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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媒体报道,广东省政协委员陈国隆向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在深圳市试点施行“奖一、罚二、禁三”的计划生育政策。对此,省人口计生委负责同志迅即做出回应:在广东试行“奖一、罚二、禁三”的计划生育政策没有政策依据,广东也没有任何地方要搞试点。如此迅速而断然的回应,盖因为计划生育政策实在是不容有丝毫的含糊。
想必,此报道一定引起了众多人的关注。原因有二:其一是计划生育政策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象的生育政策存在距离是不争的事实;其二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刚刚于2006年底作出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广东省委省政府也于去年5月份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其中一个重要的精神是稳定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
依笔者之见,在全省上下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的背景下,身为地级市政协副主席的省政协委员提出这样的提案,而且公诸于社会,无论其理由多么堂皇,出发点多么善良,也都是不合适宜的,客观上无疑会造成人们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误解或某种期望,淡化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的效果,甚至会冲击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
毕竟,有些政协委员不是相关领域的学者、不是专家。据网上资料,陈国隆委员身兼地级市物价局副局长,想必不是计划生育领域的专家。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政协委员是参政议政者,代表了一定的权威。既然中央和省委已经就新时期的计划生育作出了决策,当是经过了缜密调研和论证,全社会所要做的当然是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更况乎计划生育是国策。作为参政议政者,不应该标新立异,冒出一些节外生枝或是扰乱视听的想法。以一名政协委员的身份和提案的形式质疑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客观上也可能会给不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提供口实,打击为计划生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人们,包括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信心。
由陈委员的提案,不能不想到一些有关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问题。毫无疑问,近年来我省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体察社情民意的积极性越来越高,维护老百姓权益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王则楚、孟浩等一批委员敢说敢为,赢得了老百姓和社会的广泛赞誉,树立了政协委员为民请命的良好形象。但算来算去,能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为百姓利益鼓与呼的政协委员与近千名委员的规模实在不成比例。
显然,政协委员的职责不仅止于参加每年的例会,或例会期间提交一份提案这样简单。政协委员的作用更多地需要像王则楚、孟浩委员那样,在休会期间同样为民奔走呐喊。只有这样,才能贴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掌握舆情,在此基础上才能提出合乎时代、反映民意的提案,进而达到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维护群众现实利益的根本目的。
黄华华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示,今后一个时期,广东的公共政策将更多地向民生问题倾斜。少放空炮,更多地关注民生问题,这才是政协委员在当前建设和谐社会中的最大本份。(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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