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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充分认识到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的后果,元旦前夕,四川内江市东兴区的30多名干部刚刚上任,就被请“进”看守所,接受一场特殊的“教育”(见12月26日《华西都市报》)。当地称之为“黑色教育”,本人称之为“恫吓教育”。
恫吓者,吓唬也。把新晋官员领进看守所,让他们感受一下牢狱生活,等同于告诉他们:你如果敢利用权力搞歪门邪道,下场就是眼前这个样子。与杀鸡儆侯基本上是一个意思。
往往反腐败一出新的招数,舆论都要为之叫好,此番却尚未见到。分析起来可能有这么几个原因:一个是人们已经陷入了“叫好疲劳”(套用“审美疲劳”用法),虽然内江的新任干部们参观完看守所后无不感慨万千,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时刻筑牢思想防线,但一个新招数的出现大抵也就是有开始的这点儿“功效”,之后便如泥牛入海,杳无踪影。另一个是这种做法已然毫不新鲜。的确,无论是干部进看守所参观,还是由贪官走出高墙进行现身说法,痛哭流涕而追悔莫及,现在已经比较习见。在不少地方的不少干部中间,也都曾引起过短暂的“震撼”,内江来这个属于步人后尘,没有“新闻点”。再一个是内江的这则消息太短,区区百多字,吸引不了人们的眼球,也许他们刻意不像好多地方那样,鼓捣些些新举措纯粹是为了吸引世人的注意力。
“恫吓教育”,在咱们的前人已经尝试用过。比方《水窗春呓》里面记载,清朝道光年间秀水令江某办理赈灾,那里的工作开展不下去,他就把当地的乡绅领去了城隍庙,掏出准备好的一纸誓文,一同跪下对神宣誓。江县令“朗声诵誓文一遍,令绅董各诵一遍,词意森严,闻者无不懔栗”,参与的人们都吓坏了。以此为开端,秀水的赈灾工作顺顺当当。
再往前溯,明朝何良俊《四友斋丛说》记载有个叫郑九石的官员,上任之际,也是“即率公正良民人等至城隍庙设誓”,要怎么样,否则就会怎么样,发些毒誓。但何良俊当时对这种做法就很看不起,他觉得很好笑,认为“信不由衷,质无益也,况要盟者无信乎此”。他嘲笑得有道理,因为“朝廷大事,苟一心持正而峻法以行之,谁敢不肃,乃必假之盟誓耶?”有法律在那里做后盾,要什么乱七八糟的誓言?“夫朝廷赫然显著之法,彼不知畏,犯者接踵;若但怖之以冥漠无据之神,彼亦何惧哉!”这就更戳到了问题的实质。和朝廷明确的法律条文约束比起来,城隍神算是什么呢?它吓唬得了谁呢?
事实上,在秀水江县令那里,也并非单纯的恫吓在起作用,而是有强硬的后续手段作支撑。他制作了两种匾,一种写着“乐善好施”,一种写着“为富不仁”,乡绅捐了钱的、捐得多的,他就在人家大门上挂前一种;捐得少或者不捐的,他就在人家大门上挂后一种。这一来谁不怕他?
但在今天的不知什么人看来,“恫吓教育”是很有成效的。报上说过,沈阳枪毙大贪官马向东后,许多贪官都“吓坏了”,使沈阳市廉政账户原本每月只有几千元入账,从而一下子猛增至几十万。早几年,报上也隆重介绍过某位或某些学者的一项科学研究:贪官易患不治之症,尤其是容易得癌症,而且是各种癌症。为什么呢?什么“负性心境通过大脑中枢神经系统的活动会影响内分泌系统和免疫系统直接导致肌体对疾病的抵抗能力降低”,一大套。对本项研究(尤其是应该不容质疑地叫好的研究)的科学性,我们不敢怀疑,况且其中已经平民化了的术语仍然太过艰深,也弄不大明白,明白的只是,这也该归属为“恫吓教育”的一种。可惜,我们在有了这项研究之后仍然遗憾地看到,诸多丢了性命的贪官都不是患病而亡,而是在刑场上被正义的枪声结果的;诸多暴露了的贪官不是因为体检病发,而是被政府反腐力度的加大揪出来的。
这些年来为反腐败,全国各地没少“发明”办法,到了令人眼花缭乱的地步,但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揪出来的贪官一年比一年多,说明那些眼花缭乱的办法大抵都无济于事。我想,归根到底,还是“发明”者追逐的涉嫌形式主义的东西太多,忽略了法治这一根本。(编辑:胡曼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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