。

  四是完善社会管理。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五是激发社会活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充满活力和团结和睦的社会。要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

  三、不断提高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靠全体人民来共同建设,但关键是党的领导。因此,对于我们党来说,必须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包括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

  (一)深刻认识党面临的严峻考验

  党的十六大科学判断党的历史方位,指出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发生了两大变化: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指出: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尤其是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可以说,这四个方面的“变局”对我们党而言,一点也不亚于新中国成立时的大变迁提出的考验和挑战。这种严峻考验和挑战主要来自三方面:第一,长期执政的考验和挑战;第二,改革开放的考验和挑战:第三,信息化的考验和挑战。

  对于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我们这几年已给予高度重视,但是对于信息化的考验和挑战尚缺乏足够清醒的认识。应该看到,信息化形成了一个塞帕空间(又称虚拟世界),我们的领导干部在这个异常活跃的空间(世界)里,常常是上网了解信息的旁观者而不是主宰者;而现代网络的信息传递方式己由原来的自上而下和由里到外的方式转变为发散式(或称扁平式),这就使得执政党不可能像以外那样垄断信息源。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党如果在塞帕空间失去主导权,就会降低自己的吸引力和社会动员力,不利于全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况且,在当今信息化、市场化的条件下已经形成了三个舆论场:主流媒体舆论场、商业化媒体舆论场和网络媒体舆论场。在这三个媒体较量中主流媒体的空间在不断“萎缩”,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成员的信息不对称出现了一系列从未有过的复杂情况,促使了社会阶层的分化,给执政党带来了很多前所未有的困难。这三大考验和挑战,向我们党提出了两大历史性课题:一是如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二是如何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归结起来,就是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特别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二)着力提高坚持科学发展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本领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各级党委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面,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为此,要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这里着重强调以下两个本领:

  1,着力提高坚持科学发展的本领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解决我国一切社会矛盾和问题的根本办法。有的同志说:“发展不等于和谐,不发展肯定不和谐”。各地的经验表明,经济建设搞好了,社会和谐就有了物质基础。分析当前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可以清楚地看出,它们多是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只能而且必须通过进一步发展来解决。在强调和谐社会建设时要防止忘了发展依然是硬道理,发展依然是第一要务。而且,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也是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能不能解决好发展问题,也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主要标志。

  我们所讲的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实践表明,坚持科学发展是很不容易的。前边说到,当前我国发展遇到“两难”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的解决绝非轻而易举。因此,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高促进科学发展的本领,是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要准确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自觉遵循客观规律,增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抓住发展机遇,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切实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体来说就是:(1)坚持以人为本谋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发展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2)全面发展。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形成并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体的发展布局,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3)协调发展。就是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落实“五个统筹”。(4)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建立健全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干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2.着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本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我国社会存在的一些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了多发多样的状况,具有以下明显的特点:一是利益矛盾凸显。虽然社会矛盾包括方方面面的矛盾,但现阶段表现得较为突出的是利益矛盾。二是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日趋突出。在经济社会结构出现多元化的条件下,社会阶层的分化和新的社会阶层出现是必然的。由此带来了各阶层之间利益矛盾和冲突越来越多,而且日趋突出。三是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如有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矛盾,企业内部投资者、管理者、劳动者之间的矛盾,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党群干群之间的矛盾,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矛盾,还有腐败,正当诉求的非理性表达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活动,等等。上述这些矛盾给我们执政党代表和维护人民利益带来了严峻的考验,无疑也对执政党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正如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的:“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本领,必须做到:

  第一,正确认识社会矛盾。当前,我国存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和矛盾,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相伴而来的新的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是在改革开放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是需要而且可以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处理并逐步化解的问题和矛盾。对于这些问题和矛盾,既不能过分夸大和渲染,甚至采取否定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态度,也不能熟视无睹,而是要正视矛盾,用坚持和深化改革的办法,在发展的过程中化解矛盾。如有人所说:“有矛盾不对抗,有差别不扩大,有竞争不争斗,实现和谐执政。”

  第二,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与利益协调机制。始终坚持既要维护和实现整体

  利益,又要尊重和保护局部利益的原则,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实质上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和健全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并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要建立健全各种科学有效的机制,如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等,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

  第三,建立和扩展群众利益诉求机制。要健全协商民主,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第四,提倡和谐文化和宽容精神。在现代社会,宽容代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以宽容的精神和方式来处理社会不同阶层和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和冲突,才能够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

  第五,动员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要动员各方面社会力量,形成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整体合力。各种民间组织,可以充当安全阀的作用,协助政府起到调节冲突、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我国几大宗教团体,也可以引导他们为构建和谐社会、化解社会矛盾服务。

