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六合彩”的大庄家向下线庄家追债不成,竟然劫持人质,强索“欠款”。昨天下午,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帮大庄家看守人质的“跟班”,并当庭作出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判他入狱一年。
2001年12月25日中午,黄埔区的阿财向警方报案称,其妻子被黄某(女)劫持了,他认为这可能与一笔“六合彩”投注有关。随后,他两次接到黄的电话,说若想见到他的妻子,就要把14万元的“欠款”存入她指定的银行账户。
原来,黄某是经营“六合彩”的,阿财与林某合作当黄某和陈某的下线庄家,主要职责是为参赌人开单,拿10%的回扣。大庄家给4万元的活动费,实际上是押金。他们向黄某写了借条。后来当他发展长洲的老乡为“下线”时,又把那钱给了下线,下线也写了借条。不久,林某在12月20日向黄某投注了20个号码,每个号码投3000元左右,但他没有投中,欠下了10万元左右。当晚10时许,林某让他打电话给黄,说林给派出所抓走了。可是,当阿财这样转告黄某后,林某就从此失去了联系,黄某就认定他们联合起来骗他的钱,总数为14万元。
财嫂作证说,在2001年12月25日上午9时许,她在双岗天桥底下等车时,被黄某和一名陌生男子绑架到惠州古塘坳镇一出租屋内。期间还被转移到深圳两天,后又被押回惠州,同时看守她的有“龙马”和陈某。直到12月31日下午,公安人员从天而降,她才重获自由,“龙马”当场被捉,真名是彭某,就是庭上的被告。
庭审中,被告完全承认案情经过,但辩解称因为阿财他们是他介绍与黄认识的,黄某威胁他如果拿不到钱就要他还,还让他一起在惠州住,他不得不从。判决后,他表示服判,不上诉。
目前,大庄家黄某和陈某仍在逃。据称,他们合伙搞“六合彩”,在黄埔没有固定的住所,平常在东莞和深圳当大庄家。(编辑:何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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