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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日),参加广东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广州市长张广宁在接受记者采访谈及房价问题时表示,今年将采取四大举措调整房价,“房价应该能降下来,至少小户型住房的房价能降下来”。而此前,张市长在该市“两会”期间的一句“我也管不了房价”引来众多网友及评论家的口诛笔伐。如今,张市长终于对房价许诺了,“至少小户型住房的房价能降下来”,不知道这是他对此前“不良言论”的补救,还是已经暗自下定决心真要降房价了。
住房问题关系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抑制过高的房价,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让老百姓居有其屋,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尽管看起来,住房作为一种商品,其价格高低很大程度上是由市场决定的,但近几年来惊人高房价的形成,并非全是市场本身(或者说是房地产商的不法行为)所造成的。就现在的情况来看,目前的房价,特别是一些涨幅较高的大城市的房价,其中很重要的恐怕还是地方政府因政绩需要而对房地产行业的依赖甚至是推动所造成的。据统计,2003年中国GDP增长的9.3个百分点中,有1.8个百分点是房地产业直接贡献的。广州房价和京沪深等地一样,在全国一直处于上位,且上涨不止,我们可以算算,去年广州6236亿元的“GDP大单”中,“房产大腕”的拉动作用有多大!
地方政府为了政绩的需要,想千方设百计谋求经济发展,谋求GDP的漂亮数字。而这千方百计其中之一计就是猛推房地产业的增长。但发展的目的是什么呢?毫无疑问,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的幸福,为了老百姓共享更好的社会保障、更公平的利益分配和更多的发展空间,让老百姓都过上舒心畅意的生活。早在2005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青海考察时就提出:“发展成果要由人民共享”。而抑制房价,让更多的老百姓居有其屋,也是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方式和标志。
那么,这其中是不是存在一个GDP与民生不可兼得的悖论呢?其实,如果讲干部政绩的话,抑制房价,解决广大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就是很了不起的政绩。据新华社去年10月份报道,浙江省政府决定将保障百姓住房纳入政府责任制考核。我们期待更多的地方仿而效之。
作为民众福利的谋护者,作为百姓住房保障的责任者,在民众怨声甚高的当下,政府如果不能真心实意去抑制日高一日的房价,天天在官员嘴上喊、政府文件里写的“以民为本”、“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建设和谐社会”等等,在我看来,都是空话。(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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