  (三)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社会和谐首先要党内和谐。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只有党内团结和谐了,才能实现政通人和、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和谐相处。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而且必须着力增进党内和谐,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过去我们多是提党内团结,“党内和谐”是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概念,它是对应于“社会和谐”来讲的。如何理解“党内和谐”的涵义?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说法。我认为,党内和谐是指党内关系的和谐,包括组织之间、成员之戒关系协调融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在党内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局面。党内和谐的关键是各级领导班子和谐。增进党内和谐,必须坚持共同的政治目标、统一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民主平等的相互关系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因此,这就必须通过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来实现。

  第一,做好理论武装工作,为党内和谐奠定思想基础

  实现党内和谐,必须具有共同的政治信仰和奋斗目标。毛泽东就主张党应是“主义”的结合,他说:“主义譬如一面旗子,旗子立起来了,大家才有所指望,才知所趋赴”。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强化共同理想信念,这是增进党内和谐的思想基础。

  当前做好理论武装工作,最重要的就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一条基本经验。而注重理论创新,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不断推进伟大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增进党内和谐的根本条件。

  无论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的经验教训看,还是从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看,要保持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和说服力,就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时代特征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地推进理论创新。什么叫理论创新?江泽民同志指出,进行理论创新,必须坚持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二是一定要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勇于追求真理和探索真理的革命精神。这两方面都要“坚定不移、不能含糊”。理论创新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理论界有两个分类法:一是按理论内容来分,包括新民主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两大成果。二是按人头来分,包括四大成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新成果;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自觉认识和把握,是新世纪新阶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按照党的理论创新每推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的要求,我们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作为中心内容,力求准确把握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成果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并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不仅有一个善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问题,更存在一个能否自觉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问题。目前,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着说一套做一套,理论与实际脱节的问题。如果说归说、做归做,搞形式主义,耍花架子,即使有再好的理论和执政条件,也不可能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实际的执政能力。只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能自觉地把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紧密统一起来,不断提高执政能力。要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有效机制。应把学风建设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和促进作用。领导干部的考核机制、评价机制、奖惩机制等,都应体现学风建设的要求,使之有利于提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注重实效。

  第二,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促进党内和谐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和谐的重要基石。发展党内民主,对于实现科学决策、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激发党的创造活力、减少和预防腐败,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党内民主,“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在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党内民主的主体是党员,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无非是党员意志的代表者和执行者。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保障党员能够切实行使民主权利。

  二是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和监督机关。应拓宽党代表参与党内重大问题决策的渠道。建立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三是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进一步理顺党的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严格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全委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

  四是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内民主选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主要是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职务变动,以及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

  第三,建立科学高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进领导班子和谐

  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与和谐,既是增进党内和谐的关键,也是带动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为此,按照中央要求,地方四级领导班子换届后,要及时把领导班子建设的重点转到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上来,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保障团结和谐的制度和机制,使新班子保持和发扬团结一心干事业、齐心协力谋发展、群策群力促和谐的良好局面。

  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这次地方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实行“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减少副书记职数、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的改革。其目的是为了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效率。减少副书记职数,压缩领导层次,实行常委分工负责,是为了使常委内部更充分地发扬民主,更好地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扩大党政成员的交叉任职,是为了解决分工重叠问题,协调党政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由于以往的领导班子配备已经运行了多年,现在实行新的配备,特别是党委副书记职数减少后,如何更好地落实委常委分工负责制的要求,更充分地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目前各地提出的主要问题:一是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问题。多数地方规定在“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的前提下,可受书记委托分管或联系党委有关方面的工作,也可兼任由常委担任的某一职务,但具体分工一般不与常委交叉。究竟如何规定更科学,需要研究。二是常委会工作运行机制问题。取消了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决策议题一般由书记与有关常委沟通后便直接上会,这就产生了常委会如何规范操作的问题,比如,对拟上会讨论的内容,事先应在什么范围内沟通、以什么方式沟通等,以及常委会议次数,都需要加以规范。从实践来看,改革后,一是书记在领导班子中的核心地位变得更为突出,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自觉接受常委监督。有的提出,要加强全委会对常委会的监督作用。二是改革后强化了常委独立负责的责任,这就对常委成员的工作胜任提出新的要求。

  第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遏制腐败,对于党内和谐并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目前,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这是党中央对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要充分认识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努力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作风建设,一靠教育,二靠制度。要通过加强学习和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模范地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模范地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权威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尤其是加大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出现的问题,严厉惩治腐败,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编辑:莫凡)

 
稿件来源:南方网理论频道-中心组 本网发布时间:2007-06-0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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