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中国 广东 国际 港台 社会 法制 专题 理论 动漫 财经 体育 娱乐 教育 科技 IT 房产 旅游 人才 汽车 女性 订报 English 社区
南方搜索
站内 网页
2004年02月13日
当前位置:南方网首页 > 南方社区 > 社区热点专题 > 打击“六合彩私彩”赌博 > 各地严打六合彩
参赌六合彩同样要判刑

2002-01-18 11:01:39 南方都市报

    昨天,省高级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由该院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六合彩”赌博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情况。根据《意见》,情节严重的“庄家”、“赌
头”及参赌人员将被以赌博罪论处。

  鉴于当前广东一些地方利用“六合彩”赌博的突出情况,并出现一些新问题,为及时、准确、有力地予以打击,近日省公检法三家联合制定了《意见》,就办理此类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若干规定。主要内容有:

  关于利用“六合彩”进行赌博的定罪,有四种情况:一,对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招引他人进行“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庄家”、“赌头”,接受3人以上投注,且收受投注数额累计两万元以上的,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低于此标准的,按《广东省禁止赌博条例》处罚;二,对明知“庄家”、“赌头”利用“六合彩”进行赌博活动,多次协助收注登记、结算以及交接赌款并从中渔利的,或者多次、长期为其提供赌博活动场所的,以共同赌博罪论处;三,对以“六合彩”赌博为诱饵,收取投注款后携款潜逃的,以诈骗罪论处;四,以赌博为生或主要经济来源的参赌人员,以赌博罪论处。

  关于非法制售“六合彩”宣传资料的定罪,有两种情况:一,对非法印制、销售“六合彩”赌博小报、图书等宣传资料的,数量较大,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二,“庄家”、“赌头”直接或指使他人印制销售上述资料,数量较大,应当认定赌博罪和非法经营罪,两罪并罚。

  国家工作人员、基层干部直接参与“六合彩”赌博或者充当“保护伞”的,从重处罚。

  对利用赛马、球赛进行赌博构成犯罪的,以赌博罪论处。

  对用“六合彩”赌博或印制宣传资料构成犯罪的,要在判处自由刑的同时,依法适用财产刑,从经济上打击犯罪分子。

                                               (编辑:范昊怡)


 



  相关频道:南方社区
作者:记者邹高翔 通讯员周华娆 
关闭窗口
首页 要闻 中国 广东 国际 港台 社会 法制 专题 理论 动漫 财经 体育 娱乐 教育 科技 IT 房产 旅游 人才 汽车 女性 订报 English 社区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然后同时按下“CTRL”与“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