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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广东省开全国风气之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对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政策。根据《广东省农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办法》,每个行政村只能有一个补贴名额,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但实际上存在大量一村多医的情形,于是产生了多选一的难题。梅州梅江区部分地方未经村民代表讨论,由村委会与镇卫生院包办的做法引发争议(据11月18日《南方农村报》)。
根据《广东省农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办法》规定,补贴对象应由乡镇卫生院会同村委会、村民代表,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遴选。依照笔者理解,遴选应兼顾专业与民主的双重标准。从专业的角度而言,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补贴的效用,接受补贴的村医必须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具备为村民提供较好医疗服务的专业素质;而就民主的原则来说,村医的服务要得到村民的认可,村民代表在补贴对象的产生过程中应该享有充分的话语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补贴发放的公正和公开。
以此标准,反观梅江区部分农村的做法,显然已经背离的发放农村卫生站医生补贴的初衷。虽然区卫生局组织了全区统一的村医考试,但考试成绩并未公布,在决策的过程中专业的要求究竟占多大比例,我们无从得知;而民主则更无从谈起,整个决策过程更像是村委会和镇卫生院的“二人转”,而本应是此项政策最大受益者的村民被完全撇开。
为欠发达地区的村医发放补贴,目的是为了改善农村地区落后的医疗条件,缓解农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也就是说,在确保村医专业水准的前提下,补贴应该发给谁,村民应该是当然的裁判。作为全省试点地区的惠州,此项措施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其原因不只是补贴增加了村医的收入,更重要的是村医领工资,村民来打分。在村民监督的下,村医更加清晰了自身的定位:他们的工作不是为了讨好村委会或是卫生院,也不是单纯的惟利是图添满个人的腰包,自己要得利首先要让村民得实惠。
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调整,我国农村进入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新的历史阶段。今年将有3397亿支农资金投放农村,如何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好钢用在刀刃上,梅江区发放村医补贴所引起的争议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事实证明,要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的发放,就必须使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下拨支农资金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农村、富裕农民,农民满意不满意是检验资金使用是否得当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让农民在发放支农资金的决策中拥有话语权、掌握监督权,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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