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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部署以来,有关警惕新农村急于求成,避免重蹈城市化大跃进覆辙的呼声就从未间断。尽管如此,但一些地方新农村建设“虚火”上升的局面仍未能避免。惠东县梁化镇齐眉塘村便是其中一例(据南方农村报)。它几乎集结了与城市化大跃进同样的弊病:
浮夸。为招商引资,该村将村内只有5米宽的机耕路扩建为20米,而与村道接驳的镇级公路也不过13米宽。荒唐的是,如此的大手笔并未经过严密的论证,只缘于村干部一个美好的期许——“路越大财就越大”;
非法用地。为修路不惜跨越雷池,未批先占40多亩基本农田,不顾县、镇国土部门连续四道禁令,顶风施工;
地方政府纵容。面对齐眉塘村的违法行为,梁化镇政府与之达成了难得的默契,非但不出面阻止,反倒给予“精神支持”,向投诉的群众展开“面子公关”。
新任村官“来哥”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决心和魄力让人钦佩,但新官上任为齐眉塘村点起的“虚火”更让人担心,这背后其实隐藏的是镇、村两级共同的行事逻辑:效率价值至上,为达到发展的目的,对手段的正当性忽略不计。
应该指出的是,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恰恰是在深刻反思片面追究效率价值发展模式基础上提出的,而原有发展模式最为人诟病的一点正是规则意识谈薄,法治精神缺失,只求结果,不问过程。
邪恶的种子结不出美好的果实。纵观近些年发生的大大小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用地拆迁事件,无不打着发展经济、造福百姓的目的正义的幌子。正如我们看到的,它们可能会带来短期的繁荣,而事实上却为日后的发展埋下了不和谐的种子:官民关系紧张,政府威信受损,社会缺乏诚信……
对规则心存敬畏,在法律的框架下创造财富不仅是社会经济稳步、和谐发展的需要,更是现代政府与现代公民所应遵守的基本原则。为齐眉塘村村民的权益计,为齐眉塘村长远的发展计,新任村官“来哥”以及村委会都应自觉避免触及法律红线。(编辑: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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