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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程序原则是对政府和征地部门的要求,体现的是行政法律关系,那么,强调通过民主协商,按照公平原则达成征地的协议,则是对征地补偿机关的要求,体现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而强调征地补偿款落实到位,则是对所有权力机关的整体要求,它体现的是一种执政为民的现代行政理念。
广东省委书记的三句“硬话”,全面体现了现代执政者的程序意识、民主公平意识和诚信意识。
针对农民因征地上访,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明确指出,今后,征地手续不齐全、不完备的项目,不能开工;没有与农民就征地补偿民主协商、达成协议的项目,不能开工;征地补偿款没有兑现到农民手中、各种补偿不到位的项目,不能开工。(《人民日报》2006年1月4日第十版)
这三句“硬话”,反映了中国当前社会矛盾的核心所在,也体现出了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
依法行政,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如果缺乏必要的手续,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不具备,那么擅自开工就是违法行为。所以,“征地手续不齐全、不完备”的项目不能开工,体现的是现代行政程序至上的原则。无论公务员是否出于维护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考虑,也无论建设工程是否能够惠及当地百姓,只要程序不合法,就不能够上马。
在社会转型期,树立程序至上原则意义重大。有些地方官员害怕投资者拂袖而去,害怕错失了商机,在各种手续不完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环境评价报告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先上车后买票”,结果导致大量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的项目不断出现。为了解决有些工程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个别地方政府不得不用长达数十年的时间,透支财政,填补窟窿。
程序意识,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法律意识。程序原则要求决策者在决策时必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必须将政府信息公开,并且允许公众发表批评意见。一旦公众对政府的决策表示异议,那么必须按照程序原则,重新审议,再行决策。
程序意识的背后,是对现代政府官员更加严格的约束。如果不善于听取公众的意见,或者不愿意将政府信息及时传达给公众,那么,决策很可能会因为程序不合法而被否决。所以,各级政府官员必须学会与公众沟通,必须及时将政府的决策通过快捷的方式表达出来,并且根据公众的意见,调整决策的内容和方式。
现代社会关系纷繁复杂,但概括起来无非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公民之间的关系和政府机构内部的关系。在涉及到土地征用、征收问题时,必然会面临补偿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表示,目前我国约有被征地农民4000万,其中一部分完全丧失了土地;部分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特别是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全国有被征地农民4000万 “三农”问题有“三难”》)按照公平原则,与农民民主协商,达成协议,是土地征收过程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如果不能在公平原则基础上,妥善协商解决对农民补偿问题,那么必然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后果。
民主协商是前提和基础,达成协议是内容和结果。只有在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充分考虑到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才能妥善处理征地补偿问题。
如果说程序原则是对政府和征地部门的要求,体现的是行政法律关系,那么,强调通过民主协商,按照公平原则达成征地的协议,则是对征地补偿机关的要求,体现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而强调征地补偿款落实到位,则是对所有权力机关的整体要求,它体现的是一种执政为民的现代行政理念。
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开发商在没有缴纳土地使用费、没有对农民进行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取得各种许可证明,大规模进行土地开发。个别地区高楼林立,可是农民却得不到丝毫的补偿。开发商将责任推给当地政府,而当地政府则又把责任推给了开发商。这种相互推诿的行为,激化了社会矛盾,导致大量上访事件发生。
所以,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从源头防止开发商损害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广东省委书记的三句“硬话”,全面体现了现代执政者的程序意识、民主公平意识和诚信意识。只有认真领会、全面贯彻三句“硬话”,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当前干群关系紧张的问题,才能落实国家保护农民利益的各项政策,才能真正建设和谐社会。 (编辑: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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