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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私营企业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使123名矿工被困井下,至今已过去12天。除3名遇难矿工被打捞出水外,其余120人生存希望已越来越渺茫,尽管政府有关部门仍在全力抢救。
“8·7”矿难已成为近期我省乃至全国媒体关注的事件,成为公众的热门话题。人们在关注事故伤亡的同时,更对事故产生的原因尤其是其深刻的背景诸如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感兴趣。
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大兴煤矿矿主曾云高的真实面目暴露得越来越清楚了。
农民出身的曾云高在短短的几年间暴富,这与他经营的煤矿发生特大事故一样引人瞩目。
研究“8·7”矿难,我们发现,曾云高的发迹,源于金钱的推动,而灾难的发生,也与某些人对金钱的贪婪攫取有必然联系!
1993年,曾给煤矿老板开过几年车的曾云高买下了黄槐镇一个年产量数万吨的小煤窑,开始当起了煤矿老板。1999年7月30日,在梅州市中级法院宣告位于兴宁黄槐镇的广东省四望嶂矿务局破产的当天,曾云高便与四望嶂矿务局破产清算组签订协议,以250万元的代价,成为该局一矿井设施的受让人。从此,曾云高拥有了一个年产能力30万吨的煤矿。2004年,其经营的煤矿产量达60万吨以上。
据了解,曾云高不但特别能弄到大量的钱,而且善于走上层路线。正是这两样本事,使得曾云高的扩张大获成功。
煤炭产量的增加,让曾云高赚钱的速度比印钞票还快。钱多了,除了生产,曾云高的投资方向也变了,其主要增加在:一是捐赠社会公益——几年间,他先后捐款300万元,用于当地建校、修路等;二是投资市镇一些党政干部——让他们合资、参股或给他们干股分红。
至于慷慨“出血”的目的,曾云高当然很明确:一是换取荣誉,捞取政治资本;二是豢养走狗,用于跑前跑后。
曾云高还是如愿了。2003年,他当选为兴宁市人大代表,然后被推举为梅州市人大代表。此外,他还被授予“兴宁市十大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发展兴宁经济突出贡献者”称号,其企业也被评为“梅州市先进民营企业”。
而且,曾云高的付出得到了显著而实在的“回报”。采矿许可证是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提,没有采矿许可证,就不能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就不能生产。兴宁市福胜煤矿“7·14”透水事故后,省政府决定煤矿停产整顿,但是大兴煤矿居然在未领取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获得了安全生产的许可证,从而照常违规开采。大兴煤矿矿主为何有这么大的能耐?发证单位为何就对大兴煤矿“特别关照”呢?而且,在此之前,大兴煤矿曾多次被勒令整顿甚至关闭,但是每一次都轻松过关。有关部门为何就对大兴煤矿这般“网开一面”呢?
封建时代,有的人科举不第,便使钱买个官职,是谓捐官。而今天,一些暴发户似乎更懂得钱的妙用,他们参照古法,推陈出新:拿出一定数量的钞票,换回一身套漂亮的外套;抛出一个个金钱“诱饵”,钓回一条条肥美大鱼。而吞钩的“鱼儿”,绝大多数属于主动者。
然而,这“诱饵”和由此造成的后果,最终还是要政府来埋单。这不,大兴矿难抢救和善后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政府为此要出多少钱啊!发了财的矿主和得了矿主好处的某些官员,他们岂止是在吞噬人民资财!
当代捐官者玩弄“钱变名”、“名生钱”“魔术”,不但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且腐蚀了一批干部,败坏了人民政府的形象,使得部分群众对我们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产生错觉,其危害切不可低估。
要警惕当代捐官者。(编辑:付刚)
进入南方社区讨论:矿难不断,谁能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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